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校长在国旗下讲话:校园诚信,从 “小约定” 做起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好!
三月,是一个充满意义的月份。在刚刚过去的 3 月 5 日,我们迎来了学雷锋日,雷锋精神激励着一代又一代的人,用无私奉献去温暖社会的每一个角落。而在 3 月 12 日植树节,我们拿起铁锹,种下绿色的希望,为地球增添一抹生机。今天,让我们把目光聚焦在即将到来的 3 月 15 日 ——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对于 315 消费者权益日,想必许多同学都并不陌生。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通过各类媒体,常常能看到那些因消费而引发的故事,有令人愉悦的购物体验,也有让人糟心的消费纠纷。在我们身边,或许就曾发生过这样的事情:买到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广告宣传与实际产品严重不符等等。这些消费中的满意与不满意,究其根本,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商家是否诚信经营。也正因如此,很多人认为,315 不仅仅是消费者权益日,它更是一个象征着诚信的日子。
但大家有没有想过,诚信日,难道仅仅只是对商家的要求吗?在这个庞大而复杂的社会体系中,我们每个人都扮演着多重角色。我们既是消费者,在日常生活里购买各类商品和服务;同时,我们也是各种看得见或看不见产品的制造者,或许是我们在学校参与的小组项目成果,或许是我们为班级活动所贡献的创意。所以,诚信绝不是某一部分人的专属责任,而是我们每一个人都应秉持的基本准则。我们人人都应该讲诚信,都应该时刻关注并保障对方的利益。
那么,到底什么是诚信呢?百度给出的解释是:诚信是公民的第二张身份证,是为人处事时的真诚而不虚假,老实而不矫情;是一言九鼎,是一诺千金。这简短的表述,却深刻地诠释了诚信的内涵。
回归到我们的校园生活,同学们,我们又该如何践行诚信呢?
当班主任苦口婆心地提醒大家不要在楼道追跑打闹时,我们信誓旦旦地保证不再犯,可真的做到了吗?楼道本就空间狭窄,人员密集,追跑打闹不仅容易撞到他人,还可能导致自己受伤。如果我们答应了老师,就应该用实际行动去遵守承诺。
小黄岗在履行职责时,批评有同学从楼梯上往下滑,当时我们可能满脸羞愧地承认了错误,那之后,我们有没有真正改正呢?楼梯是上下楼的通道,从上面往下滑,不仅违反了学校的规定,还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若我们承诺改正,就必须付诸行动。
值周领导提醒大家要注重卫生保洁,我们或许也进行了反思,可行动上是否真的有改变呢?校园是我们共同学习和生活的地方,干净整洁的环境需要我们每个人的努力。如果只是口头上反思,却不付诸行动,那又何谈诚信呢?
老师布置的英语听力家庭作业,当我们告诉组长自己认真读了,这是真的吗?学习是自己的事情,完成作业是对知识的巩固和提升。若为了应付老师和组长而说谎,不仅欺骗了他人,更耽误了自己的学习。
我们和好朋友约定下午 6:00 在小区一起踢球,我们按时去了吗?朋友之间的信任建立在一次次的守信之上,若总是爽约,友谊的小船说不定哪天就会说翻就翻。
本学期,全校提倡静心学习,倡导中午到校静心读书。如果我们认可了这个倡议,那有没有真正静下心来,沉浸在书籍的世界里呢?学校营造这样的氛围,是为了让我们更好地提升自己,若只是表面答应,却不能践行,又怎能实现自我成长呢?
有的同学可能会说,老师也要讲诚信!没错,学校的每位教师在学年初都签订了《师德师风承诺书》。在日常的点滴教育中,老师们始终践行着 “言必行,行必果” 的原则,与同学们一同成长,努力做一个诚实守信的人。
老师们、同学们,如今,暖暖的春风已经吹拂着校园。让我们携手共进,将诚信的种子播撒在校园的每一个角落,精心呵护,让诚信之花灿烂地开满整个校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