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初级中学德育工作计划与目标
育以崇德,学以创新
《中学德育大纲》(以下简称大纲)明确要求中学德育工作的基本任务是把全体学生培养成为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的具有社会公德、文明行为习惯的遵纪守法的公民。在这个基础上,引导他们逐步树立科学的人生观、世界观,并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思想觉悟,使他们中的优秀分子将来能够成长为共产主义者。
大纲规定初中阶段德育目标:热爱祖国,具有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立志为祖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努力学习;初步树立公民的国家观念、道德观念、法制观念;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劳动习惯和文明行为习惯;遵纪守法,懂得用法律保护自己;讲科学,不迷信;具有自尊自爱、诚实正直、积极进取、不怕困难等心理品质和一定的分辨是非、抵制不良影响的能力。
为更好地开展学校德育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学德育大纲》、《中小学德育规程》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我校德育工作的四年培养目标。
一、德育内容要点
1、爱国主义教育。热爱祖国的版图河山、语言文字、悠久历史、灿烂文化和著名民族英雄、爱国志士、革命先驱、文化名人的教育; 中国近代、现代历史和社会主义新中国伟大成就的教育;初步的国家观念——尊重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