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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师德师风考核评价方案
师德师风

学校师德师风考核评价方案

学校师德师风考核评价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职业行为,提升教师职业道德素养,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教学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法律法规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办学实际,特制定本师德师风考核评价方案。本方案适用于全校全体教职工(含

2026/3/212 次浏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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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师德师风考核评价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职业行为,提升教师职业道德素养,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教学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法律法规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办学实际,特制定本师德师风考核评价方案。本方案适用于全校全体教职工(含任课教师、行政人员、后勤服务人员),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评优评先、职称评定、岗位聘任、绩效分配的重要依据,确保师德师风考核评价工作常态化、规范化、科学化。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考核目的

坚持以师德师风为核心,以立德树人为导向,通过科学、系统的考核评价,引导全体教职工坚定理想信念、恪守职业规范、关爱学生成长、潜心教书育人,自觉践行“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职业准则,杜绝违规违纪行为,打造一支政治素质高、职业道德优、业务能力强的教师队伍,推动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持续提升。

第二条
考核原则

1.坚持立德树人,突出导向性: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将师德师风建设贯穿考核全过程,突出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引导教师践行育人使命。

2.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性:考核过程公开透明,考核标准具体量化,结合日常表现、工作实绩、师生评价、家长反馈等多方面情况,客观公正评价教职工师德师风表现,不搞形式主义。

3.坚持全员覆盖,分类考核:覆盖全校所有教职工,根据任课教师、行政人员、后勤人员的岗位特点,制定差异化考核标准,确保考核贴合岗位实际。

4.坚持奖惩结合,强化激励:考核结果与评优评先、职称评定等直接挂钩,表彰先进、惩戒违规,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推动师德师风水平整体提升。

5.坚持动态管理,注重提升:建立常态化考核机制,跟踪教职工师德师风表现,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注重引导教职工自我反思、持续提升。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我校全体在职教职工,包括各年级任课教师、行政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后勤服务人员,不分学段、岗位,统一遵循本方案要求,分类开展考核评价。

第二章
考核对象与周期

第一条
考核对象

全校全体在职教职工,具体分为三类:

1.任课教师:承担各年级、各学科教学任务的教师;

2.行政管理人员:学校各职能部门(教务处、德育处、总务处等)工作人员;

3.后勤服务人员:负责校园后勤保障、安全保卫、卫生保洁等工作的人员。

第二条
考核周期

1.日常考核:每月开展1次,重点记录教职工日常师德师风表现、违规违纪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2.年度考核:每年1次,一般在每年12月底至次年1月初开展,全面考核教职工本年度师德师风表现,形成年度考核结果;

3.专项考核:针对师德师风突出问题、重大活动(如师德师风专项整治),适时开展专项考核,强化过程管控。

第三章
考核内容与标准

师德师风考核内容围绕“思想政治素质、职业行为规范、育人履职表现、廉洁自律要求、社会公德修养”五大核心维度展开,总分100分,结合不同岗位特点制定差异化考核标准,分为优秀(90-100分)、合格(70-89分)、基本合格(60-69分)、不合格(60分以下)四个等级。

第一节
共性考核内容(所有教职工通用,60分)

1.思想政治素质(15分):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自觉学习党的教育理论、方针政策,坚定理想信念;热爱教育事业,忠于教育职守,具有强烈的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

2.职业行为规范(20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言行雅正,为人师表;尊重他人,团结协作,顾全大局,不搞拉帮结派、搬弄是非;工作认真负责,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不擅离职守。

3.廉洁自律要求(15分):自觉抵制有偿补课、有偿家教,不接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宴请等财物;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违规推销教辅资料、学习用品;坚持公平公正对待每一位学生、每一项工作。

4.社会公德修养(10分):遵守社会公德,文明礼貌、诚实守信、团结友善;自觉维护学校形象和教师职业声誉,不发表不当言论、不参与违规违纪活动;注重个人品德修养,言行一致、表里如一。

第二节
分类考核内容(40分)

一、任课教师

1.育人履职(20分):关爱每一位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不体罚、变相体罚学生,不歧视、挖苦学生;注重因材施教,关注学困生成长,积极开展作业辅导与帮扶;注重学生思想品德教育,融入德育元素,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2.教学行为(15分):规范教学行为,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不敷衍教学、不无故缺课;严格控制作业总量,优化作业设计,杜绝机械重复作业;尊重学生主体地位,营造民主、平等、和谐的课堂氛围。

3.师生关系(5分):主动与学生沟通交流,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和学习生活情况,及时疏导学生心理压力;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得到学生的认可和喜爱。

二、行政管理人员

1.履职尽责(20分):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高效完成本职工作,服务教学、服务师生;工作作风严谨务实,不推诿、不扯皮,主动解决师生反映的问题;注重业务学习,提升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2.服务态度(15分):坚持服务育人理念,对待师生热情周到、耐心细致;公平公正开展工作,不徇私舞弊、不滥用职权;主动接受师生监督,虚心听取意见建议。

3.作风建设(5分):廉洁奉公、勤俭节约,杜绝铺张浪费;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带动良好工作风气。

三、后勤服务人员

1.服务保障(20分):认真履行服务职责,做好校园后勤保障、安全保卫、卫生保洁等工作,为教学工作和师生生活提供有力支撑;工作认真负责,及时处理各类后勤问题,不拖延、不敷衍。

2.服务态度(15分):对待师生热情友好、耐心服务,主动配合教学工作和师生需求;坚守岗位,遵守工作纪律,不擅离职守、不消极怠工。

3.安全责任(5分):强化安全意识,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杜绝安全隐患;爱护校园设施设备,节约水电、物资,维护校园环境整洁有序。

第三条
不合格情形(实行“一票否决”)

教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师德师风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取消当年所有评优评先、职称评定、岗位聘任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给予处分;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1.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发表不当言论、传播不良思想,损害党的教育事业和学校形象的;

2.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歧视、虐待学生,造成学生人身伤害或心理创伤的;

3.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有偿家教,违规推销教辅资料、学习用品,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4.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宴请等财物,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

5.旷工、擅自离职,或敷衍教学、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影响的;

6.参与赌博、迷信、色情等违规违纪活动,或有其他违反教师职业行为规范、社会公德的严重行为的;

7.泄露学生个人信息、隐私,造成不良后果的;

8.其他严重违反师德师风要求、造成恶劣影响的行为。

第四章
考核方式与流程

师德师风考核实行“日常考核+年度考核”相结合、“自我评议+同事互评+学生评价+家长评价+学校考评”五位一体的考核方式,确保考核全面、客观、公正,流程规范、闭环管理。

第一条
考核方式

1.自我评议(10%):教职工对照考核内容和标准,对自身本年度师德师风表现进行全面总结,填写《师德师风自我评议表》,进行自我打分。

2.同事互评(20%):同年级、同部门教职工相互评议,结合日常工作表现、职业行为等,客观打分并提出评价意见,汇总后计入考核成绩。

3.学生评价(20%):每学期期末,组织学生对任课教师、相关行政及后勤人员进行评价,通过问卷调查、座谈交流等方式,收集学生意见,量化打分。

4.家长评价(20%):通过家长会、家长问卷调查、电话回访等方式,收集家长对教职工师德师风、履职表现的评价意见,量化打分。

5.学校考评(30%):学校师德师风考核小组结合日常考核记录、专项检查情况、工作实绩等,对教职工进行全面考评,量化打分。

注:日常考核成绩占年度考核成绩的30%,年度综合评议成绩占70%,合计为教职工本年度师德师风考核最终成绩。

第二条
考核流程

一、日常考核流程

1.每月月底,各年级组、各部门负责人汇总本单位教职工日常师德师风表现,记录亮点和违规情况,填写《师德师风日常考核记录表》,上报学校师德师风考核小组。

2.学校师德师风考核小组对日常考核记录进行审核、存档,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发现的违规行为,及时约谈相关教职工,督促整改。

二、年度考核流程

1.自我评议:每年12月底,教职工填写《师德师风自我评议表》,完成自我打分和总结,上报所在年级组、部门。

2.民主评议:各年级组、各部门组织同事互评、学生评价、家长评价,汇总评议分数和意见,形成《民主评议汇总表》,上报学校师德师风考核小组。

3.学校考评:学校师德师风考核小组结合日常考核记录、民主评议结果、工作实绩等,对教职工进行全面考评,量化打分,确定初步考核等级。

4.结果公示:初步考核结果在校园内网、各年级组、各部门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接受师生、家长监督;对公示有异议的,及时核查处理。

5.结果反馈: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考核结果书面反馈给每一位教职工,告知考核等级、得分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指导教职工制定整改计划。

6.档案存档:将教职工师德师风考核表、评议记录、考核结果等整理归档,存入教职工个人档案,作为后续考核、聘任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
考核等级、结果运用

第一条
考核等级

1.优秀(90-100分):师德师风表现突出,思想政治素质高,职业行为规范,履职尽责到位,得到师生、家长广泛认可,无任何违规违纪记录。

2.合格(70-89分):师德师风表现良好,能够遵守职业道德和学校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无重大违规违纪行为。

3.基本合格(60-69分):师德师风表现一般,存在轻微违规行为,经提醒后能够整改,未造成不良影响。

4.不合格(60分以下):存在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或有“一票否决”情形,师德师风表现不佳,造成不良影响。

第二条
结果运用

1.优秀等级:在年度考核中优先定为优秀等次,优先推荐评优评先、外出培训、职称晋升;在绩效工资分配中给予倾斜,颁发“师德师风先进个人”荣誉证书。

2.合格等级:年度考核定为合格等次,正常参与职称评定、岗位聘任、绩效工资分配,无相关限制。

3.基本合格等级:年度考核定为基本合格等次,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由所在年级组、部门负责人约谈提醒,制定整改计划,限期3个月整改;整改合格后,重新评定考核等级;整改不合格的,按不合格等级处理。

4.不合格等级: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等次,取消当年所有评优评先、职称评定、岗位聘任资格;扣除当年绩效工资的20%;由学校师德师风考核小组约谈,限期6个月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按学校相关规定予以待岗培训、调整岗位,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或给予处分。

5.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学校按相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第六章
监督与申诉机制

第一条
监督管理

1.学校师德师风考核小组负责全程监督考核工作,确保考核流程规范、公平公正,杜绝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

2.设立师德师风考核监督电话、意见箱,接受师生、家长及社会监督;对举报的问题,及时核查处理,3个工作日内反馈处理结果。

3.各年级组、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单位考核工作的监督,及时发现并纠正考核过程中的问题,确保考核工作有序开展。

第二条
申诉机制

1.教职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考核结果公示期内,向学校师德师风考核小组提交书面申诉申请,说明申诉理由及相关证据。

2.学校师德师风考核小组在收到申诉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核查,听取申诉人、相关人员的陈述和意见,核实相关情况,形成申诉处理意见。

3.申诉处理意见书面反馈给申诉人,对考核结果有误的,及时予以更正;对申诉理由不成立的,明确说明原因。

4.申诉人对申诉处理意见仍有异议的,可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提出申诉。

第七章
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成立学校师德师风考核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德育副校长任副组长,教务处、德育处、总务处、各年级组长、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学生代表为成员,统筹推进考核工作,明确职责分工,确保考核工作有序开展。

2.培训保障:每学期组织教职工开展师德师风专项培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职业行为规范,提升教职工师德素养和考核意识;对考核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规范考核流程,确保考核公平公正。

3.经费保障:学校设立师德师风考核专项经费,用于考核工作开展、培训、表彰奖励等,为考核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4.宣传保障:通过校园公众号、宣传栏、教职工大会等渠道,宣传师德师风先进典型和考核政策,营造“重师德、守规范、比奉献”的良好氛围。

5.长效保障:建立师德师风考核长效机制,定期总结考核工作,优化考核标准和流程;将师德师风建设融入日常管理,常态化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和监督,推动师德师风水平持续提升。

第八章
附则

第一条
制度解释

本方案由学校师德师风考核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参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
施行日期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原有相关师德师风考核规定与本方案不一致的,以本方案为准。

第三条
修订完善

本方案根据国家教育政策调整、学校办学实际及师德师风建设新形势,每学年修订一次,确保方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