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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版学生违纪分级处置工作实施办法(含附件)
综合资料

2026版学生违纪分级处置工作实施办法(含附件)

2026版学生违纪分级处置工作实施办法(含附件) 目录 第一章 制定背景与基本立场 第二章 核心概念与适用范围 第三章 违纪等级判定的基本框架 第四章 轻微违纪处置流程 第五章 一般违纪处置流程 第六章 较重违纪处置流程 第七章 严重违纪处置流程 第八章 特殊情形的归类处理规则 第九章 等级流转与程序衔接要求 第十章 档案管理与学生信息保护 第十一章 工作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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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版学生违纪分级处置工作实施办法(含附件)

目录

第一章
制定背景与基本立场

第二章
核心概念与适用范围

第三章
违纪等级判定的基本框架

第四章
轻微违纪处置流程

第五章
一般违纪处置流程

第六章
较重违纪处置流程

第七章
严重违纪处置流程

第八章
特殊情形的归类处理规则

第九章
等级流转与程序衔接要求

第十章
档案管理与学生信息保护

第十一章
工作责任与支撑保障

第十二章
附则

附件1轻微违纪即时处置登记表

附件2一般违纪调查处理综合记录表

附件3较重违纪审核认定审批表

附件4学生违纪处置正式告知书

附件5学生及家长申诉受理表

附件6申诉复核意见书

附件7严重违纪惩戒委员会审议决定书

附件8家长约谈暨工作记录表

附件9惩戒措施执行追踪记录表

第一章
制定背景与基本立场

第一条
修订背景

日常校园管理中,从课堂交头接耳、课间追逐打闹,到同学冲突、违反校规,各类违纪行为本质上都是对校园公共规则的破坏,学校必须及时、明确地作出回应。但在实际操作中,这类回应很容易出现三类偏差:

一是尺度失衡。处置过重,学生和家长易产生抵触情绪,甚至激化家校矛盾;处置过轻,又起不到约束作用,同类问题反复出现,反而消解一线教师的管理权威。

二是标准模糊。不少学校的纪律规定笼统堆叠,不同严重程度的行为混在同一条款里,一线老师碰到具体事件时,很难快速找到对应依据,往往只能凭个人经验、临场感受做判断。经验、情绪、个人好恶都带有主观性,不能作为处置学生的统一标尺。

三是留痕缺失。很多日常违纪只有口头批评,没有任何书面记录,事后家长问询、事件追溯时,学校往往陷入“说不清楚”的被动境地。

本次修订本办法,核心目标只有一个:按违纪严重程度,把“处置什么、谁来处置、处置到什么程度、事后留存什么材料”四件事写清楚、讲明白,让每一位任课老师、班主任、德育干部遇到问题时,都有清晰的流程可依,不用靠经验、凭感觉办事。

第二条
基本立场

本办法始终坚持四项原则,贯穿所有违纪处置的全流程:

1.教育优先。惩戒从来不是最终目的,只是引导学生纠偏的手段。无论违纪情节轻重,处置全程都必须配套实质性的教育引导,不能只罚不教、一罚了之。帮助学生认识错误、修正行为,回到健康成长的轨道,才是违纪处置的根本出发点。

2.程序正当。所有处置决定都必须履行规范流程:调查核实事实、听取学生申辩、告知监护人、保障申诉权利。缺少任一法定环节,处置结果均视为无效,相关责任人也要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3.分级匹配。惩戒力度必须与违纪行为的严重程度、过错程度相匹配,既不小题大做、轻错重罚,也不放松标准、重错轻处。处置失当即便当时没有引发争议,也会在学生和家长心中埋下不满,反而埋下更大的管理隐患。

4.全程可查。每一次违纪处置都必须形成可追溯的书面记录,既是对学生和家长负责,也是对履职教师的保护。记录不是为了“留证据对付家长”,而是确保任何时候都能清晰说明:我们做了什么、为什么这么做、教育引导体现在哪里。

第三条
制定依据

本办法依据教育部《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相关学生管理文件精神制定,与本校《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学生教育惩戒实施细则》配套使用。

《细则》明确各类违纪行为对应的等级判定标准,本办法规定对应等级的处置流程、工作要求与材料规范,二者互为补充、配套执行,缺一不可。

第二章
核心概念与适用范围

第四条
核心概念界定

1.学生违纪:指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扰乱校园教育教学秩序、损害他人或集体合法权益的行为,需与学生因心理障碍、发育特点导致的行为异常相区分。后者优先启动心理干预与帮扶,不纳入违纪处置范畴。

2.分级处置:根据违纪行为的主观过错、情节轻重、危害后果、认错态度,将违纪划分为四个等级,对应不同的处置主体、流程与惩戒措施,实现过罚相当。

3.教育惩戒:指学校、教师基于教育目的,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理、训导或者以规定方式予以矫治,促使学生引以为戒、认识和改正错误的教育行为,不属于体罚或变相体罚。

第五条
适用范围

1.人员适用:本校全体在读学生。

2.场景适用:覆盖正常教学日、校内各类活动、学校组织的校外研学/实践/竞赛等所有场景下发生的违纪行为。

3.主体适用:任课教师、班主任、年级组、政教处、学校学生惩戒委员会,在各自权限范围内开展违纪处置工作,不得越权处置。

第三章
违纪等级判定的基本框架

第六条
四级违纪划分标准

结合行为性质、影响范围、危害后果,将学生违纪行为由轻到重划分为四个等级:

1.轻微违纪:情节轻微、首次发生、未对他人或集体造成实质性影响的违规行为。例如:课堂随意讲话、迟到早退、课间追逐打闹、未按规定佩戴校服、作业未按时完成等。

2.一般违纪:情节稍重、对课堂/班级秩序造成一定影响,或轻微违纪经教育后屡教不改的行为。例如:旷课1-2节、扰乱课堂秩序且不听劝阻、顶撞教师、考试作弊情节较轻、故意损坏小额公物、同学间口角冲突等。

3.较重违纪:情节较重、对校园秩序、他人权益造成不良后果,或一般违纪经教育后仍不改正的行为。例如:打架斗殴未造成人身伤害、多次旷课、故意损坏公物价值较高、校园欺凌情节较轻、参与不良群体活动、违反校园安全规定造成隐患等。

4.严重违纪: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或多次较重违纪屡教不改,甚至触犯法律法规的行为。例如:携带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入校、严重校园欺凌、打架致人受伤、盗窃他人财物、多次旷课屡教不改、触犯治安管理规定或涉嫌违法犯罪等。

第七条
等级判定考量因素

判定违纪等级时,需综合考量以下因素,不简单“唯行为论”:

主观过错程度:是故意为之、过失导致,还是被胁迫、被教唆;

情节与危害:是否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是否扰乱公共秩序,影响范围大小;

认错与悔改:是否主动承认错误、配合调查,是否积极弥补损失、赔礼道歉;

既往表现:是首次违纪,还是屡教不改;平时在校表现是否良好。

第四章
轻微违纪处置流程

第八条
处置主体

任课教师、班主任、值班行政干部均可当场处置。

第九条
处置流程与措施

1.当场制止:第一时间叫停违纪行为,避免影响扩大。

2.现场教育:以口头批评、提醒告诫为主,帮助学生当场认识错误,责令其立即改正、向受影响的人赔礼道歉。可根据情况配套课堂点名提醒、课后谈话、站立反省(不超过一节课时长)等教育措施。

3.即时记录:处置当日填写《轻微违纪即时处置登记表》,简要记录违纪时间、行为、处置措施,交班主任留存。

4.后续跟进:班主任同步关注学生后续表现,做好日常引导。单次轻微违纪无需通知家长;同一学生一周内出现3次及以上轻微违纪,班主任需及时与家长沟通,家校配合共同教育。

第十条
权限说明

轻微违纪不得采取停课、书面检讨、公开通报等超出教育范畴的措施,严禁以罚抄、罚跑等变相体罚方式处置。

第五章
一般违纪处置流程

第十一条
处置主体

由班主任牵头处置,处置结果报年级组备案。

第十二条
处置流程与措施

1.调查核实:班主任通过询问当事学生、走访证人、调取相关证据等方式,核实违纪事实,充分听取学生的陈述与申辩,不得偏听偏信。

2.教育引导:针对违纪行为的性质、危害进行批评教育,引导学生深刻认识错误,主动反思悔改。

3.惩戒措施:可根据情况采取书面检讨、班级内公开检讨、承担班级服务性任务、限期整改等措施。

4.家长告知:必须第一时间通知学生家长,说明违纪事实、处置措施与家校配合要求,可通过电话、线上沟通或当面约谈的方式进行,填写《家长约谈暨工作记录表》。

5.材料归档:处置完成后,填写《一般违纪调查处理综合记录表》,附相关材料,交年级组统一存档。

第十三条
申诉渠道

学生或家长对处置结果有异议的,可在3个工作日内向年级组提出书面申诉,年级组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并答复。

第六章
较重违纪处置流程

第十四条
处置主体

由年级组牵头开展工作,处置结果报学校政教处审核批准。

第十五条
处置流程与措施

1.立案调查:年级组会同班主任组成调查小组,全面核实违纪事实,形成书面调查报告,包括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相关佐证材料。

2.告知申辩:向学生及家长书面告知违纪事实、拟采取的惩戒措施及依据,充分听取双方的陈述和申辩,对合理意见予以采纳。

3.审核认定:填写《较重违纪审核认定审批表》,附全部调查材料,报政教处审核、分管领导批准后生效。

4.正式告知:向学生及家长出具《学生违纪处置正式告知书》,明确违纪事实、处置依据、惩戒措施、执行期限及申诉权利。

5.教育帮扶:班主任、学校心理老师同步跟进学生的思想状态与心理变化,针对性开展教育引导,避免学生出现极端情绪。

6.执行追踪:惩戒措施执行期间,班主任定期跟踪学生表现,评估整改效果,填写《惩戒措施执行追踪记录表》。

第十六条
申诉渠道

学生或家长对处置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告知书3个工作日内,向政教处提交《学生及家长申诉受理表》提出申诉。政教处组织复核,5个工作日内出具《申诉复核意见书》。

第七章
严重违纪处置流程

第十七条
处置主体

由学校政教处牵头调查,学校学生惩戒委员会集体审议作出最终决定。

学生惩戒委员会由校领导、教师代表、家长代表、法治副校长、心理教师等组成,人数为单数,审议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第十八条
处置流程与措施

1.专项调查:政教处组建专项调查组,全面、客观开展调查取证,形成完整的调查报告,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2.前置告知:向学生及家长告知违纪事实、拟给予的惩戒措施及依据,告知其享有陈述、申辩和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申请听证的,按规定组织听证。

3.集体审议:召开学生惩戒委员会会议,听取调查情况说明、当事人陈述,集体审议并表决,形成最终处置决定。

4.文书送达:出具《严重违纪惩戒委员会审议决定书》,正式送达学生及家长,明确处置内容、执行期限、申诉渠道与期限。

5.教育转化:成立由班主任、德育干部、心理教师组成的帮扶小组,制定个性化教育方案,持续跟进学生的思想动态与行为表现,做好教育转化工作,避免学生被边缘化。

6.执行跟进:严格按照决定书执行惩戒措施,定期评估学生整改情况,全程做好记录归档。

第十九条
申诉渠道

学生或家长对处置决定有异议的,可在收到决定书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申诉委员会申请复核,复核结果为校内最终结论。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可按规定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申诉。

第八章
特殊情形的归类处理规则

第二十条
特殊成因的违纪

若学生违纪行为系心理障碍、家庭突发变故、被胁迫教唆等特殊原因导致的,优先开展心理干预、家庭帮扶,酌情从轻、减轻处置,重点以教育引导、帮扶转化为主。

第二十一条
数错与共同违纪

1.学生同时有两种及以上违纪行为的,分别判定等级,按最重的等级处置,其他行为作为从重考量因素。

2.多人共同实施违纪行为的,区分主次责任与过错程度,分别判定等级、作出处置。

第二十二条
涉法涉诉情形

违纪行为涉嫌违反治安管理规定、触犯刑法的,学校及时联系公安机关、通知监护人,依法配合处理。学校的纪律处置不替代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
校外活动违纪

在学校组织的校外研学、实践、竞赛等活动中发生的违纪行为,参照本办法对应等级处置,由带队教师先行制止,返校后按流程补办手续。

第九章
等级流转与程序衔接要求

第二十四条
升级机制

1.轻微违纪经3次教育仍不改正的,升级为一般违纪处置;

2.一般违纪处置后再次发生同类违纪的,升级为较重违纪处置;

3.较重违纪整改期内再次违纪、屡教不改的,升级为严重违纪处置。

第二十五条
降级与从轻机制

学生主动认错、积极弥补损失、有立功表现,或在帮扶教育下进步明显的,可酌情降低处置等级、缩短惩戒期限,提前解除惩戒措施。

第二十六条
程序衔接

处置过程中,发现违纪行为严重程度超出本级处置权限的,须第一时间移交上一级责任主体处理,同步移交全部调查材料,做好工作交接,不得隐瞒、拖延。

第十章
档案管理与学生信息保护

第二十七条
档案建立

所有违纪处置材料统一由政教处分类归档,建立学生违纪处置专项档案,一人一档,确保材料完整、可追溯。轻微违纪记录由班主任留存,不纳入校级专项档案。

第二十八条
信息保护

1.严格保密学生违纪信息,非因工作需要、未经分管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查阅学生违纪档案。

2.严禁在公开场合嘲讽、扩散学生的违纪情况,严禁将学生违纪信息用于教育管理之外的用途。

3.学生毕业、离校后,违纪档案按规定封存,除法定情形外,不得对外提供。学生毕业前表现良好、已彻底改正的,轻微、一般违纪记录可按规定从档案中撤出,不纳入毕业综合素质评价。

第十一章
工作责任与支撑保障

第二十九条
工作责任

1.处置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越权处置、违反程序、徇私舞弊,或采取体罚、变相体罚、侮辱人格等方式处置学生的,按学校规定严肃追责;造成不良影响的,及时纠正并消除影响。

2.处置人员依规履职、程序正当的,学校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对恶意投诉、诬告陷害的行为,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三十条
支撑保障

1.学校定期组织教师开展教育惩戒规则、处置流程、家校沟通、学生心理等方面的培训,提升一线教师的规范处置能力。

2.为违纪处置工作提供法律、心理专业支持,必要时邀请法治副校长、心理专家介入指导。

3.保障班主任、德育干部的合理工作权益,合理分担工作压力,避免过度追责挫伤管理积极性。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学校政教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2026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此前学校发布的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将根据上级政策调整、法律法规更新及学校办学实际,适时修订完善。

配套附件

《轻微违纪即时处置登记表》

学生姓名

所在班级

违纪时间

年 月 日 第 节 /课间

违纪地点

违纪行为简述

当场处置措施

学生认错态度

□主动认错 □ 基本接受 □ 存在抵触

处置人签字

记录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本表由任课教师/值班行政填写,交班主任留存;学生一周内累计3次及以上轻微违纪,班主任须及时与家长沟通。

《一般违纪调查处理综合记录表》

学生姓名

所在班级

违纪时间

年 月 日

违纪地点

违纪事实及调查经过

(可附页补充)

学生陈述与申辩意见

教育惩戒具体措施

家长告知方式

□电话 □ 线上沟通 □ 当面约谈

告知时间

年 月 日

家长反馈意见

学生整改承诺

班主任签字

年级组长备案签字

归档日期

年 月 日

《较重违纪审核认定审批表》

学生姓名

所在班级

违纪时间

年 月 日

违纪等级

□较重违纪

违纪事实及调查情况

(附调查报告、佐证材料)

拟采取惩戒措施

年级组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政教处审核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分管校领导审批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备注

《学生违纪处置正式告知书》

学生姓名

班级

违纪事实

处置依据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及本校《学生违纪分级处置工作实施办法》第 条

处置内容

执行期限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申诉权利

对本决定有异议,可在收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学校政教处提出书面申诉

送达方式

□直接送达 □ 邮寄送达

签收人

送达日期

年 月 日

告知书联

致________同学家长:

您的子女________(____班)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行为,违反了校园纪律规定。根据《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及本校《学生违纪分级处置工作实施办法》,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________处置,执行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如对本处置决定有异议,可在收到本告知书3个工作日内,向学校政教处提交书面申诉。

特此告知。

________学校政教处


月 日

《学生及家长申诉受理表》

申诉人

(学生/家长)

与学生关系

学生姓名

所在班级

原处置事项

原处置日期

年 月 日

申诉请求

申诉事实与理由

(可附页)

附交材料清单

提交日期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政教处受理意见

□予以受理 □ 不予受理(理由: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申诉复核意见书》

申诉人

学生姓名

班级

原处置决定

申诉主要事由

复核查明事实

复核结论

□维持原处置决定 □ 变更原处置决定(变更内容: ) □ 撤销原处置决定

复核依据

告知事项

本意见为校内最终复核结论,如仍有异议,可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诉

出具部门

学校政教处/申诉复核委员会

出具日期

年 月 日

送达签收

送达日期

年 月 日

《严重违纪惩戒委员会审议决定书》

学生姓名

性别

所在班级

违纪事实认定

(附专项调查报告、佐证材料)

审议过程

学校学生惩戒委员会于____年__月__日召开审议会议,应到委员__人,实到__人,经表决,__人同意本处置决定。

处置依据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本校《学生违纪分级处置工作实施办法》

最终处置决定

执行期限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申诉权利

对本决定有异议,可在收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申诉委员会申请复核

惩戒委员会签章

出具日期

年 月 日

学生/家长签收

签收日期

年 月 日

《家长约谈暨工作记录表》

学生姓名

班级

约谈时间

年 月 日

约谈地点

约谈事由

参与人员

学校方: 家长方:

沟通主要内容

家校达成共识

后续跟进安排

学校方签字

家长方签字

记录人

记录日期

年 月 日

9.《惩戒措施执行追踪记录表》

学生姓名

班级

原处置决定

执行期限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第一阶段追踪(第1-2周)

学生表现:存在问题:跟进人: 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阶段追踪(中期评估)

整改情况:效果评估:□ 良好 □ 一般 □ 需加强跟进人: 日期: 年 月 日

期满综合评估

整体表现:评估结论:□ 整改合格,解除惩戒 □ 需延长惩戒期限(延长至: )班主任签字: 政教处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