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中德育工作绩效考核细则(定稿)
满洲里市第九中学德育工作绩效考核细则
为加强学校德育工作,使学校德育管理逐步形成科学化、规范化,我校以《中学德育大纲》、《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为标准,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该《细则》。
人员
项目
内 容
分值
全体教师
师德修养
(30分)
1、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尊重学生人格,没有过激言行,符合是师德标准。
10分
2、热爱学生,关心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善于做学生的思想工作,师生关系融洽,受学生尊重。
5分
3、热爱学校,关心集体,善于团结协作。按时上交党支部要求的各项材料。
5分
4、不收受家长和学生的礼金或礼品,不搞有偿家教。
10分
班
主
任
班级建设(9分)
1.级成立班委会和团支部,教师德育职责明确。
1分
2.组织机构运行良好,具有全局观念,能够落实好学校德育工作,服从德育活动安排。
1分
3. 各种计划、总结、班会记录、家访记录、家校材料、征文、团费等材料上交及时,质量高。
3分、2分
4.班级重视值周工作,有值周学生,到岗情况好,值周认真负责。
1分
5.定期召开家长会,成立家长委员会,积极有效开展好家长学校工作。
2分
6.认真做好学生各项考评工作,不得制假。
1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