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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中教师奖励性绩效分配方案(要素计点制.2026修订版含全套附件)
实施方案

普通高中教师奖励性绩效分配方案(要素计点制.2026修订版含全套附件)

普通高中教师奖励性绩效分配方案(要素计点制.2026修订版含全套附件) 普通高中教师奖励性绩效分配方案(要素计点制·2026修订版含全套附件) 为进一步优化校内薪酬激励体系,打破以往 “干多干少、干好干坏差别不大” 的局面,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工工作积极性,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省、市关于普通高中绩效工资管理相关文件要求,同时立足我校办学实际、人员构成与

2026/6/111 次浏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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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中教师奖励性绩效分配方案(要素计点制.2026修订版含全套附件)

普通高中教师奖励性绩效分配方案(要素计点制·2026修订版含全套附件)

为进一步优化校内薪酬激励体系,打破以往
“干多干少、干好干坏差别不大”
的局面,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工工作积极性,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省、市关于普通高中绩效工资管理相关文件要求,同时立足我校办学实际、人员构成与日常运转情况,特制定本分配方案。

本方案已经学校第XX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XX次会议审议通过,自XXXX年XX月XX日起正式执行。

一、方案整体思路

过去我校绩效分配采用
“切块划分”
模式,把总额拆分成多个固定板块单独核算。这种方式操作简单,但长期下来弊端明显:部分教师课时量大、带班任务重、教学成果突出,受各板块额度限制,最终收入难以拉开差距;还有少数行政岗位人员,即便授课量偏少,仅凭岗位补贴也能拿到较高绩效,一线教师对此颇有看法。

本次全新启用要素计点制,彻底改变传统切块模式。我们将教师日常工作拆解为七大核心考核要素,每一项都设置明确计分标准。学期结束后,汇总个人所有要素得分形成总点数,个人绩效收入=个人总点数÷全校总点数×当期可分配总额。全程不设人为上限、不搞统一保底,真正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七大考核要素及对应权重如下:课时工作量30%、年级梯度15%、学科特征8%、岗位责任12%、教学质量增值20%、教研与专业发展8%、特殊任务与贡献7%,各项权重相加为100%。计算规则为:单项原始点数×对应权重=该项加权点数。

权重设置结合高中办学特点综合考量:课时工作量占比最高,凸显一线授课是教师核心本职;教学质量增值紧随其后,贴合高中升学发展需求;年级梯度专门区分高一、高二、高三工作强度,保障高三备考团队权益;岗位责任用于量化班主任、行政、教研管理等额外工作;学科特征兼顾不同学科备课、批改的工作量差异;教研板块鼓励教师持续学习、深耕专业;最后一项兜底各类临时性工作、额外贡献,做到全面覆盖。

二、适用范围与分配规则

1.适用人员:全校在编在岗专任教师、行政人员、教辅及工勤人员。长期连续病假超6个月、停薪留职、借外且不在本校承担任何工作的人员,不参与本次绩效分配。

2.薪酬划分: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与奖励性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占70%,按月正常发放;本方案仅针对剩余30%的奖励性绩效进行分配。

3.统筹基金:从奖励性绩效总额中,提取不超过3%作为校长统筹基金,专门用于应对临时考务、应急处置、上级迎检等突发任务奖励。基金使用须经校长办公会集体研讨,做到一事一登记、一笔一台账,学期结束全校公示。当期未使用的统筹资金,全额并入可分配总额,不结转至下一学期。

4.最终分配额:扣除统筹基金后的金额,即为本学期全员可分配总额,按照七大要素计点规则逐一核算到人。

三、七大考核要素计分细则

(一)要素一:课时工作量(权重30%)

本项以标准课时为计分依据,坚持多劳多得原则,各类授课、值班、管理工作均按规则折算。

1.常规课堂: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等高考科目,每节课计1.0个标准课时;音乐、美术、体育、通用技术、信息技术、心理健康等非高考科目,每节课计0.85个标准课时。艺术类高考专业辅导课,统一按1.0标准课时计算。

2.课余值守:早读每次折算0.4个标准课时;晚自习仅维持秩序计0.4课时,开展习题讲解、个别辅导等实质性教学工作计0.6课时,由年级组长认定、教务处抽查。

3.加班课时:周末、法定假期开展补课,按正常课时的1.2倍折算。

4.班主任折算:高一、高二班主任每周折算6个标准课时,高三班主任每周折算8个标准课时。

5.行政人员折算:校级领导不兼课,按全校教师平均周课时的0.5倍计算;兼课人员,实际课时正常核算,管理岗位额外折算平均课时的0.3倍。中层正职不兼课按均值0.4倍计算,兼课额外加0.2倍;中层副职按同级别正职的80%折算。所有行政人员本项点数,不得超过全校专任教师课时点数中位值,超出部分按中位值封顶。

6.教辅、工勤人员:教辅人员按全校教师平均课时点数的70%计算,工勤人员按55%计算。

(二)要素二:年级梯度(权重15%)

结合高中各年级教学压力、备考强度设置梯度系数,课时点数乘以对应系数为本项原始得分。

1.系数标准:高一1.0、高二1.15、高三1.4。高二侧重学业水平考试,高三全程备战高考,工作量、阅卷、辅导、家校沟通强度大幅提升,系数差距结合实际工作划定。

2.跨年级任教:按各年级周课时加权平均计算系数。

3.行政、教辅、工勤人员:未承担一线教学任务,统一按1.0系数计算。

(三)要素三:学科特征(权重8%)

结合各学科备课、作业批改、实验、辅导等工作量差异设置系数,课时点数×学科系数为本项得分。

1.系数设置:语文1.15,数学、英语1.1,物理、化学1.05,生物、政治、历史、地理1.0;音乐、美术、体育0.9,通用技术、信息技术、心理健康0.95。

2.跨学科任教:按不同学科课时分别核算后累加。

3.行政、教辅、工勤人员:统一按1.0系数计算。

(四)要素四:岗位责任(权重12%)

本项为固定赋分,用于统计教学之外的管理、服务岗位工作量。

1.基础分值:高一、高二班主任每学期80点,高三班主任100点;年级主任60点、副主任45点;教研组长40点、备课组长30点;中层正职70点、副职55点;校级领导85点;团委书记、专职工会副主席40点。各类专项工作负责人(实验室、图书馆、安全专员等)根据工作量,由校办核定30—50点。

2.兼任岗位:执行

“最高分全额 +其余减半”
规则,避免重复计分、分值虚高。

3.普通任课教师:无管理岗位,统一计10点,认可日常监考、教研等基础工作。

4.教辅、工勤人员:根据岗位职责,计20—40点。

(五)要素五:教学质量增值(权重20%)

本方案采用增值评价,摒弃单一排名,不唯分数、不唯生源,重点对比学生入学与期末的进步幅度。

1.数据基准:高一参考中考/入学摸底成绩,高二、高三参考上学期期末成绩,以此设定班级、学科成绩期望值。

2.分档赋分:增值排名全校前10%计100点;10%—30%计80点;30%—60点计60点;后40%但保持正增值计45点;零增值、负增值计30点(设置基础保底分)。

3.高三额外加分:高考结束后,以高一入学成绩为基准,一本上线人数超出预测值,每提升5个百分点加10点,上不封顶。

4.非高考学科:结合学生评教(40%)、同行互评(30%)、常规检查(30%)综合打分,再对应档位计分。

5.行政人员:兼课按正常规则核算,不兼课按全校教师本项平均分的60%计算。

(六)要素六:教研与专业发展(权重8%)

鼓励教师参与教研、课题、赛课、培训,有实绩加分,无实绩不扣分,每学期得分上限80点。

1.论文:核心期刊25点/篇,省级刊物15点/篇,市级刊物8点/篇。

2.课题:省级负责人20点、核心成员10点;市级负责人12点、核心成员6点;校级负责人6点;所有课题结题额外加10点。

3.赛事: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30、20、12点;市级18、12、8点;县区级10、6点;校级公开课4点/次。

4.师徒结对:结对导师每学期15点(需有听课、帮扶记录,考核合格方可计分)。

5.培训与考勤:市级以上研修培训8点/次;校内教研全勤计10点,缺勤一次扣2点。

6.教辅、工勤人员:本项计0分。

(七)要素七:特殊任务与贡献(权重7%)

覆盖竞赛辅导、艺体训练、宿舍管理、各类考务、临时工作及荣誉表彰,实行清单计分+临时认定结合模式。

1.学科竞赛:国赛/省队80点,省一50点、省二30点、省三15点;长期辅导未获奖计20点。

2.体育训练:每周训练4次以上计30点,2—3次计20点;市级赛事获奖额外加分。

3.艺术辅导:艺考每上线1人计5点。

4.宿舍与值班:夜间值班4点/次,周末留校值班6点/天。

5.考务工作:全流程考务3点/次,仅监考1点/次。

6.临时任务:迎检、大型活动等,由校长办公会核定5—20点。

7.荣誉表彰:县区级师德表彰15点,市级及以上25点;市级优秀教师、教学能手等计20点。

8.负面一票否决:出现有偿补课、体罚学生、收受礼品、考试舞弊等严重师德问题,本学年全部绩效点数清零,不予发放奖励性绩效。

四、核算公式与发放规则

1.个人加权总点数=课时原始点×30%

  • 年级梯度原始点×15%
  • 学科特征原始点×8%
  • 岗位责任原始点×12%
  • 质量增值原始点×20%
  • 教研发展原始点×8%
  • 特殊贡献原始点×7%

2.个人奖励性绩效=个人加权总点数÷全校加权总点数总和×当期可分配总额

3.核算完成后,统一出具《个人要素计点明细表》,逐项标注得分、占比、核算金额,教职工可到对应部门核对数据。

五、特殊情况处理

1.新入职教师:课时按实际核算,质量增值项取全校平均分70%。

2.病、产假人员:在岗时段正常计分,离岗时段点数清零;基础性绩效按国家规定正常发放。

3.中途调入/调出:按在校实际工作时长累计计分。

4.跨校交流人员:人事关系在校的,由对方学校提供工作数据,按本校标准核算。

5.因公出差、培训:不影响除课时外其他计分,代课教师正常核算代课课时。

6.课后服务专项收入:单独核算发放,不纳入本次绩效分配体系。

六、部门分工与公示复核

1.数据采集:课时、年级、学科、质量增值由教务处负责;岗位责任、特殊任务由办公室负责;教研发展由教科室负责。各部门学期结束两周内完成初核。

2.公示流程:数据汇总审核后,在校内公示栏、工作群同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3.异议处理:教职工有异议,可书面提交复核申请,领导小组3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并答复。

七、组织保障

1.成立绩效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工会、教师代表共同组成,负责方案执行、争议裁决。

2.方案调整:每年年末全面评估方案运行情况,如需修改,须提交教代会表决通过后方可执行。

3.纪律要求:任何人不得擅自篡改数据、干预计分,违规者视情节予以通报、取消评优或行政处分。

八、附则

1.本方案正式施行后,原有绩效分配方案废止。

2.本方案由学校绩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集体商议确定。

3.后续若上级出台新政策,按上级要求同步调整。

附 件

汇 编

附件1:XX学校各学科标准课时折算系数一览表

附件2:XX学校各岗位责任点数标准一览表

附件3:XX学校教学质量增值评价操作细则

附件4:XX学校教研与专业发展计分认定办法

附件5:XX学校特殊任务与贡献计分清单及认定程序

附件6:XX学校教职工个人要素计点明细表(模板)

附件7:XX学校绩效工资核算汇总表(模板)

附件8:XX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异议复核申请表

XX学校

XXXX年XX月

附件1

XX学校各学科标准课时折算系数一览表

学科类别

具体学科

折算系数

备注

高考主科

语文

1.0

作文批改量大,学科特征系数另计

高考主科

数学

1.0

习题批改量大

高考主科

英语

1.0

含听力、口语训练

高考选考科目

物理

1.0

含实验教学

高考选考科目

化学

1.0

含实验教学

高考选考科目

生物

1.0

含实验教学

高考选考科目

政治

1.0

高考选考科目

历史

1.0

高考选考科目

地理

1.0

非高考科目

音乐

0.85

艺考专业辅导课按1.0

非高考科目

美术

0.85

艺考专业辅导课按1.0

非高考科目

体育

0.85

运动队训练另计

非高考科目

通用技术

0.85

非高考科目

信息技术

0.85

非高考科目

心理健康

0.85

其他教学活动

早读辅导

0.4

每次计

其他教学活动

晚自习(看堂)

0.4

每节计

其他教学活动

晚自习(实质辅导)

0.6

年级组长认定

其他教学活动

周末/假期补课

正常×1.2

按正常课时1.2倍折算

工作量折算

班主任(高一高二)

每周6课时

直接计入课时总量

工作量折算

班主任(高三)

每周8课时

直接计入课时总量

工作量折算

校级领导(不兼课)

均值×0.5

封顶不超过中位值

工作量折算

校级领导(兼课)

实际+均值×0.3

封顶不超过中位值

工作量折算

中层正职(不兼课)

均值×0.4

封顶不超过中位值

工作量折算

中层正职(兼课)

实际+均值×0.2

封顶不超过中位值

工作量折算

中层副职

按正职80%

封顶不超过中位值

工作量折算

教辅人员

均值×70%

工作量折算

工勤人员

均值×55%

说明:本表所列系数用于要素一(课时工作量)的计算。“均值”指全校专任教师平均周课时量。“中位值”指全校专任教师课时工作量点数排序后的中间值。行政管理人员课时工作量点数封顶不超过中位值,这是方案的硬性约束,确保管理岗不会在课时工作量这一项上超过大多数一线教师。

附件2

XX学校各岗位责任点数标准一览表

岗位类别

具体岗位

每学期点数

备注

校级领导

校长

85

校级领导

党委书记

85

校级领导

副校长

85

校级领导

党委副书记

80

中层干部

教务主任

70

中层干部

德育主任

70

中层干部

总务主任

70

中层干部

办公室主任

70

中层干部

教科室主任

70

中层干部

各处室副职

55

年级管理

年级部主任

60

年级管理

年级部副主任

45

班主任

高一、高二班主任

80

班主任

高三班主任

100

教研管理

教研组长

40

教研管理

备课组长

30

群团组织

团委书记

40

群团组织

工会副主席(专职)

40

专项工作

心理辅导中心负责人

30~50

校长办公会确定

专项工作

实验室负责人

30~50

校长办公会确定

专项工作

图书馆负责人

30~50

校长办公会确定

专项工作

信息中心负责人

30~50

校长办公会确定

专项工作

招生办专员

30~50

校长办公会确定

专项工作

安全管理专员

30~50

校长办公会确定

普通教师

专任教师(无管理岗位)

10

基本职责认可

教辅工勤

教辅人员

20~40

根据岗位性质

教辅工勤

工勤人员

20~40

根据岗位性质

兼任规则:一人兼任多个岗位的,按“最高一项全额+其余各项减半”计算。例:班主任(80点)兼备课组长(30点)=
80 + 30×50% = 95点。

附件3

XX学校教学质量增值评价操作细则

一、基准数据的采集与确认

第一条
高一年级以学生中考成绩或入学摸底考试成绩作为基准数据。入学摸底考试须在开学后两周内完成,由教务处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阅卷,确保数据的可比性。

第二条
高二、高三年级以上一学期期末统考成绩作为基准数据。如果上学期期末未举行全市或全区统考,则以学校组织的期末考试成绩为基准,但须确保试卷难度与统考基本一致。

第三条
基准数据确定后,由教务处在开学后一个月内向全体教师公布,并留存备查。教师对基准数据有异议的,应在公布后一周内书面提出,教务处核实后答复。

二、期望值的计算方法

第四条
期望值是指根据学生入口成绩合理预测的期末成绩水平。计算方式如下:以全市(或全区)同层次学校上一年度的平均增长率为参照系数,用各班基准平均分乘以参照系数得出期望均分。教务处负责从教育局或教研室获取参照系数数据。

第五条
如果无法获得全市参照系数,可采用校内历史数据法:取本校近三年同年级同学科从入口到出口的平均增长率作为参照系数。

第六条
分班教学的学科(如物理、化学等选考科目),按实际选课班级分别计算期望值,不与未选该科目的学生混合计算。

三、增值幅度的计算与排名

第七条
学期末统考结束后,教务处在两周内完成以下工作:汇总各班各科实际均分,计算各班各科的增值幅度(增值幅度=实际均分-期望均分),按学科分别排名。

第八条
同一学科教多个班的教师,取所教各班增值幅度的加权平均值(以班级人数为权重)作为该教师的增值幅度。

第九条
增值幅度排名的分档与赋分标准如下:

排名区间

含义

赋分

备注

前10%

增值显著,教学效果突出

100点

前10%~30%

增值明显,教学效果良好

80点

前30%~60%

增值正常,教学效果达标

60点

后40%(正增值)

增值较小但方向正确

45点

零增值或负增值

未达到预期增长

30点

最低保底

四、高三年级高考专项增值评价

第十条
高三年级在常规学期增值评价基础上,叠加高考专项增值评价。以学生高一入学成绩为基准,对照本校历年同层次学生的高考表现预测本届一本上线人数和本科上线人数。

第十一条
高考成绩公布后,实际一本上线人数超出预测值的,相关学科教师(以高三该科任课教师为单位)按以下标准获得额外加分:每超出预测值5个百分点加10点,上不封顶。未达到预测值的不扣分,但不获得额外加分。

第十二条
高考专项增值评价的加分计入教学质量增值要素的原始点数,与常规学期增值评价的点数相加后一并参与加权计算。

五、非高考学科的质量评价

第十三条
音乐、美术、体育、通用技术、信息技术、心理健康等非高考学科教师,不参与统考增值排名,其教学质量增值要素的点数按以下三项综合评定:

评价项目

权重

数据来源及说明

学生评教

40%

每学期末由教务处组织学生匿名评教,采用标准化问卷

同行评议

30%

教研组内互评,重点考察课堂教学质量和教学创新

教学常规检查

30%

教务处常规巡课、听课、教案检查等综合得分

第十四条
非高考学科教师的三项综合评定得分换算为百分制后,对应到增值评价的五个赋分档次:90分以上对应100点,80至89分对应80点,70至79分对应60点,60至69分对应45点,60分以下对应30点。

六、数据争议处理

第十五条
增值评价的原始数据(基准分、期望值、实际均分、增值幅度、排名)全部向教师本人公开。教师有权查阅本人所教班级的全部计算过程。

第十六条
教师对增值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教务处书面提出复核,教务处须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并书面答复。复核主要核查数据采集是否有误、计算过程是否正确、分班因素是否已充分考虑。

第十七条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大面积学生缺考、考试泄题等)导致某次考试数据失真的,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可以调整该次考试的增值评价方案或以其他考试替代。

附件4

XX学校教研与专业发展计分认定办法

一、论文发表

项目

点数

认定要求

核心期刊发表教学论文

25点/篇

以知网、万方收录为准,提供版面原件或收录截图

省级以上刊物发表教学论文

15点/篇

正式刊号(CN/ISSN),增刊不计

市级刊物发表教学论文

8点/篇

由教科室审核刊物资质

同一篇论文被多个刊物转载的,只计最高级别一次。论文须与本人所教学科或教育管理工作相关,纯学术性非教育类论文不计入。

二、课题研究

项目

点数

认定要求

省级以上课题负责人

20点/学期

以立项批文为准,课题在研期间每学期计分

省级以上课题核心成员

10点/学期

须在课题申报书上列名

市级课题负责人

12点/学期

同上

市级课题核心成员

6点/学期

同上

校级课题负责人

6点/学期

须经教科室审批立项

课题结题(任何级别)

额外加10点

以结题证书为准,仅结题当学期加分

三、教学竞赛获奖

项目

点数

认定要求

省级一等奖

30点

以获奖证书或文件为准

省级二等奖

20点

省级三等奖

12点

市级一等奖

18点

市级二等奖

12点

市级三等奖

8点

区(县)级一等奖

10点

区(县)级二等奖

6点

校级公开课/示范课

4点/次

须有教务处或教研组的听课记录

同一赛事的初赛、复赛、决赛只计最高奖项一次。教学竞赛特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机构组织的教学类比赛,商业机构组织的比赛不计入。

四、师徒结对

承担师徒结对中“师傅”角色的教师,每学期计15点。计分前提条件:师傅本学期听徒弟课不少于8节并有听课记录,徒弟本学期至少上1节教研组内展示课,年级组和教研组对师徒结对效果进行学期末考核评价。以上三项条件缺一不可,不满足的不予计分。

五、培训研修

项目

点数

认定要求

市级以上骨干教师培训

8点/次

经学校批准,完成学习任务并提交学习报告

省级以上高级研修班

8点/次

同上

校内集体教研活动全勤

10点/学期

缺勤一次扣2点,扣完为止

六、封顶规则与认定程序

第一条
教研与专业发展要素每学期个人得分上限为80点。

第二条
所有计分项目均须教师本人在学期末向教科室提交书面申报材料(获奖证书复印件、论文版面复印件、课题立项批文复印件、听课记录本等),教科室审核后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认计分。

第三条
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当学期全部教研与专业发展要素点数,并通报批评。

附件5

XX学校特殊任务与贡献计分清单及认定程序

一、学科竞赛辅导

项目

点数

认定说明

学生获全国决赛奖项或进入省队

80点

以官方公布名单为准

学生获省级赛区一等奖

50点

以获奖证书为准

学生获省级赛区二等奖

30点

学生获省级赛区三等奖

15点

辅导一学期但学生未获奖

20点

须有完整的辅导计划和辅导记录

同一学生多个奖项按最高级别计算。多名学生获奖可累计。五大学科竞赛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

二、运动队训练

项目

点数

认定说明

常规训练(每周4次以上)

30点/学期

由体育组提供训练记录,德育处核实

常规训练(每周2~3次)

20点/学期

同上

带队参加市级以上比赛获前三名

额外15点

以获奖证书为准

带队参加市级以上比赛获前六名

额外8点

同上

三、艺术特长生辅导

项目

点数

认定说明

艺考本科上线

5点/人

以省级艺术统考或校考合格证为准

艺考生专业辅导课时

按1.0折入课时

计入要素一,本要素不重复计算

四、寄宿管理

项目

点数

认定说明

完整夜班值班

4点/次

从晚自习结束到次日早自习开始

周末留校值班管理

6点/天

含白天管理和夜间值守

值班记录由德育处统一登记,教师签字确认。无故缺岗的按旷工处理,同时扣减相应点数。

五、考务工作

项目

点数

认定说明

完整考务工作(监考+阅卷+分析)

3点/次

高考、学考、大型联考等

仅参与监考

1点/次

六、临时性重大任务

承办上级现场会、迎接督导评估检查、组织大型校园活动等,根据任务量和持续时间由校长办公会即时认定赋5至20点。认定结果须在教师工作群即时公示,注明任务内容、参与人员和赋分理由。

七、荣誉表彰

项目

点数

认定说明

师德师风县区级以上表彰

15点

以文件或证书为准

师德师风市级以上表彰

25点

同上

市级以上优秀教师/教学能手等

20点

同上

八、认定程序

第一步:每学期末,办公室发布特殊任务与贡献申报通知,教师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

第二步:办公室牵头,会同相关处室逐项审核,形成初审结果。

第三步:初审结果提交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审定。

第四步:审定结果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

第五步:公示无异议后,正式计入个人要素计点总表。

附件6

XX学校教职工个人要素计点明细表(模板)

学期:年____学期 姓名:____ 岗位:________ 学科:________

要素名称

权重

原始点数

加权点数

数据来源

教师签字

一、课时工作量

30%

教务处

二、年级梯度

15%

教务处

三、学科特征

8%

教务处

四、岗位责任

12%

办公室

五、教学质量增值

20%

教务处

六、教研与专业发展

8%

教科室

七、特殊任务与贡献

7%

办公室

合计

100%

——

——

个人加权总点数:________点

全校加权总点数之和:________点

个人占比:________%

当学期可分配总量:________元

个人应得奖励性绩效工资:________元

核算人:________ 审核人:________ 校长签字: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由学校存档,一份交教师本人留存。教师对任何一项原始点数有疑问的,可持本表到对应数据来源处室逐项核对。

附件7

XX学校绩效工资核算汇总表(模板)

学期:____年____学期 填报部门:办公室 填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序号

姓名

要素一

要素二

要素三

要素四

要素五

要素六

要素七

加权总点

应得金额

签字

1

2

3

4

5

...

...

...

...

...

...

...

...

...

...

...

...

合计

——

——

项目

金额(元)

备注

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

上级核定

校长统筹基金(≤3%)

校长统筹基金本期已使用

附明细

校长统筹基金结余并入

当学期可分配总量

全校加权总点数之和

每点单价

可分配总量÷总点数

实际发放总额

应等于可分配总量

核算人:________ 教务处确认:________ 分管校长审核:________ 校长签字:________

教代会监督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8

XX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异议复核申请表

申请人姓名

所在年级/处室

任教学科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异议涉及要素

☐ 课时工作量 ☐ 年级梯度 ☐ 学科特征 ☐ 岗位责任

☐ 教学质量增值 ☐ 教研与专业发展 ☐ 特殊任务与贡献

异议具体内容

(写明对哪项

数据有异议、

理由和依据)

申请人认为

应当调整为

附件材料清单

归口部门

复核意见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绩效考核

领导小组

审定意见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使用说明:教职工对绩效工资分配结果有异议的,在公示期内填写本表,连同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提交绩效考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指定归口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将复核意见和最终审定意见填入本表并书面答复申请人。本表一式三份,申请人、归口部门、学校办公室各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