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2025年教职工绩效工资和年度考核办法(试行稿)
一、背景与总体思路
随着“双减” “双提升”政策的深入推进,学校对教育质量和教师综合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绩效工资机制应从“简单看资历” “一刀切”的平均主义分配模式,转向体现教师职责、教学贡献与实际成效的差别化、动态化机制。
为此,结合《教师法》《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以及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绩效政策,紧扣学校实际,专门制定本办法,目的在于:
建立科学合理、可操作的绩效与考核体系;
强调师德素养与教学实绩并重;
推动绩效向第一线教师倾斜,彰显“能干得高、干成得实”的分配导向;
激发教职工干事创业活力,使绩效真正成为发展杠杆。
本办法将贯穿全年,实施“赛段评审、期中调控、年末核定”三步法,确保制度运行平稳、评价公允。
二、绩效工资总额构成及分配逻辑
1.总额来源与组成
绩效工资来源于学校年度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等经费组合,计入教职工资总额中,建议占教师工资总额的30%~40%,按月逐步拨付。
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和激励性绩效两类:
基础性绩效:体现教师岗位属性,保障合理水平;
激励性绩效:与教学实绩、科研成果、班主任职责等挂钩,实现“多劳多得”。
二者合计构成月度绩效工资,学期或年度评定结果决定是否调整。
2.分档原则
以“能上生产任务”的岗位教师为基准,按工作量与责任大小进行分档:
基础档:教学兼管理岗位无超常任务;
提升档:承担教研、年段、班主任、课题组等;
重点档:教学骨干、课程建设负责人、有竞赛获奖或公开讲课任务者。
各档对基础与激励比重略有差异,细则由校务会厘定。
三、年度考核内容与评分机制
年度总评分满100分,分为五个维度:
师德表现(20分)
教学与育人成效(40分)
岗位履职能力(20分)
专业发展与科研(10分)
校本贡献与临时任务(10分)
详细分项如下。
(一)师德表现(20分)
师德是教师入职门槛,也是绩效的“底线”。
遵守职业道德约束,无违纪违规记录(违纪扣20分,一票否决);
师德行为优良,如组织师生义务劳动、扶贫支教等,予以加分(1次+2~5分);
参与教研、公开课等教学展示活动中有不良行为(如夸张、押题、有偿辅导)者,扣5~10分;
参与学校、地区教育道德评议、线路参访积极且有代表性经验分享者,+1~3分。
(二)教学与育人成效(40分)
重质量、重实效。
项目
分值
要求及评分说明
教学质量
25分
包括学生水平提升、课堂评价等
教学贡献
10分
包括教研组工作、公开课开展等
班主任业绩
5分
针对班主任表现进行额外考评
教学质量(25分)
通过学期质量检测、校考、区考成绩情况打分:
学校排名前10%,+10分;
第11~30%,+7分;
第31~50%,+4分;
后50%,不加分。
教学检查与课堂观摩:
被评为“优”岗上评课,+3分;
课堂组织秩序混乱或评为“需改进”,扣1~3分。
家长/学生反馈:
满意率90%以上,+3分;
70%~89%,+1分;
70%以下,根据评价内容,扣1~3分。
教学贡献(10分)
教研活动参与与成果转化:
主讲或主持教研课题,+2~5分;
公开课、市级示范课演示,+3~6分;
获省市级教学成果奖,+5~8分。
班主任业绩(5分,仅适用班主任)
班级整体学习成绩、纪律秩序、家校互动、活动开展中表现突出的:
校级优秀班级负责人+3~5分;
有班级特色活动获奖+1~3分;
若班级出现严重违纪事故扣3~5分。
(三)岗位履职能力(20分)
体现职责完成程度。
岗位职责:如年段长、学科带头人、行政管理等;
履职情况评估标准如下:
岗位类别
分值
要求
行政岗位
5分
完成部门任务、会议落实、报表提交等,按时合格+4~5分
带头人/教研负责人
5分
教研、教案审看、抽查课落实+3~5分
班主任
5分
家校联系、班级管理、日常说服教育有效+3~5分
临时任务
5分
如活动组织、安全检查等安排及时、执行有力+2~5分
若有岗位失职、隔天未处置问题,对分数酌情扣除2~5分。
(四)专业发展与科研能力(10分)
教师自身成长能力体现。
主持、参与市级及以上课题,视级别加2~5分;
发表论文(市级以上教育刊物),每篇+2分,最多计入4分;
完成学历提升、专业培训,取得合格证书+1~3分;
担任教育培训讲师、协会兼职等公益教育服务,每次+1~2分;
论文或培训差评、学术不当行为酌情扣分。
(五)校本贡献与临时任务(10分)
学校事务中的增值表现。
学校建设基金筹措、家长联络:按实际贡献评定+1~3分;
校庆、开放日、招生公开课等临时任务中:执行及时,效果好+1~3分;
担任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协调员:处理完善,及时化解+1~2分;
若任务推脱、执行不到位,扣1~3分。
四、绩效工资与考核结果挂钩
绩效工资根据两个维度分档:
师德一票否决
一旦师德问题成立,自动降至“基本合格”档,取消激励性绩效。
考核等级
优秀(90~100分):绩效工资按设定比例全额发放,且有额外奖励;
合格(75~89分):基本绩效全部发放,激励部分视表现减少10%;
基本合格(60~74分):基础绩效可领,激励降低50%;
不合格(<60分):暂停绩效发放,并安排限期整改。
绩效工资由月度基础部分+季度激励部分组合。年度考核结果反噬次年度基础工资档次。
五、考核程序与监督机制
考核程序
资料采集期(10月):教师提交教学成果、活动材料、培训证书等;
期中听评(12月):组织“中期评估”,教师简介竞岗;
结果公示(次年1月):成绩经校务会议审定后,在校园网、公告栏公示三天;
异议处理(公示后3天内):教师可申请复查,由考核小组审议调整;
反馈谈话(1月下旬):对“基本合格”及以下人员,由职能部门负责人组织谈话,分析原因、签订整改协议。
监督机制
教代会代表参与:参与考核方案制定与公示全程;
引入第三方听评:邀请家长代表、学区教育评估员、同行教师参与教改活动评审;
问题线索举报通道:政教处设举报邮箱或电话,接收不公平评聘、评核造假等线索。
若查实弄虚作假、评优中违规、临时补录数据等,追究责任,并取消当年参与资格。
六、附则
本办法由校务会审定后执行,每两年修订一次;
本办法自2025年3月1日实施,之前程序与办法废止;
对本办法中未覆盖的问题参照上级文件处理,出现重大分歧由校审领导小组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