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辅征订、校服采购、校园餐管理对标自查与规范提升工作方案(2026年)
为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部署,进一步规范我校教辅材料征订、学生校服采购和校园餐管理工作,切实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本方案是在既有工作基础上的优化和提升,并非推倒重来。通过对照最新政策要求全面“体检”,有针对性地补短板、堵漏洞、强机制,不断提升三大领域的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一、制定背景和政策依据
(一)形势背景
2025年7月,教育部召开全国中小学深化“校园餐”专项整治和整治利用征订教辅、购买校服谋利问题推进会,将教辅征订、校服采购、校园餐管理三项工作统一纳入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要内容。
2026年全国基础教育重点工作部署会议再次对三项专项治理作出安排,强调要严肃查处利益输送、权钱交易等行为,同时建立长效防控机制,从制度上、源头上遏制类似问题发生。
(二)政策依据
1.本方案主要依据以下文件及标准制定:
2.《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
3.《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意见》(教基一〔2015〕3号);
4.GB/T
31888《中小学生校服》国家标准;
5.《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5号);
6.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关于教辅材料、校服管理、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的有关文件。
(三)学校现状与制定目的
我校一直将教辅征订、校服采购、校园餐管理视为学校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前期已形成若干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整体运行平稳。
制定本方案的目的在于:
1.以国家和地方新要求为标尺,系统梳理原有制度的适应性和完备性;
2.查找制度空白点、执行薄弱点和监督盲区,及时整改;
3.通过一次集中对标自查,推动教辅、校服、校园餐管理由“经验管理”向“制度管理、流程管理、痕迹管理”升级。
二、基本原则与工作目标
(一)基本原则
1.对照标准、查摆问题
严格对照教育部及省市相关政策,逐条逐项核查三大领域工作,将管理过程完全置于公开透明的轨道上。排查中不回避矛盾、不掩盖问题,实事求是反映真实情况。
2.查改同步、以改促建
不搞“只查不改”的形式主义,也不搞“一阵风”式突击整改。坚持问题查摆与立行立改同步推进,把整改过程作为健全制度、完善流程、提升管理能力的过程。
3.全覆盖、可追溯
排查范围覆盖教辅、校服、校园餐全流程、全环节、全岗位。通过台账化管理,实现责任主体清晰、流程节点明确、关键事项留痕、事后可追溯。
(二)工作目标
1.教辅征订方面
实现教辅材料选用合法合规、程序规范、收费透明,坚决防止违规推荐、强制征订和收受回扣等问题。
2.校服采购方面
做到采购程序公开透明、选用产品质量可靠、价格水平合理适当,杜绝暗箱操作、指定品牌、强制消费等行为。
3.校园餐管理方面
压实食品安全责任,规范资金使用,确保餐饮安全可控、营养合理,坚决纠正截留挪用伙食费、“以包代管”等违规做法。
4.长效机制方面
三大领域均建立完整、规范的管理台账和业务流程,形成制度完备、执行有力、监督有力的工作格局,推动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持续提升。
三、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
(一)成立工作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教辅征订、校服采购和校园餐管理对标自查及规范提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工作的总体部署和统筹协调。
组 长:校长
副组长:分管教学副校长、分管后勤副校长
成 员:纪检委员及教务处、总务处、德育处、财务室等相关负责人
纪检委员作为领导小组成员,全程参与,对关键环节加强监督和廉政提醒。
(二)设立三个专项工作组
实行“一组一责一清单”的工作机制,每组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和排查清单。
1.教辅征订专项工作组
组 长:分管教学副校长
牵头部门:教务处
成 员:年级组长、备课组长代表等
职责:负责教辅材料管理制度梳理、征订流程排查及整改落实。
2.校服采购专项工作组
组 长:分管后勤副校长
牵头部门:总务处
成 员:德育处负责人、家长委员会代表等
职责:负责校服管理制度、采购程序、收费管理及廉洁风险排查与整改。
3.校园餐管理专项工作组
组 长:分管后勤副校长
牵头人:食品安全总监
成 员:食品安全员、总务处财务人员、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代表等
职责:负责食品安全责任体系、食堂(配餐)管理、经费使用和监督公开等方面的排查整改。
四、对标排查重点内容
本次对标自查围绕“制度是否健全、执行是否到位、监督是否有效”三个维度,对教辅征订、校服采购、校园餐管理逐项梳理风险点,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一)教辅材料征订领域
1.制度建设情况
重点自查:
(1)学校是否依据《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制定教辅材料征订管理办法,制度是否成文并根据政策变化适时修订。
(2)是否建立年级(学科)教辅材料遴选机制,是否明确遴选的范围、程序、标准及责任人。
(3)是否实行教辅征订集体讨论决定制度,是否有会议记录、审批表、公示材料等工作痕迹,是否按规定报备。
(4)校本制度中是否明确禁止教师和相关工作人员向学生、家长推销教辅、组织或参与有偿家教、有偿补课、代售或指定购买教辅材料。
(5)是否建立对违规推荐、违规收费等行为的责任追究办法和处理程序。
2.执行落实情况
重点自查:
(1)教辅选用是否严格执行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推荐目录,是否存在超目录、超范围推荐或征订现象。
(2)是否存在以“资料费”“练习册费”“订阅费”等名义向学生或家长违规收取教辅或学习资料费用的情况。
(3)是否存在通过考试成绩、评优评先、课堂使用等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征订教辅材料的情形。
(4)是否存在教辅经营单位向学校或教职工提供回扣、礼品、劳务费、赞助费等,以及学校或个人接受上述利益的情况。
(5)教辅征订的品种、数量和金额是否符合学生人数和教学实际需要,有无多订、重复订购、无计划订购等问题。
(6)从推荐、审核、汇总、订购、收费到发放,各环节的职责是否明确、手续是否齐备,是否建立完整台账并妥善保存。
3.监督公开情况
重点自查:
(1)教辅征订的目录、价格、供货渠道等信息是否通过校园网、家校平台或公告栏向学生和家长公开。
(2)是否建立包括家长代表、教师代表、纪检委员在内的教辅征订监督机制,定期听取意见。
(3)教辅费用是否实行专账管理,票据是否合规,账目是否清晰,并适时向教师、学生和家长公开。
(4)学校是否公布教辅征订投诉举报渠道,对家长和师生反映的问题是否做到有诉必应、及时核查并反馈处理结果。
(二)校服采购领域
1.制度建设情况
重点自查:
(1)是否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意见》和GB/T
31888国家标准,制定本校学生校服管理制度。
(2)校服选型、采购方式(招标或比选)、合同签订、验收发放、费用收取等环节是否在制度中予以明确,责任主体是否清晰。
(3)制度中是否明确质量、安全和环保标准,不合格校服的退换及责任追究方式是否有具体规定。
(4)是否建立校服价格审定机制和经济困难学生费用减免或补助制度。
(5)是否制定校服采购廉洁纪律和相关责任追究规定。
2.执行落实情况
重点自查:
(1)校服采购是否纳入政府采购或相关集中招标范围,对达到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是否依法组织招标,是否存在化整为零规避招标的行为。
(2)是否存在以行政方式或借“爱心捐赠”“联合办学”等名义指定或变相指定供货单位和品牌。
(3)校服的款式、数量和更换频次是否合理,是否存在过于频繁更换或增加套数,增加家庭经济负担的情况。
(4)采购合同约定的价格和产品型号是否实行校内公示,实际向学生收取的费用是否与合同价格一致,有无加价代收、搭售其他物品等行为。
(5)样品确定、试穿、订购、收货及发放等环节是否实行验收制度,是否有质量检测报告,是否存在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等问题。
(6)是否存在学校或个人向供货单位索取或收受回扣、礼品、礼金、赞助等,或利用校服采购牟取私利的其他情形。
(7)是否以“统一着装”“班级管理”等名义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校服,是否充分尊重学生和家长的自愿选择。
3.监督公开情况
重点自查:
(1)校服的款式设计、面料选择、采购方案等重大事项,事前是否征求家长委员会和学生代表的意见。
(2)采购结果、供货企业名称、相关资质证明、价格标准和售后服务承诺等是否在校园内外适当范围内公示。
(3)是否建立家长委员会参与校服采购决策、过程监督和绩效评价的机制,对供货企业是否建立信用档案和退出机制。
(4)校服收费标准和减免政策的执行情况是否向家长公开,是否接受纪检、审计及社会监督。
(5)是否设置校服质量、价格和服务的投诉受理渠道,是否做到有专人登记、限期办结并及时反馈。
(三)校园餐管理领域
1.制度建设情况
重点自查:
(1)是否严格执行《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建立校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分工负责的责任体系。
(2)是否制定并执行食堂或配餐企业管理制度,涵盖原料采购、入库验收、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环节。
(3)学校食堂承包或配餐服务合同是否规范,是否明确食品安全责任、价格形成机制、服务标准和违约追责条款。
(4)是否制定学生就餐秩序管理和营养配餐制度,合理安排一日三餐结构,限制高糖、高盐、高脂食品供应。
(5)是否建立校园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和风险防控制度,强调学校不得将管理责任全部转移给承包或供餐企业,坚决杜绝“以包代管”。
2.执行落实情况
重点自查:
(1)学校自办食堂或配餐单位是否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相关资质),从业人员是否经过健康检查并持有效健康证上岗。
(2)食品原材料采购是否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是否及时登记台账,是否严禁采购和使用“三无”食品、过期或变质原材料。
(3)食堂环境卫生、设施设备运转、餐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记录等是否符合标准要求,是否存在超负荷加工或超范围经营。
(4)“明厨亮灶”是否建设并运行良好,加工场所布局是否合理,有无生熟不分、交叉污染等安全隐患。
(5)学生餐收费标准制定是否经过充分论证和公开,是否存在擅自提高标准、额外加价、强制搭售饮料和零食的情况。
(6)伙食费、委托配餐服务费等是否严格实行专款专用,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或长期滞留等现象。
(7)学校是否存在将食堂完全承包给企业而不履行监管职责的问题,学校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是否干预食堂承包、采购等事宜以谋取私利。
(8)是否定期组织食品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对检查发现的隐患是否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并形成闭环。
3.监督公开情况
重点自查:
(1)是否在显著位置公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监督电话、每日菜谱、餐费标准和投诉方式等信息。
(2)是否组建由家长代表、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参与的膳食委员会或监督小组,定期参与菜谱讨论、价格评议和现场检查。
(3)食堂或供餐企业的原材料供应商信息、抽检或检测结果、收支情况等是否定期向师生和家长公开。
(4)是否建立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和信息公开制度,对外界关切和舆情是否及时回应。
(5)是否建立食品安全问题线索受理、办理和反馈机制,对举报人信息是否妥善保护,防止打击报复。
五、问题整改与规范提升举措
在全面排查基础上,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分级分类推进整改,通过“问题清单化、整改项目化、责任具体化、过程台账化”,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一)建立“四清单一台账”
1.四张清单
各专项工作组要分别梳理形成:
《问题清单》:逐条列明发现的问题事项及表现形式;
《整改措施清单》:明确每项问题的整改方式和具体举措;
《责任清单》:细化到责任部门、责任人;
《时限清单》:明确完成时限,精确到具体日期。
2.分类推进
对程序性、一般性问题:坚持即查即改,当日能解决的当天销号。
对涉及资金、食品安全、师德师风等突出问题:列为学校重点督办事项,实行挂图作战、台账管理,限期整改。
对需要上级部门协调解决的普遍性、政策性问题:及时专题报告,主动争取业务指导和政策支持。
(二)教辅征订领域规范提升
1.完善制度与程序
(1)对现有教辅材料管理制度进行全面修订,进一步细化遴选条件、审批程序、公示要求和问责条款。
(2)严格执行省市教辅推荐目录,对确有教学需要、目录外确需选用的材料,必须严格履行集体研究、报批和论证程序。
(3)成立教辅遴选工作小组,由分管领导、教务人员、学科骨干及家长代表组成,实行集体决策、民主评议。
2.规范征订行为
(1)坚持“学生自愿购买、学校零差价代办”的原则,学校和教师不得以任何方式从教辅征订中获取经济利益。
(2)有针对性地开展师德师风和党纪国法教育,重申不得违规向学生推销教辅、有偿补课等“红线”和底线。
(3)明晰教辅收费项目、标准和退费方式,不得设立任何变相收费项目,严禁乱收费、搭车收费等行为。
3.强化监督与评价
(1)建立家长评价和反馈机制,定期了解家长对教辅必要性、适宜性和价格合理性的意见。
(2)将教辅征订规范情况纳入教师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对存在严重违规情形的,执行“一票否决”。
(3)对教辅征订全过程建立档案,包括会议纪要、审批表、公示资料、财务凭证等,实现全过程可查可溯。
(三)校服采购领域规范提升
1.严格采购方式
(1)凡达到政府采购限额的校服项目,一律纳入政府采购或集中招标范围,不得以拆分项目等方式规避招标。
(2)对未达政府采购限额但金额较大的项目,参照公开招标或竞争性比选程序操作,提高透明度。
(3)在中标(入围)后,引入第三方机构对供应企业资质和样品质量进行审查,必要时委托权威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2.控制费用与更新频次
(1)根据教育教学和安全管理需要,合理确定校服配置数量和使用年限,避免无必要的款式和数量扩张。
(2)严格执行合同和中标价格,坚决杜绝在收取学生费用环节加价或搭售其他物品。
(3)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减免或补助,具体名单和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并适度公示。
3.提升质量与服务水平
(1)在采购合同中细化质量标准、生产和交货期限、售后服务内容和违约责任,探索校服质量问题“先行赔付”机制。
(2)定期邀请家长和学生代表对校服质量、舒适度、耐用性和服务情况进行评价,将评价结果作为续签合同或更换供应商的依据之一。
(3)对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服务恶劣或诚信记录不佳的企业,依规解除合同,并将其纳入学校校服供应“黑名单”,不再选用。
(四)校园餐管理领域规范提升
1.压实食品安全责任
(1)重申校长为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和食品安全总监负具体管理责任,食品安全员落实日常监管。
(2)梳理、整合并修订食堂和配餐管理制度,使职责分工、业务流程、监督方式相互衔接。
(3)对承包或配餐单位建立严格准入门槛,对不符合资质要求、信用记录不良的单位坚决不予合作。
2.规范价格与经费管理
(1)建立食堂成本核算制度,综合食材成本、人工费用和设备折旧等因素合理核定餐费标准,不得以营利为目的虚高定价。
(2)伙食费、配餐费全部纳入学校统一财务管理,实行专账核算和定期公示,接受财务、纪检和家长监督。
(3)对发现的截留、挪用伙食费等问题,依法依纪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交相关机关。
3.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1)持续推进“明厨亮灶”建设,完善视频监控和信息公示功能,确保加工过程可视、可查。
(2)严格执行晨检、消毒、留样、环境卫生等日常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健康、操作规范等方面的培训与考核。
(3)将食品安全隐患排查纳入常态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实行清单化整改和“销号管理”。
4.健全营养与满意度管理机制
(1)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特点制定一周带量食谱,保证营养均衡,兼顾不同群体的饮食习惯。
(2)严格控制高糖、高盐、高脂食品和含咖啡因饮品等不健康食物在校园内的供应,引导学生形成健康饮食习惯。
(3)定期组织问卷、座谈等方式,听取师生和家长对饭菜质量、口味、分量和价格的意见,及时调整菜谱和管理措施。
(五)推动制度化、信息化和长效化建设
1.制度系统梳理
以本次自查为契机,对教辅征订、校服采购、校园餐管理现行制度进行全面梳理,清理不适应新要求的内容,及时修订完善。
2.推进信息化管理
积极利用信息化平台,实现教辅和校服选型、采购、收费、投诉处理以及校园餐菜谱、公示等工作“网上操作、网上公示、网上留痕”,提高透明度和办事效率。
3.建立廉政风险台账
梳理“三个领域”关键岗位和关键环节廉政风险点,绘制风险防控流程图,明确事前预防、事中控制和事后问责的措施和节点,形成闭环管理。
4.纳入年度考核
将对标自查和整改成效纳入学校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真正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担责”。
六、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本次对标自查和规范提升工作以一个学期为周期,自方案印发之日起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第1—2周)
1.召开学校工作推进会,传达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明确任务要求、工作进度和责任分工。
2.正式成立领导小组和三个专项工作组,细化职责,制订各组排查清单和具体工作计划。
3.通过教职工大会、主题班会、家长会等形式,向全体教职工、学生和家长公布本次工作安排及监督方式。
(二)对标自查阶段(第3—6周)
1.各专项工作组对照相关政策和本方案要求,逐条逐项开展全面排查。
2.通过查阅档案资料、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现场查看等方式,广泛收集意见和建议。
3.初步形成《问题清单》和《风险清单》,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自查情况。
(三)整改提升阶段(第7—14周)
1.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逐项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完成时限和预期成效,建立整改台账。
2.对能够立刻解决的问题,做到立即整改、举一反三;对需要中长期推进的制度性问题,制订实施路线图,稳步落实。
3.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督查,对整改推进缓慢、敷衍塞责的部门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限期补改。
(四)巩固总结阶段(第15周至学期末)
1.各专项工作组组织开展整改成效“回头看”,检查问题整改的持续性和有效性,查漏补缺。
2.形成书面工作总结,对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和存在的不足进行系统梳理,提出下一步工作打算。
3.对在教辅征订、校服采购和校园餐管理规范化建设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扬;对问题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4.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提炼固化为制度文件,纳入学校常态化管理。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压实责任
1.全校教职员工要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密切党群联系的高度,充分认识规范三大领域工作的重要意义。
2.校长对本次对标自查和整改提升工作负总责,分管副校长对分管领域负直接领导责任,相关处室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
3.各年级组、教研组、班主任及相关岗位人员要结合自身职责,主动查找问题,认真落实整改任务。
(二)务求实效,杜绝形式主义
1.严禁以开会代替落实、以材料代替工作,坚决防止只做“表面文章”。
2.对问题要敢于“揭短亮丑”,不许压制或打击报复反映问题的师生和家长。
3.领导小组将对台账、资料进行抽查,对弄虚作假、隐瞒不报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追责。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1.充分利用校园网、微信公众号、宣传橱窗等载体,及时发布国家和地方政策解读及学校阶段性工作成效。
2.通过主题班会、家长学校、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加强对学生和家长的政策宣讲和解释说明,争取理解和支持。
3.对社会关注的重点问题,学校要主动发声、及时回应,自觉接受媒体和社会监督。
(四)畅通渠道,强化问责
1.公布学校纪检监督电话、电子邮箱和意见箱位置,保障师生和家长的知情权与监督权。
2.校纪检委员全程参与对标自查与整改工作,对关键节点和重点领域开展督导和廉政提醒。
3.对在教辅征订、校服采购、校园餐管理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
一般管理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并在校内通报;
违反财经纪律、采购规定或师德师风要求的:依规依纪进行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交有关机关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