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师绩效积分制管理方案(2025修订版)
一、指导思想
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教师成长规律,坚持
“公平公正、注重实绩、激励先进、促进发展”
原则,通过科学量化教师工作表现,构建科学的评价体系,激发教师工作热情,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推动学校可持续发展。
二、实施对象
学校全体在职在岗教师(含专任教师、班主任、行政兼课教师、教辅岗位教师等,不同岗位按职责侧重调整积分权重)。
三、绩效积分内容及标准
绩效积分总分100分,分五大模块,各模块分值及具体标准如下:
(一)师德师风(20分)
1.遵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无违规违纪行为,得基础分15分;若出现违反师德行为(如有偿补课、体罚学生、收受礼品等),一次扣10-20分,情节严重者一票否决。
2.师生评价:每学期末由学生(匿名)、同事(互评)评分,平均分≥90分得 5分,80-89分得 3分,70-79分得 1分,低于70分不得分。
3.家长反馈:学期内无家长有效投诉得基础分,出现1次有效投诉扣2分,累计3次及以上扣完本模块分数。
(二)教育教学工作(40分)
1.教学常规(20分)
备课:按课时完成规范备课,每周检查合格得2分 /周,缺课次扣1分 /次,备课质量优秀(教务部门评定)额外加1分 /周(每月上限4分)。
上课:按时上课、无迟到早退(迟到早退1次扣0.5分)、无旷课(旷课1次扣 5分),全学期出勤率100%得 8分;教学方法创新、学生课堂参与度高(课堂观察记录),每月加1-2分(上限8分)。
作业批改:按学科要求及时、规范批改(作文、理科演算等需有针对性评语),每周检查合格得3分 /周,批改不及时或不规范扣1分 /次,优秀批改案例被推广加2分 /次。
课后辅导:每周按规定完成2次及以上课后辅导(含答疑、学困生帮扶),得7分;辅导效果显著(学困生成绩提升≥10%),每学期加3-5分。
2.教学成绩(20分)
考试成绩:以年级同层次班级为基准,平均分超基准线5%及以上得8分,与基准线持平得6分,低于基准线5%以内得4分,低于5%以上得2分(非考试学科按教学任务完成度、学生作品质量评定)。
学生进步率:班级学困生(后20%)成绩进步人数占比≥50%得 6分,30%-49%得 4分,10%-29%得 2分,低于10%不得分。
教学获奖:承担校级及以上公开课、示范课,校级加2分 /次,县级加3分 /次,市级及以上加5分 /次;教学竞赛获奖(校级一等奖3分、县级二等奖及以上4分、市级及以上6分)。
(三)班级管理(仅班主任,25分;非班主任教师此模块替换为
“服务协作”,20分)
班主任班级管理
1.班级常规:班级纪律、卫生、两操(广播操、眼保健操)评比,每月评为
“文明班级” 得 5分 /月,“合格班级”
得 3分 /月,“待改进班级”
得 1分 /月(一学期按5个月计算,满分20分)。
2.班级活动:按要求组织主题班会(每月2次)、社会实践活动(每学期2次),完成得3分;活动成效显著(获校级及以上表彰)加2分。
3.家校沟通:每学期家访(含线上)覆盖率≥90%得 2分,建立班级家长群并及时反馈学生情况得0分(基础要求,未完成扣2分)。
非班主任教师服务协作
1.部门工作:完成所在部门(如教务、德育、后勤)分配任务,每月考核合格得8分 /月,优秀加2分 /月(一学期满分40分?此处修正:非班主任
“服务协作” 模块总分 20分,故调整为:每月完成部门任务合格得4分 /月,优秀加1分 /月,5个月满分20分)。
2.跨学科协作:参与跨学科教研、活动策划(如校园文化节),1次加 1分,上限5分。
3.突发任务:主动承担临时任务(如疫情防控、考试组织),1次加0.5-1分,上限3分。
(四)教研科研(10分)
1.教研参与:每学期参加校级及以上教研活动≥10次(含线上)得3分,缺1次扣0.3分;主持校级教研课题得4分,参与县级及以上课题(前3名)得5分,前5名得 3分。
2.成果发表:论文、教学案例发表于县级刊物得3分,市级及以上得5分;编写校本教材(正式使用),主编得6分,参编(主要编写者)得3分。
3.经验分享:在学校教研会、县级及以上平台分享教学经验,1次加 2分,上限4分。
(五)额外贡献(加分项,不设上限,计入总积分但不冲抵基础分)
1.竞赛指导: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文体比赛,校级一等奖加1分 /人,县级二等奖及以上加2分 /人,市级及以上加3分 /人(团体项目按人数折算)。
2.荣誉获得:个人获校级表彰(如优秀教师)加3分,县级加5分,市级及以上加8分。
3.创新贡献:提出教育教学、学校管理创新建议并被采纳,1条加2-5分(按建议价值评定)。
四、绩效积分评定办法
(一)评定组织
成立绩效积分评定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副校长、教务主任、德育主任、教师代表(3-5名,民主选举产生)任组员,负责积分审核、争议处理。
(二)评定流程
1.个人申报:每月末(或每学期中、期末),教师填写《绩效积分申报表》,附相关佐证材料(如备课笔记、获奖证书、家访记录)提交至所在部门。
2.部门初审:班主任材料由德育处审核,专任教师由教务处审核,行政、教辅教师由所在部门审核,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并公示(部门内公示3天)。
3.学校复核:评定小组对初审结果进行复核,重点核查加分项、争议项,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并全校公示(公示5天)。
4.异议处理:教师对积分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交书面申诉,评定小组3个工作日内答复并调整(需重新公示调整部分)。
(三)岗位权重调整
班主任:教育教学工作(35分)+班级管理(25分)+其他模块(40分),总权重向班级管理倾斜。
行政兼课教师:教学工作占比按课时折算(如每周上课6节及以上按专任教师标准,4-5节按80%,2-3节按60%),行政工作纳入
“服务协作” 模块。
老教师(教龄20年及以上):教研科研模块可放宽标准(如参与课题即可得基础分),侧重教学经验传承(指导新教师1名加 3分 /学期)。
五、积分结果应用
(一)绩效考核奖金分配
将绩效积分按比例折算为奖金系数:
优秀(积分前20%):系数1.2
良好(积分21%-60%):系数1.0
合格(积分61%-90%):系数0.8
待改进(积分后10%):系数0.5(且需参加校本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恢复正常系数)
(二)评优评先与职称评定
1.校级及以上优秀教师、师德标兵等评选,优先从
“优秀” 等级教师中推荐。
2.职称晋升时,近3年绩效积分
“优秀” 次数≥2次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审。
(三)专业发展支持
1.“优秀”
等级教师优先获得外出培训、课题申报、公开课机会。
2.“待改进”
等级教师由学校安排导师(优秀教师)进行一对一帮扶,每学期帮扶不少于8次,帮扶后仍未达标者,调整岗位或暂缓岗位聘任。
六、保障措施
(一)制度保障
本方案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每学年根据实施情况修订1次(修订需经教代会表决),确保方案适应性。
(二)监督机制
设立监督小组(由工会主席、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各2名组成),对积分评定过程进行监督,发现违规操作(如弄虚作假、偏袒),立即责令整改,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培训宣传
每学期初组织教师学习方案内容,解读积分标准与流程;通过校园网、教师群及时公开评定进度与结果,确保透明化。
(四)档案管理
建立教师绩效积分档案,记录每学期积分明细、佐证材料、异议处理结果,档案长期保存,作为教师评价、晋升的重要依据。
本方案自XXXX年 X月 X日起实施,解释权归XX学校校长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