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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学教研活动管理制度(2025修订版)
综合资料

学校教学教研活动管理制度(2025修订版)

学校教学教研活动管理制度(2025修订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新时代教育改革发展要求,规范学校教学教研工作流程,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师专业能力持续发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以学生全面发展为核心导向,以课堂教学质量提升为关键抓手,以常态化教研活动为重要载体,构建 “研教融合、以研促教” 的工作机制,助力教学质量稳步提升。

2025/10/162 次浏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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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学教研活动管理制度(2025修订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新时代教育改革发展要求,规范学校教学教研工作流程,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师专业能力持续发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以学生全面发展为核心导向,以课堂教学质量提升为关键抓手,以常态化教研活动为重要载体,构建
“研教融合、以研促教” 的工作机制,助力教学质量稳步提升。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教学相关人员,包括各学科任课教师、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及参与教学管理的行政人员。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四条
学校构建 “学科教研组 — 年级备课组”
两级联动教研组织体系。各学科教研组设组长 1名(由学科骨干教师担任),各年级备课组按学科设组长1名(由年级学科带头人担任),负责统筹本级教研工作。

第五条
学科教研组主要职责包括:牵头制定年度及学期教研工作计划,统筹组织常态化教研活动,主导校级及以上课题研究推进,搭建青年教师(教龄3年以内)培养平台,指导年级备课组开展专项工作。

第六条
年级备课组核心任务为:组织本年级学科教师开展集体备课,统一教学进度与阶段性教学目标,共同研究适配本年级学情的教学方法,定期分析学生学习情况与考试数据,优化教学策略。

第七条
学校实行领导班子 “学科联系制”,每位校领导分工联系1-2个学科教研组,每月至少深入教研组参与1次教研活动,通过听课、座谈等方式了解教研动态,指导解决实际问题。

第三章
教研计划与总结

第八条
学科教研组需在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内,结合学科特点、学校教学整体规划及上学期教研工作短板,完成年度教研工作计划,内容需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具体实施步骤、月度活动安排及预期成果。

第九条
年级备课组需在开学第一周内,通过集体研讨形成本年级学科教学计划,明确本学期教学目标(含知识目标、能力目标、素养目标)、分章节教学进度、阶段性检测安排及教学资源保障措施。

第十条
教研工作计划(含教研组计划、备课组计划)需以电子文档形式提交教务处备案,同时上传至学校教学管理平台存档;开学第二周,学校组织
“教研计划交流会”,各教研组长汇报计划要点,交流优化思路。

第十一条
学期末(放假前 2周),各教研组及任课教师需对照学期计划开展复盘总结:教研组总结需涵盖工作完成情况、取得的教研成果、存在的问题及下学期改进措施;教师个人总结需结合自身参与教研的实际情况,梳理教学能力提升点与不足。

第十二条
学校每学期末组织
“教研组长工作总结会”,通过成果分享、问题研讨、经验交流等形式,提炼可复制的教研模式,同时明确下学期教研工作重点方向。

第四章
集体备课

第十三条
集体备课严格遵循 “定时段、定地点、定内容、定主备人”
的 “四定” 原则:活动时间与地点由教务处统筹协调(确保不与正常教学冲突),每次备课内容与主备人由备课组长提前1周确定并公示。

第十四条
全体学科教师需按时参加集体备课,备课组长负责做好考勤记录(含签到表、缺勤原因登记)。除因公外出或突发疾病(需提供证明)外,不得无故缺席;每学期无故缺勤累计超过3次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第十五条
集体备课实行 “说课 — 议课 — 定案”
三阶流程,确保备课质量:先由主备人阐述教学设计思路,再由全组教师讨论优化,最后形成统一的共享教案框架。

第十六条
主备人 “说课” 需实现 “五说五明确”:

1.说课程标准与教学目标:结合学生认知水平与发展需求,明确教学设计的总体思路,确保目标符合课标要求、教材定位与学情实际;

2.说教学内容分析:梳理知识体系脉络,明确教学重点与难点,阐述本部分内容在学科知识结构中的地位及与前后内容的关联;

3.说教学设计方案:讲解教学环节设计逻辑,说明如何通过教学活动突出重点、突破难点,以及信息技术(如多媒体、智慧教学工具)的应用场景;

4.说学法指导策略:明确课堂核心探究问题,说明如何通过任务驱动、小组合作等方式培养学生核心素养,调动学生主动学习的积极性;

5.说特色创新点:阐明教学设计的独到之处(如跨学科融合、项目式学习设计等),明确本次备课的主攻方向与创新价值。

第十七条
“议课” 环节需保障全员参与,教师需围绕教学设计的合理性、可操作性、创新性提出修改建议,形成集体共识;“定案”
环节由主备人根据议课意见修订教学设计,形成可共享的
“基础教案框架”,供教师后续个性化调整。

第十八条
集体备课需落实 “四个结合”
要求:集体研讨与个人二次备课相结合(教师需结合班级学情优化共享教案),教学方法设计与学习方法指导相结合,知识传授设计与能力培养设计相结合,教师教学活动设计与学生学习活动设计相结合。

第十九条
教学设计需满足 “七个必须”:必须明确可量化的学生学习目标,必须理顺教学环节的逻辑衔接,必须设计不少于3项学生自主参与的活动(如讨论、探究、实践等),必须针对重点难点设计专项突破策略,必须合理分配各教学环节时间(课堂练习时间不低于15分钟),必须科学设计板书或课件逻辑框架,必须预留教学反思记录空间(课后及时补充)。

第二十条
集体备课推行 “一研两案” 模式:“一研”
指集体研讨前,教师需独立研究课标、教材,分析学生学习痛点,预设2-3个需集体讨论的核心问题;“两案”
指集体研讨后形成的 “共享基础教案”,及教师结合班级实际调整的
“个人个性化教案”。

第二十一条
创新实施 “三微” 集体备课模式,提升备课效率:

1.微话题研讨:针对教学中出现的即时性热点、难点问题(如某类题型的解题指导、学生课堂注意力提升方法)开展15-20分钟小型研讨,确保每位教师充分参与发言;

2.微主题研修:围绕单元教学核心素养目标、阶段性教学重难点等,确定1个研修主题,由备课组长指定中心发言人(提前准备素材),开展40分钟专题研讨;

3.微课题研究:结合教学实际需求,选取与学科教学相关的理论著作(如《深度学习教学策略》),由教研组长提前2周分配学习任务,集体备课时分享学习心得与实践应用思路。

第五章
教研活动实施

第二十二条
教研活动以学科教研组为单位常态化开展,每月不少于2次,单次活动时长不低于90分钟;活动时间由教务处与教研组协商确定后,在校内公示(原则上安排在非教学时段),确保教师参与率。

第二十三条
教研活动形式需多元化,可结合学科需求选择:

听课评课:每学期每位教师需完成不少于8节听课任务(跨学科听课不少于2节),听课记录需包含课堂观察要点、教学亮点及改进建议,听课后需参与评课讨论;

专题研讨:围绕学科教学重难点、课标解读、新教学技术应用等主题,开展专题研讨,每次研讨需形成明确结论或行动方案;

技能竞赛:每学年组织1次学科教学技能竞赛(如优质课评比、教学设计大赛、板书设计竞赛等),以赛促练提升教师专业能力;

外部交流:每学期组织1-2次跨校教研交流或校外专家讲座,邀请区域内名师、高校专家分享先进教学经验与教研方法。

第二十四条
教研活动需规范流程管理:

活动前:组织者(教研组长或指定负责人)需明确活动主题、内容、流程及参与人员任务,提前3个工作日将活动方案通过教研组群及学校教学平台同步告知相关教师,提醒做好准备;

活动中: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形成《教研活动记录表》(含活动签到、核心内容纪要、讨论要点、达成共识、后续任务分工);

活动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者需将《教研活动记录表》及相关材料(如课件、教案、评课稿、讲座PPT)提交教务处存档,同时上传至学校教学资源库。

第二十五条
教师参与教研活动需遵守以下要求:按时参会,不迟到、早退;主动参与讨论,积极分享教学经验与问题;承担公开课、专题讲座等任务的教师,需提前1周将相关材料(教案、课件)提交教研组审核,根据反馈优化后再实施。

第二十六条
针对青年教师(教龄 3年以内),教研组需制定
“一对一” 帮扶计划:为每位青年教师配备 1名骨干教师作为指导教师,每月开展不少于2次针对性教研帮扶(如备课指导、听课评课、教学问题答疑),重点提升青年教师的教学设计能力、课堂驾驭能力及学情分析能力。

第六章
教师专业成长与教研融合

第二十七条
学校建立
“教师教研成长档案”,由教务处统一管理,档案内容包括:教师参与教研活动的考勤记录、课题研究参与情况、教学成果(教学设计、论文、优质课证书等)、教学改进案例、年度教研工作总结等;档案每学期更新1次,作为教师职称评定、评优评先、岗位晋升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八条
鼓励教师申报各级各类教研课题(含校级、区级、市级、省级),学校对立项课题给予经费支持(具体资助标准参照《学校教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执行);课题负责人需每季度向教务处提交《课题进展报告》,确保课题按计划推进,按时结题。

第二十九条
每学期末,学校组织
“教师教学成果展示活动”,设置教学设计评比、教学论文评选、优质课展播等板块;评选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邀请校外专家及校内骨干教师组成评审组,评选结果在校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予以表彰奖励,优秀成果汇编成《学校教学教研成果集》,供全校教师学习参考。

第三十条
支持教师参加校外教研培训、学术交流活动(如学科研讨会、骨干教师培训、教育论坛等),教师参训前需向教务处提交《外出学习申请》,明确学习目标;参训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需通过教研组分享会(或提交书面报告)传递学习内容、核心收获及可应用于本校教学的实践思路,实现
“一人学习、全员受益”。

第七章
教研成果管理与应用

第三十一条
学校搭建 “教研成果数据库”,由教务处负责日常维护,按
“教学设计类、教学论文类、课题报告类、优质课视频类、教学反思案例类”
五大类别收录教师教研成果;数据库设置分级访问权限(教师可查看同类成果,管理员可编辑、审核),既保障成果安全,又便于教师按需调取参考。

第三十二条
教研成果实行 “分级推广” 机制:

校级优秀成果:通过校内教研沙龙、教学案例分享会、成果展板等形式推广,组织成果主创教师开展专题讲座,讲解实践经验;

区级及以上优秀成果:由学校推荐至区教育局、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等平台,通过区域教研交流会、教育期刊发表、线上成果展等形式扩大影响力,提升学校教研品牌知名度。

第三十三条
鼓励教师将教研成果转化为实际教学行为,教研组需建立
“成果应用跟踪机制”:每学期开展 1次教研成果应用评估,通过课堂观察、学生成绩分析、教师访谈等方式,评估成果对
“学生学习效果提升、教师教学能力改进、学科教学质量提高”
的实际作用,形成《教研成果应用评估报告》,反馈给成果主创教师,优化成果应用策略。

第三十四条
对在教研成果产出与应用中表现突出的集体与个人,学校给予专项奖励:

集体奖励:对年度教研成果丰硕、应用效果显著的教研组,授予
“优秀教研组” 称号,给予额外教研经费支持(用于购买教研资料、开展校外交流等);

个人奖励:对获得区级及以上教研成果奖项、或成果应用效果突出的教师,授予
“教科研先进个人” 称号,优先推荐参加骨干教师评选、外出培训,同时纳入职称评定加分项。

第八章
监督与评价

第三十五条
学校成立 “教研工作监督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教学副校长、教务主任、各教研组长及3名教师代表(通过教职工大会选举产生)为成员;每学期开展不少于2次专项检查,重点检查
“教研计划执行情况、教研活动记录完整性、成果质量、教师参与率”,检查后形成书面报告,反馈至各教研组并提出整改建议。

第三十六条
构建 “教研工作量化评价体系”,从 “计划制定科学性(25分)、活动开展规范性(25分)、教师参与积极性(20分)、成果应用实效性(30分)”
四个核心维度设计评分表,每学期末由监督小组结合日常检查、教师反馈、成果数据进行评分;评价结果与教研组年度考核等级(优秀、合格、不合格)、教研组长绩效奖金挂钩。

第三十七条
建立 “教研工作多元反馈” 机制:每学期末,通过三种方式收集意见建议:

教师反馈:向全体教师发放《教研工作满意度问卷》,调查对教研活动安排、成果推广、支持保障的满意度;

学生反馈:选取各年级学生代表(每年级10-15人)开展座谈,了解教师教学改进情况(与教研成果应用的关联性);

家长反馈:通过家长委员会,收集对学生学习效果、教师教学能力的评价,间接反映教研工作实效;反馈结果用于优化下学期教研计划与管理制度。

第三十八条
对未按要求开展教研工作的教研组及个人,实行
“阶梯式整改”:

首次发现问题(如计划未执行、活动记录不完整):由监督小组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1周内整改;

整改不到位或再次出现问题:取消教研组年度评优资格,约谈教研组长,限期2周内重新整改;

教师个人多次无故缺席教研活动、不参与成果应用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年度考核不得评为
“合格” 及以上等级。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本制度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若执行过程中出现争议或特殊情况,由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由校领导、教务主任、教研组长代表、教师代表组成)集体裁定。

第四十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原《学校教学教研管理办法》《集体备课制度》等相关文件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四十一条
本制度将根据国家教育政策调整、学校发展需求及教研工作实际情况适时修订,修订草案需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方可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