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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职工工作纪律管理规定(2025年教代会通过版)
综合资料

学校教职工工作纪律管理规定(2025年教代会通过版)

学校教职工工作纪律管理规定(2025年教代会通过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的有关精神,进一步强化学校内部管理,规范教职工职业行为,锤炼优良师德师风和工作作风,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营造风清气正、严谨有序的校园环境,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全体教职工必须严格遵照执行,自觉将本规定内化为日常

2025/12/92 次浏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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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职工工作纪律管理规定(2025年教代会通过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的有关精神,进一步强化学校内部管理,规范教职工职业行为,锤炼优良师德师风和工作作风,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营造风清气正、严谨有序的校园环境,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全体教职工必须严格遵照执行,自觉将本规定内化为日常行为准则。

一、总则

本规定所称教职工,包括在校工作的在编教师、合同制教师、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及后勤服务人员等所有工作人员。

本规定是学校进行日常管理、考核奖惩、评优评先、职称推荐、岗位聘任等的重要依据之一,与学校其他规章制度共同构成教职工行为规范体系。

教职工必须树立“学校无小事,事事讲纪律” “工作无小节,处处是形象”的意识,把遵规守纪、履职尽责作为最基本的职业底线。

二、基本职业行为规范

(一)政治态度与职业操守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各项规定,坚决执行学校党组织、行政和教代会形成的各项决定,不得在师生中散布与教育方针政策相违背的不当言论。

牢固树立“教书育人、以身立教”的职业观,严格遵守师德规范,不得利用教师身份谋取与教育教学无关的私人利益。

(二)服从组织与岗位履职

教职工须服从学校工作统一安排。因教育教学需要进行的岗位调整、班级更换、课程调配、临时代课、加班值班等,原则上应无条件服从。若确有特殊困难,应在服从安排的前提下,通过正当渠道向分管领导或办公室反映,不得阳奉阴违、拖拉推诿。

任何岗位都是学校工作的一部分,严禁出现“只讲权利、不讲责任” “只挑轻松、不挑辛苦”的现象。对多次拒不服从工作安排、屡劝不改者,学校将视情节予以严肃处理。

(三)仪表、语言与公共形象

教职工在工作期间应着装整洁、庄重、大方,符合教师职业形象。严禁穿拖鞋、无袖汗衫、超短裤(裙)、睡衣等不适宜职业场合的服饰进入校园教学和办公区域。

与学生、家长和同事交往中应注意文明用语,推广普通话,严禁使用侮辱性、带有歧视色彩或明显情绪化的语言,不得在校园内大声喧哗、争吵。

10.严禁在校园内任何公共区域吸烟、酗酒或携酒上岗,不得在校园内打麻将、赌博或变相赌博。确有婚丧喜事需在校园周边聚餐的,要注意影响和尺度。

(四)办公纪律与工作作风

学校实行坐班制(如上级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教职工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必须在校内履行工作职责。确因考勤系统调整、假期前后等特殊情况,学校将另行通知作出安排。

工作时间内,教职工应专注本职工作。严禁在办公室打牌、下棋、长期闲聊、看与工作无关的长视频、频繁网购、炒股、长时间玩手机游戏等。一般情况下可适度使用手机处理与教学、家校沟通相关事宜,但必须控制时间和频次。

严禁擅自离岗、串岗聊天,因串岗造成办公室或值班岗位无人负责的,一经发现按迟到、早退或旷岗处理。

办公区域应保持整洁有序,不乱堆乱放、不存放与工作无关的危险品和违禁物品,做到“人走桌清、电器断电”。

三、教学与育人工作纪律

(一)备课与教学准备

教师必须认真按照课程标准和教学计划备课,做到“课前有准备、课堂有设计、作业有思考”。坚决反对照本宣科和无教案上课。

授课教师应提前到班(一般不少于5分钟),检查多媒体及其他教学设备运行情况,做好课堂环境和学生课堂纪律的预备工作。

(二)课堂教学纪律

上课期间教师应坚守教学岗位,不得随意离开教室或把学生丢在教室无人监管。确因突发情况需暂时离开时,应联系邻班老师或值班人员临时代看。

上课期间应关闭或静音手机,非特殊紧急情况不得在课堂上接打私人电话或回复与教学无关的信息。因工作需要使用手机教学或拍摄课堂片段的,应提前向学生说明用途。

严禁在课堂上出现以下行为:

1)对学生讽刺挖苦、使用辱骂性语言;

2)以罚站、罚抄、体罚或变相体罚方式管理学生;

3)散布与教育职业不相符的负面情绪,例如借课堂宣泄个人不满、公开指责学校或同事等;

4)不按教学计划完成课程内容,长期拖堂或随意提前下课。

(三)作业与考试工作纪律

教师布置作业要适量、科学,禁止重复机械抄写和明显超负荷的作业数量。要严格按照学校“作业管理制度”执行,不得私自加码。

批改作业应做到及时、认真,有批注、有反馈,发现安全隐患或心理异常信息的,要第一时间报告班主任或德育处。

考试命题和监考要严格执行学校相关规定,不得泄题、透题或偏离教学要求命题。监考期间须严守考场纪律,不得无故离场、玩手机或与人闲谈。

(四)课外辅导与有偿补课纪律

严禁利用学校课堂、家庭住址或租用社会场所对在校学生进行有偿补课,严禁组织或参与任何形式的“提分班” “尖子班”营利培训。

严禁向学生推荐或变相推销教辅资料、课外读物、学习用品等商品。确属教学需要的资料,应由学校统一组织征订,个人不得擅自操作。

不得为校外培训机构做宣传、介绍生源或提供学生信息,更不得参与违规校外培训活动。

四、考勤管理与请销假制度

(一)日常考勤

学校实行教职工签到、签退与课堂(或岗位)巡查相结合的考勤制度,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教职工必须按时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早读、早操、课间操、午休值班、晚自习等按学校统一作息安排执行。

上班签到超过规定时间10分钟以内视为迟到,超过30分钟及以上原则上按旷工半天计。早退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二)外出登记

工作时间因公外出的,须按规定在办公室或门卫处登记,说明事由、去向和预计返回时间。一般不允许在教学时间段办理个人事务。

未履行外出登记手续擅自离岗,经查实的按早退或旷岗处理;造成安全责任事故或教学事故的,视情节从重处理。

(三)请假与销假

教职工因病、因事确需请假的,应严格按程序办理:

1)半天及1天以内的请假,一般报年级组长(或部门负责人)审批;

2)2—3天的,报分管校长审批;

3)3天以上的,须报校长批准,必要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4)病假3天以上的,须提供医院就诊证明或病假条。

请假一律使用统一的《教职工请(销)假单》,事假原则上应提前提出申请,因特殊情况无法提前办理的,应在24小时内补办手续。严禁事后补假、口头请假、微信请假等不规范做法长期替代正式手续。

请假期满,教职工须及时到岗,并向审批人办理销假手续。如需续假,应按程序重新审批。无故超假未归者,按旷工处理。

某一年度内迟到、早退次数较多或旷工累计达到规定天数的,将直接影响年度考核、评优评先和岗位续聘。

五、会议、活动与值班纪律

教职工应按时参加学校统一安排的会议、教研活动、政治学习、培训和各类集体活动,未经批准不得缺席。

会议期间须认真听会,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在会场内打电话、刷视频或处理与会议无关的事务。

值班人员应严格履行值班制度,认真做好巡查、记录、登记和交接班工作,不得擅离职守;凡在值班期间发生的重大问题,值班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六、信息化使用与保密纪律

妥善使用学校信息化设备(电脑、投影、多媒体一体机等),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安装与教学无关的软件,不得登录不健康网站。

不得通过微信、QQ、朋友圈等渠道发布、转发未经证实的与学校有关的负面信息或谣言,不得在网络平台发表损害学校声誉的言论。确因情况反映需要的,应通过正当渠道向校领导或上级部门反映。

严格保守学校和学生的相关信息安全,对涉及学生隐私、考试命题、财务数据等信息不得随意扩散,不得将含有重要数据的文件随意拷贝到个人移动设备上。

七、师德廉洁与人际关系纪律

严禁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以及各类消费卡、电子红包等,严禁参加由学生或家长支付费用的高消费宴请和娱乐活动。

不得在评优评先、职称评聘、班干部选拔、成绩评定等事项中徇私舞弊,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学生或家长提出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不当要求。

妥善处理与同事的关系,提倡互相尊重、互相支持、互相补台。严禁在工作群、朋友圈等公共平台发表攻击同事的言论,制造矛盾。

八、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

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教职工工作纪律监督小组,办公室、教务处、德育处、总务处、工会等部门参加,负责本规定的日常监督执行和问题处理。

监督方式包括日常抽查、听取师生家长反映、查阅资料记录、问卷调查等。对发现的违纪行为,视情节轻重,实行由轻到重的处理:

1)批评教育、口头提醒;

2)通报批评、书面检查;

3)扣减当月绩效或年度考核分数;

4)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职称评聘和各类推荐资格;

5)解除班主任或管理岗位职务;

6)按有关规定移交上级部门或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对情节轻微、认识态度较好的,可实行“限期整改、跟踪回访”的办法;对屡教不改、问题反复发生的,将从严从重处理。

对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制止、包庇袒护的人员,视同参与处理,实行连带责任追究。

九、附则

本规定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自2026年春季学期起实施。实施过程中如与上级最新文件精神不符的,按上级文件执行,并由学校及时修订。

各处室、年级组、教研组可根据本规定,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相应的补充细则和操作办法,但不得与本规定相抵触。

本规定由学校办公室会同工会负责解释。对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由学校行政会或教代会根据实际进行研究并作出相应调整。

(本文本为2025教代会通过版,正式印发时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对作息时间、审批权限等个别条款作适度微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