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和年度考核办法(2025年试行稿)
一、指导思想
为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教师队伍的职业归属感与岗位责任意识,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功能,积极引导教职工立足岗位、踏实履职、敬业有为、发挥专业特长,逐步健全“职责清晰、奖励合理、贡献导向”的岗位评价机制,依据《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政策要求,并参考区内兄弟学校相关经验,结合本校实际运行状况,特制定本办法。
该办法重点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突出一线,岗位分级;
强化实绩,反对平均主义;
奖惩结合,公开透明,群众参与。
制度形成过程中,广泛征求了处室干部、年级组团体、工会代表及部分中青年教师的意见,并在行政会上进行了充分酝酿和集体研究,现予以试行,年末再行修订完善。
二、考核对象和执行时间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编制内正式教职员工,含教学一线教师、班主任、教辅、校级行政人员及相关服务保障人员;
对借调人员、长期请假教师(一个自然学期病事假合计超35天)、外派支教教师事项,由学校绩效考核小组单独核实处理,报校长审批;
实行“学年度+学期”双周期考核机制,即月度跟踪+期末评分+年度综合汇总,考核结果将与年末奖惩、评先推荐、职称申报、进修推荐等直接挂钩,取消不良记录期末自动清零的做法。
三、分配原则
(一)工作量为基、工作绩为核
不能只看教师站在哪一科、做了哪一层工作,更要看他实际做了多少、成效如何,真正做到“干多干少有别,干好干坏有数”。
(二)严防平均,力戒套路
不得搞“大锅饭”,不再人为平均分配,禁止轮流坐庄按年次奖励,坚决执行“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破除“时间持有论”。
(三)量化分解,阳光操作
多数条目必须“有迹可查”、“有据可依”、“有据可核”,不能空口无凭。推行“量化初评—整理归档—公示审核—复议处理”四步工作法,接受干部、年级组、教研组全员监督。
(四)突出倾斜,有效激励
真正把向一线倾斜、向教学骨干倾斜、向承担额外责任岗位倾斜落到实处,不得以“老资格” “能说会道” “会应付”为考核评优主要导向。
四、考核小组
为明确职责、强化操作、避免推诿,学校成立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校长
副组长:分管教学副校长、分管德育副校长
行政成员:教务处主任、政教处主任、教科室主任、总务主任、校办主任
工会代表:由工会民主推选,每两年换届一次
教师代表:由各年级组推选不少于2人,形成轮值,列席部分会议
该小组负责制度执行、材料审核、分数认定、纠纷仲裁等工作,定期向全体教职工发布相关通知及评分解释材料。所有材料处理必须有“经办人签字+分管领导审核”,凡匿名评分、主观打分一律作废。
五、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绩效工资分为三大类组成:(此为实际数据核算比例,可根据财政批复调整)
类别
占比范围
核发原则
基础性绩效部分
40%
对在岗到岗、基本履职教职工统一发放
常规量化绩效部分
50%
根据岗位职责、日常工作完成率及考勤情况计算
特殊贡献与奖励部分
10%
班主任工作、竞赛辅导、公开课评优、学生竞赛指导等
各类绩效与岗位性质相挂钩,岗位工作量每学期由教导处/年级组统一上报,经考核办汇总备案,作为后续发放依据。
六、年度绩效评分标准
绩效考核总分为100分,评分构成如下:
1、师德考核(20分)【政教处+工会】
严禁有体罚变相体罚、冷暴力、课堂消极应付或家校冲突处理失当等行为,出现一次,师德项一票否;
师德表扬信每例加0.5分,不超过总项1分;
参与县、市级教风学风评议先进人选可加分备案,最高不超过3分;
2、文明出勤与常规履职(15分)【校办+年级】
满勤加满分,迟到1次扣0.5分,事假病假每四天扣1分;
学校会议缺席一次或未完成会议任务,扣1分(含教师法律宣传讲座等必到性集会);
3、教学任务与业绩(25分)【教务处】
课务排班无特殊调整,课表执行无误(4分);
教学设计、课堂纪律、教学过程管理等综合评价(教导处与同级教师参与背靠背无记名阅课)(满分15分);
教师所在班级阶段性成绩进步、学生评教优秀、习作展评、均可计加分,设1~4分弹性项。
4、教研与发展参与(10分)【教科室】
按时参加校本培训、教研座谈、集体听评课等活动(5分);
自主申报课题、发表论文、参与片区活动,每项有实绩支撑可计1~4分不等;
5、班主任专项(10分)【政教处】
适用于班主任岗位,非班主任不计入该项,另行核发工作津贴。
学期内班级无安全责任事故,且多次评比在年级组前列(6分);
家访工作、家长沟通、特殊生辅导材料留痕齐全(4分);
6、临时任务与大项协同(10分)【行政办公室】
如协助组织升旗仪式、年级展示、开放日接待、现场会讲解、毕业工作、外出比赛等,择优给分,未参与扣分。
出现“交办工作拒不配合”、“材料敷衍塞责”者,本项扣除一半。
7、集体互评与群众反馈(10分)【年级组+工会】
年级内部民主互评,教师互打分制,突出现实表现。从“工作态度” “团队协作” “真抓实干” “有求必应”等维度评分。
群众反响差者,要求限期书面反馈,不整改扣除本项3分。
七、结果运用与反馈体系
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不超过全校教师总数的20%;
成为“年度不合格”者或绩效考核积分不足70分者,不能评优、不得晋级,并进行岗位分析谈话;
三个自然学期内积分持续偏低,学校将在职称评审或岗位轮岗中考虑调整;
所有评分表、工作登记表保存一年备查,作为后续组织推荐、选拔依据之一。
八、附则
本办法属内部试行版本,由学校绩效工作领导小组起草,意见稿同期发至各组室,欢迎实名反馈建议;
本制度如遇政策性调整,以上级文件为准适时修订;
本办法解释权归xx学校校委会。
xx学校
教师考核与绩效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x月起试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