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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家长委员会章程 (附选举办法)
综合资料

学校家长委员会章程 (附选举办法)

学校家长委员会章程 (附选举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组织名称与性质 本组织名称为“XXX学校家长委员会”(下称“家委会”),是由本校在校学生的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在学校党组织领导和校务部门指导下,通过依法民主推荐与选举产生的群众性协作机构,是推动学校民主治理、增强家庭教育参与度的重要载体。家委会在坚持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密切配合学校中心工作的基础上,协助推动构建

2025/12/82 次浏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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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家长委员会章程 (附选举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组织名称与性质

本组织名称为“XXX学校家长委员会”(下称“家委会”),是由本校在校学生的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在学校党组织领导和校务部门指导下,通过依法民主推荐与选举产生的群众性协作机构,是推动学校民主治理、增强家庭教育参与度的重要载体。家委会在坚持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密切配合学校中心工作的基础上,协助推动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方协同的育人共同体。

第二条设立宗旨

本会致力于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秉承“开放、协同、共育”的家校共治理念,充分发挥家庭育人的支持作用,进一步拓展家校沟通渠道,提升家长在教育事务中的参与度、知情度和获得感,推动学校民主办学、科学管理、有序运行。在服务学生发展的同时,进一步汇聚社会力量与家长资源,共同服务教育教学提升与品质校园建设。

第三条工作准则

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家委会始终坚持以下四项根本原则:

民主审议,协同共识——所有决策程序应以民主议事为基础,听取多方建议,形成集体共识。

平等融洽,尊重互信——家委会成员与学校教职工之间平等对话、理性互动、互相尊重、相互支持。

问题导向,实效为先——工作聚焦学生综育成长与学校建设,注重提出实质性、可落实的建议与方案。

流程规范,信息公开——委员人选、议题讨论、资金使用等关键事项实行公示备案、双向反馈,提升透明度。

第四条从属属性

家委会在不干涉学校正常行政与教学事务前提下,接受学校统一领导,由德育处(或政教处)具体指导,各项制度及活动计划报学校审定后施行,并接受全体家长及教育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组建办法

第五条组织架构

本委员会结构为“班级年级校级”三个层次,形成自下而上递进、分工清晰、职责分明的运行体系:

班级家长委员会:为家委会的基础单元,由各班级家长协商选举组成,负责落实本班家校沟通与活动执行。

年级家长委员会:由每班推选代表组成,负责统筹本年级家委参与、意见汇总与学校信息传递。

校级家长委员会:是本校家长群体参与学校事务的最高组织形式,统筹策划、组织协调全校性家长活动,代表家长整体进行决策参与和制度响应。

第六条成员设置与职责分工

校级家委会建议设:

主任委员1名:负责全面主持家委会工作,策划会议议程,统筹资源协调。

副主任委员2—3名:协助主任,分管具体事务,联系相关职能小组。

秘书长1名:负责会议记录、活动通知、资料归档、信息传递等常务事务。

委员若干(7—15人):履行专责任务,参与委员会会议表决及专题议题调研。

必要时设置专项小组:如活动筹划组、膳食监督组、家庭教育研究组、心理支持组、安全督导组、宣传联络组等,组长由常委会成员兼任,各组职责具体落实到人。

任职基本要求:

家长须为在读学生法定监护人;

热心教育公益,支持学校发展,有合作意识;

品行正派,有良好社会口碑,无任何违法犯罪及严重失信行为记录;

有一定组织协调或公共事务参与经验,能恪尽职守维护家长集体利益;

能合理安排时间,积极配合组织事务,按时参加会议与活动。

第七条选举与任期制度

班级家委组成:每年秋季开学后,由班主任主持召开家长大会,以家长自荐与推荐提名方式确定候选人,经举手表决或匿名投票方式正式选出,建议成员3—5人。

年级家委组成:由班级家委选派1—2人组成,经年级交流群或会议协调选举产生年级负责人。

校级家委会组建:各年级推选适格代表组成“家委筹备委员会”,候补委员不少于15人;由筹委会组织全体代表会议,采用实名或无记名方式,依票数确定主任、副主任与秘书长等职务,经校务会审核公示无异议后生效。

任期与换届制度:各级家委任期为一至三年,期满可续任,原则上同一职务累计连任不超过两届;学生毕业或家长转学,其委员身份自然终止,不视为届满,所空缺席位由该层级指导单位按选举流程增补。

第三章权责说明

第八条主要职责

建言献策:围绕学校发展重点问题,组织家长力量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合理化建议,由学校酌情采纳或回复,切实推动管理优化。

参与民主治理:协助组织教育相关征集、问卷调研和听证会等参与性议事,参与教师招聘、学生食堂调研等行政环节民意探讨。

组织文化活动:结合学校主要节庆日与德育主题月共同策划形式多样的讲座、亲子活动、劳动教育、社会实践等,拉近家校关系,丰富校园精神生活。

推动家庭教育指导体系建设:围绕学段发展特点,组织家长学堂、名师公开课、家庭教育座谈等,推动科学育儿、理性陪伴理念深入家庭。

整合共享资源:号召家委主动链接外部培训企业、阅读机构、研学基地、社区组织等支持资源,服务学生实践活动,支持学校课程延伸、基地拓展等育人平台搭建。

协助行政督导:对学校重大建设、生活保障设施(如饮水、交通、餐食等)提出监督建议,协助校方听取民意,改进服务。

第九条权利说明

所有家委会成员在职期间享有的主要权利包括:

了解并优先获得学校政策变更、项目开展、措施实施等信息;

提出涉及教学、管理、发展等方面的建设性意见或异议;

平等参与家委会组织的讨论、投票和决策;

作为班级代表,有权向其他家长通报重大会议决策;

正当使用学校协助提供的会议场所与资源(含资料打印、宣传展示等);

有机制支持下,与其他学校家委会开展横向交流。

第十条义务规定

家委成员在任期内应严格履行以下义务:

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学生权益与学校声誉;

主动提升自身家庭教育认知水平,以身作则、理性言行;

杜绝以委员身份从事任何营利、非法组织活动;

遵守会议纪律,按时参会发言,积极反映家长群体诉求;

加强与学校教师团队正面沟通,缓解误解、引导理性声音。

第四章附则

家长委员会选举办法

选举总则

1.家长委员会各级组织成员的产生,必须严格按照“民主推荐、公开公示、集体选举、依法合规”的原则进行,确保程序合法、组织严密、代表广泛、监督有效。

2.所有选举活动需在校党组织领导下,由校德育处(或政教处)、年级组与班主任共同指导完成,防范家长间不良竞争和信息不对等现象出现。

3.各级家委会的建立过程应纳入学校治理体系,由学校负责提供组织支持、信息发布、选票制作、会务安排等工作保障。

候选人推荐程序

1.组织动员阶段:由学校发布《关于开展家委会选举的通知》,明确各层级选举时间表、报名方式、岗位职责与任职要求,广而告之,全体家长均有参与和表达意愿的渠道。

2.班级初级推荐:每位家长均可自愿报名参选班级家委委员,亦可由其他家长和班主任联名推荐;候选人须填写《家委会委员候选人报名表》,附带个人简介和联系人方式。

3.资格审查:班主任、年级组组长及德育处对候选人合法身份、行为规范、信用记录进行联合审核(必要时可联动综治办、法治副校长进行背景核查)。

4.公示候选名单:初审合格的候选人名单须在班级微信群、宣传栏或家长会现场至少提前2日公示,接受家长监督,期间如有异议,学校设立监督电话及时回应。

正式投票与表决

(一)班级家委会选举:

1.投票时间由班主任组织,在首届家长会或指定时间段进行;

2.采用“实名举手”或“匿名投票”择优方式确认,征得超过半数家长同意即当选;

3.若候选人人数超过限额者,按得票数高低确定最终人选,票数相同时组织现场加投一次;

4.选举结果需现场宣布,并由班主任报年级组备案。

(二)年级家委会选举:

1.每班确认1—2名家委委员代表后,由年级发起年级层家委会筹备会议;

2.筹委会内部召开会议,由各班代表共同推荐年级负责人;

3.采用“互选+志愿报名结合”的方式确定负责人,包括年级召集人1人,副召集人1—2人;

4.年级家委会名单经年级部与德育处共同审核并建立备案档案。

(三)校级家委会选举:

1.各年级在家长代表中推荐2—3名候选人,进入校级家委筹备工作小组;

2.筹备小组拟定校级家委人员人选名单(不少于15人),含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及委员候选;

3.学校组织召开“校级家委会成立大会”,当场宣读选举办法后,通过纸质票或电子表决系统方式进行实名投票;

4.按得票情况确定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2—3名,秘书长1名,其余为常务委员;

5.选举结果报学校党组织审议,校务委员会备案、公示3日无异议后正式生效。

任期与换届

1.家委会委员任期为1年—3年不等,可反复参选,但同一职位连任不可超过两届,原则上参照当前子女就读学段进行设置。

2.学生因毕业、转学或个人原因中断学籍,其家长委员资格同时自动终止。该职位由原所属层级组织进行按程序补选,并及时更新档案与职责交接。

3.原委员若履职不力、长期缺席家委重要会议、违反纪律或被举报查实问题,由家委会集体成员会议研究决定是否解除其职务,经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同意可罢免。

4.每届换届选举应提前1个月启动,发布选举公告、组织建议人选推荐及筹备会议等事宜,确保选举有序过渡不影响家委会正常工作运行。

异议受理与监督机制

1.各级选举过程必须透明公开,全程记录存档。选举结果需通过班级或年级公开栏、学校官网等进行公示,至少保留3个工作日。

2.任何家长如对候选人资格、流程操作、得票数据等存在异议,可于公示期内向学校德育处提出书面异议,由学校成立临时监督小组调查核实。

3.经学校核实属实的情况,选举结果作部分或全部重新评定。涉及较大争议或违反选举纪律的情况,移交学校党组织处理。

4.学校可邀请部分法律、纪检、安全联络员参与现场监督,保障过程合法合理、公平高效。

选举资料归档与备案

所有涉及选举的报名表、候选资料、选票回收记录、会议纪要、照片音视频、选举名单、统计表格等相关材料,需统一汇总,由学校德育处或办公室负责集中归档3年以上,以备后续查阅。

附则

本选举办法作为《XXX学校家长委员会章程》的组成部分,与章程主体内容具有同等效力,自章程实施之日起同步施行。今后如需修订,须由校级家委会提出,经三分之二以上委员会议审议通过,报学校审定后生效。

制定单位:XXX学校家长委员会工作小组

审定单位:XXX学校党支部/校务委员会

实施时间: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