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政府关于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工作部署,充分调动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推进全镇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义务教育法》第31条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精神,依据《XX县教育系统绩效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有关会议精神,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县教体局提出的工作思路。充分调动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学校发展活力,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
二、分配原则
(一)民主、公开、公正原则;
(二)向优秀人才、关键岗位倾斜原则;
(三)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
(四)实事求是、联系实际原则。
三、分配的范围及对象。
全校在职在岗的所有教职人员,以及全供事业的离退休人员。
四、分配办法
(一)绩效工资的分配比例
绩效工资(总分100分)根据师德师风、岗位与职责、工作能力与态度、工作成绩四部分按照一定比例量化积分的办法进行分配。
1、师德师风(10分)。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一次扣2分;有经商行为扣5分;酗酒闹事一次扣2分;有乱收费、乱办班、向学生推销书籍商品行为一次扣2分;有其它违纪违法行为者由各单位评估领导小组酌情扣分。此项扣分上不封顶,不够扣者从总分中扣除。违反《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有关规定,构不上组织处理的,酌情扣除绩效考核得分。
2、岗位与职责(30分)。
岗位与工作量(25分)。其中,不担课领导及工勤人员平均分值不得高于一线教师平均分值,毕业班教师、兼职教师、班主任等可适当予以加分。
考勤(5分)。出满勤者为满分;请假、迟到、旷工由学校按有关制度扣分,本学期请假累计超过15天或旷工超过3天者不得分。
3、工作能力与工作态度(20)。
工作能力(10)。其中,能胜任所分配任务占4分,(通过问卷形式及教导处组织级段长、教研组长考核其所教学生是否喜爱所任教的课、课堂纪律是否好、课上学习积极性是否高、学生能否自觉完成你所布置的课内外作业、家长反馈意见好不好来评定);达到合格学历为1分,取得高学历加1分;服从学校教育教学需要,积极主动承担片级以上的公开课、优质课任务为2分;按期参加继续教育占1分;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及校本教研活动占1分。
工作态度占8分。其中服从分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占5分;自觉遵守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规章制度占2分; 认真做好培优补差工作占1分;
4、工作(教学)成绩(40分)。按期末所教班级成绩折算。不担课领导、工勤人员与无考绩一线教师由全体教师依据其工作情况打分,但其平均分值不得高于一线人员平均值。
量化积分具体由中心校、一初中、四初中、镇小、中心园及四个学区组织实施,积分后按分数高低评出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占20%,二等奖占50%,三等奖占30%。一、二、三等奖的奖金差额每等不少于100元。各单位要坚持绩效工资分配向教学一线和艰苦岗位、重要岗位倾斜,禁止搞平均主义。
5、本学期未承担任何教育教学工作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补贴:(1)本学期累计旷工达5个工作日、病事假累计超过2个月以上的;(2)脱产学习的;(3)解除聘用合同的;(4)停发工资的;(5)年度考核合格以下等次及试用期的。
(二)绩效工资支出范围
各单位、各学校所有奖金部分一律从绩效工资中支出。自本方案实施即日起,不得另立名目发放任何形式的奖金、补贴等。
五、实施步骤及注意事项
(一)建立组织,加强领导。镇中心学校成立教育系统绩效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各单位亦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以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
(二)深入研究,制订方案。镇中心学校研究制订《厚坡镇教育系统绩效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各单位要据此制订出切实可行的本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实施细则。
(三)各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制度的改革工作要始终坚持走群众路线,切忌简单化和“一言堂”,要做到“三公开、三审定”。“三公开”即要把绩效工资分配制度改革的政策向所有教职工全面公开、把学校的各种制度向所有教职工全面公开、把经批准的《实施细则》张榜公布,向所有教职工全面公开;“三审定”即各单位制定的绩效工资分配实施细则首先要经单位领导班子会议讨论、审定;其次要将领导班子审定的细则,提交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最后再将教职工大会审定通过的《细则》报镇中心学校审批后方可组织实施。
(四)各单位要做好政策宣传引导,把绩效工资分配制度改革的目的、意义、政策向教职工讲深、讲透,切实做好教职工思想教育工作,引导教职工积极支持、拥护、参与改革,确保改革和教育教学工作两不误,确保绩效工资分配制度改革顺利实施。对因工作不细不实,影响大局稳定的要严肃追究单位一把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