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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校服集中采购工作方案
综合资料

学校校服集中采购工作方案

学校校服集中采购工作方案 根据省教育厅修订完善的《省中小学校服集中采购工作流程》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厘清校服采购各环节职责分工,健全校服全链条管理制度和实施流程,强化日常监督和风险防控,确保校服采购工作依法依规、公开透明、高效运行,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校服管理和采购的工作部署,牢牢把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保障学生身心

2026/5/33 次浏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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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校服集中采购工作方案

根据省教育厅修订完善的《省中小学校服集中采购工作流程》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厘清校服采购各环节职责分工,健全校服全链条管理制度和实施流程,强化日常监督和风险防控,确保校服采购工作依法依规、公开透明、高效运行,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校服管理和采购的工作部署,牢牢把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和成长需要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学校为采购主体、以制度为行为约束、以清廉为底线要求,通过完善规则、规范程序、强化监督,持续健全校服采购长效机制,推动校服采购管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清廉化,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努力构建学生舒心、家长放心、社会满意的育人生态。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市教育局关于中小学校服采购管理的统一要求,聚焦校服采购领域易发多发的利益输送、违规收费、指定或变相指定供应商等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治理,精准落实“四个百分之百全覆盖”的具体任务。

通过对校服集中采购的决策、组织、实施、验收等各环节进行系统梳理和规范,细化操作标准,健全制约机制,堵塞管理漏洞。同时,以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为抓手,切实提升校服在面料安全、工艺水准和穿着体验等方面的综合水平,力争实现采购程序更加严谨规范、校服品质整体显著提升的双重目标。

三、规范流程

(一)集体决策环节

校服是否采购、如何采购,必须依规履行民主决策和集体决策程序,做到程序完备、过程可追溯。

其一,广泛征集采购意向。

由家长委员会牵头,在自愿选择、平等协商的前提下,通过家长座谈、问卷调查、网络征询等多种方式,全面了解相关年级学生及家长对校服的实际需求,包括是否需要统一校服、款式和颜色偏好、预计套数、可接受价格区间等。家长委员会对相关意见进行分类整理,与学校行政班子开展专题沟通,综合研判是否启动校服采购。如经充分论证需统一配备校服,再在家长自选购买和学校组织集中采购两种模式中提出建议。若确定采用集中采购方式,家长委员会应根据征集结果明确年级覆盖范围、配备套数、单套或整套价格区间等具体需求要素,学校据此并结合办学实际,拟订详细的校服集中采购工作方案。征求意见和沟通协商的全过程要形成文字、影像等记录,整理为正式会议纪要或情况报告归档备查。

其二,严格落实学校集体决策。

学校应将校服选用和集中采购事项纳入“三重一大”决策范围,由学校领导班子召开专题会议集体研究,原则上不得由个人或少数人擅自决定。会议应逐项审议集中采购方案中的主要内容,包括采购范围与数量、采购方式和交易平台、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时间安排和进度节点、质量标准和监督措施等。班子成员在充分讨论、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进行表决,形成明确决议后方可组织实施。会议研究和表决情况要全程记载,形成书面纪要,由参会人员逐一签字确认,妥善留存。

其三,主动向家长公开决策过程和工作方案。

学校应通过《致家长一封信》、校园网站或公众号推送、年级家长会等载体,向涉及年级的学生家长全面公开校服集中采购工作方案以及学校领导班子集体决策的主要内容。公开信息要对采购背景、决策程序、工作步骤、质量标准、价格区间及监督渠道等作出清晰说明,便于家长了解并参与监督。同时要预留电话、邮箱或线上留言等意见反馈通道,对家长反映的合理诉求及时研究并适当调整优化相关安排。

(二)组建选定组织环节

在完成集体决策并向家长公示后,学校应同步健全组织体系,落实“一岗双责”和全过程责任链条,为校服集中采购规范运行提供坚实组织保障。

首先,设立校服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

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后勤、德育、纪检、安全等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总务、教务、德育(政教)等职能部门负责人,财务人员、纪检监督员以及相关年级组长等,有必要时可吸收家委会负责人列席讨论相关事项。领导小组统筹研究校服集中采购的重大问题,审议关键制度和方案,对遇到的重点难点进行协调推动,并对采购全流程负总责。

其次,组建校服集中采购工作专班。

以总务部门为牵头单位,抽调德育、教务、财务等相关人员组成专班,具体承担方案执行、与政府采购平台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接、资料收集与整理、信息发布与公示、合同草拟与管理、收货验收与费用结算等日常工作。工作专班要进一步细化岗位分工,实行“谁经办、谁签字、谁负责、谁担责”的闭环责任制,确保每一个节点都有明确责任人、可追溯责任链。

再次,完善家长和教师代表参与机制。

相关年级通过家长委员会推选产生若干家长代表,学校通过教代会或年级组会议推选教师代表,共同组成校服选用民主监督小组。该小组重点参与样衣遴选、价格合理性论证、质量监督、意见反馈等关键环节,对采购实施情况开展民主评议和监督,推动家长知情、参与和监督权利落细落实。

同时,设立校服选型与评审小组。

由领导小组指定成员、相关专业教师、家长代表以及面料工艺等方面的技术人员组成,对供应商提交的样衣在款式设计、面料成分与安全等级、缝制工艺和细节质量、整体价格水平与性价比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提出书面评审意见和排序建议,为采购评标和最终定标提供兼具专业性与民意基础的重要参考。

在此基础上,强化纪检监督与舆论监督。

学校纪检委员或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人员要全程跟进校服集中采购重点环节,对照上级关于校服采购领域廉洁风险防控的要求,提前分析可能存在的利益输送、权钱交易、违规干预和隐形变相指定供应商等风险点,做好事前预警、事中监督和事后核查。学校应公开监督电话、电子邮箱、意见箱等渠道,畅通师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反映通道。

(三)采购实施环节

在组织架构健全、职责清晰的前提下,学校要严格依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以及教育、财政等部门的具体规定推进校服集中采购,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形成充分竞争。

一是依法依规选择采购方式和交易平台。

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规定,原则上通过当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政府采购电子系统开展校服集中采购,优先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实施,严禁通过化整为零、拆分项目等方式规避公开招标程序。确因金额、时效或其他特殊情形需要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的,应按程序报经教育行政部门及财政、采购监管等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并在校内留存审批依据。

二是科学编制采购需求和采购文件。

校服集中采购工作专班应充分吸纳家委会、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的意见,结合学校办学理念、校园文化特征以及不同年龄段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综合提出校服的品类配置、季节搭配、色彩和标识设计、尺码和号型设置、面料纤维成分、安全技术等级、制作工艺要求、耐洗耐磨指标、预期使用年限等具体技术和服务要求,同时明确最高限价及价格构成,形成采购需求书。采购需求必须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校服产品安全、质量和标识等标准规范,严禁含有刻意指向特定品牌或供应商的条款。在此基础上,按照政府采购程序规范编制采购文件,经领导小组集体审定后,通过规定渠道发布。

三是公开发布采购公告并组织供应商参与。

通过政府采购平台、学校官网或公众号等载体同步发布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详细说明项目名称、采购范围和品目、技术与服务要求、预算金额、供应商资格条件、投标文件的组成本要求、递交方式和截止时间、评审办法及投诉受理方式等,切实保障潜在供应商平等获取信息、公平参与竞争的权利。

四是严格开展供应商资格审查。

对参与投标的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从营业执照和生产许可情况、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授权证明、近年校服或类似项目业绩、企业信用记录、涉诉及行政处罚情况、售后服务能力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记录、质量问题频发、被纳入失信名单或在校服质量方面有不良记录的供应商,一律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五是规范组织样衣征集与集中评审。

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尺码的样衣及技术说明资料。校服选型与评审小组要从产品安全可靠性、穿着舒适度、耐久与保型性能、整体美观与校园文化契合度、不同季节环境适应性以及价格合理性等方面进行综合比选。必要时,可组织学生试穿体验,配合问卷调查、集中访谈等方式广泛征集师生和家长意见,在此基础上形成书面评审意见和推荐排序,为正式评标提供重要参考依据。

六是依法依规开展评标与定标。

依据采购文件事先设定的评标方法和评分标准,成立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一般由政府采购专家库中抽取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学校和家长代表等组成,并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确保评标过程客观公正。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或有关监督人员的见证下开展评标工作,全程留痕并统一封存。评标结束后,由评标委员会提出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经按程序审核同意后确定中标供应商。

七是及时公示评标结果。

中标结果确定后,应通过政府采购平台、学校网站或公众号以及家长微信群、家长会等多种形式,对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金额、产品主要技术指标、服务承诺等内容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和家长监督。公示期间如收到集中反映的问题,应当立即组织核查;经查情况属实的,要依法依规作出处理,必要时暂停或重新组织采购。

(四)合同签订与生产配送环节

在中标供应商公示无异议后,学校要规范签订采购合同,并对生产和配送全过程实施有效监管,确保合同条款落实到位。

一要严谨签订采购合同。

由学校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代表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内容应对供货范围、品种和型号、技术参数和质量标准、检验方式和验收标准、供货时间和交付地点、结算价格和付款方式、违约责任、售后服务条款、争议解决方式等作出具体约定,同时明确质量保证期和产品质量追溯责任。合同签署前,总务、财务、纪检等部门应联合对合同进行合法性、合规性和廉洁性审查,由领导小组集体把关后方可签订。

二要严格执行样衣最终确认制度。

在批量生产开始前,中标供应商须根据中标方案制作并提交最终版校服样衣,由家长代表、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织试穿,通过校服选型与评审小组综合听取意见,从款式版型、尺码号型适配、面料手感与安全性、做工细节等方面进行复核确认。经确认符合采购文件及合同约定后,以书面形式进行样衣背书,由双方签字盖章,作为后续大货生产和到货验收的依据。未完成样衣确认手续,供应商不得擅自组织批量生产。

三要加强生产环节质量监管。

中标供应商应按照合同约定,定期向学校报告生产计划和质量自检情况。学校可结合实际,组织相关人员赴生产企业实地了解生产环境、设备条件和质量控制流程,必要时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半成品或成品进行抽样检测。对发现擅自更换原材料、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行为的,要立即责令停产整改,情节严重的可依法解除合同,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教育行政、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四要规范配送和发放管理。

中标供应商应根据合同约定,按年级、班级和尺码分类包装、标识清楚,按时配送至学校指定地点,并随货提供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数量清单和洗涤保养说明等资料。学校工作专班会同班主任对到货款式、尺码和数量进行逐一核对,防止错发、漏发。校服发放要尽量安排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的时间,由班主任和年级组组织学生有序领用,邀请家长代表现场见证,做好签收记录。

(五)验收评价与质量追溯环节

校服送达学校后,要组织相关人员从数量、质量和服务等方面开展严格验收,并建立常态化评价和问题追溯机制。

首先,严格执行到货验收制度。

由总务、财务、年级组和家长代表组成验收小组,对照合同约定和已确认样衣,对到货校服在数量、颜色、款式、尺码、车缝工艺、线头收拾、色差一致性、商标标识、生产许可证号、执行标准、洗水唛等项目进行逐项检查,重点核对面料是否与合同约定一致、安全标识和警示语是否齐全,缝制质量和附件做工是否达到约定标准。对发现短缺、破损、严重瑕疵或与样衣不一致的产品,应当场记录并责成企业限期调换或补齐。

其次,严格落实质量检测要求。

依照省市有关规定以及采购文件的约定,委托具有法定检测资质的机构对批量供货产品进行抽样检测,检测指标可包括安全性能、纤维含量、色牢度、甲醛含量、pH值以及可分解芳香胺染料等关键项目。检测结论要通过学校信息渠道向家长和社会公开。对检测不合格的产品,必须做到一律不发放、不收费、全部退换,并依法追究供应商相应责任。

同时,健全使用反馈与综合评价机制。

学校应通过问卷调查、家长座谈会、学生访谈等多种方式,广泛收集师生和家长对校服在尺码适配、穿着舒适度、耐磨和保型性能、褪色情况、售后服务响应速度和解决效果等方面的评价。工作专班要将上述意见进行归纳梳理,形成书面评价报告,纳入对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作为下一轮校服采购时的重要参考依据。对服务优良、社会口碑好的供应商,可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予以通报表扬;对问题频发、整改不到位的供应商,列入学校负面清单,原则上不再参与今后本校的校服采购活动。

在此基础上,建立完善质量追溯和应急处置机制。

校服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存在质量安全隐患或严重影响正常穿着的问题,学校应及时向中标供应商和相关监管部门报告,必要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暂停使用、分批或全部召回、退换货等处置措施,并对问题发现、报告、处置和整改等环节做好过程记录,防止风险扩大和重复发生。

(六)信息公开与资料归档环节

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提升校服集中采购工作的透明度和规范化水平,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一方面,拓展信息公开范围和载体。

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依法不予公开的内容外,学校应通过官方网站、公众号、校内公告栏、家长学校和家长会等方式,及时公开校服集中采购的政策依据、工作方案、评审标准、采购方式、评标结果、主要合同条款、检测与验收情况、投诉渠道和办理结果等信息。公开内容要准确完整、表述清晰,既要充分保障家长的知情权,也要注意对学生和家庭信息进行脱敏和保护。

另一方面,健全资料归档和台账管理制度。

由总务部门牵头,会同教务、德育、财务、纪检等相关部门,对校服集中采购各环节形成的文字材料、图片影像、电子文件和平台数据等进行分类整理和规范归档,重点包括:意见征集表和统计分析材料、领导班子集体决策记录和会议纪要、校服采购工作方案及修订说明、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及澄清答疑记录、供应商资格审查和评标评审资料、中标结果公示材料、采购合同正本及补充协议、生产与配送过程记录、到货验收和质量检测报告、投诉举报及处理结果记录、供应商服务评价表等,建立内容完整、目录清晰、可追溯的校服采购档案和台账。档案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档案管理规定妥善保管,确保需要时能够及时查阅和核验。

(七)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

紧扣校服采购关键环节和廉洁风险点,推动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监督全覆盖、无死角,确保校服集中采购始终在阳光下运行。

一要加强教育行政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校服集中采购执行情况纳入年度重点督导内容,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专项检查、随机抽查和明察暗访,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走访学校、访谈师生和家长等方式,重点检查学校是否严格执行集体决策程序,是否依法合规选择采购方式和交易平台,是否存在指定或变相指定供应商、违规代收代缴和乱摊派费用等问题。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约谈提醒,督促限期整改到位。

二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和校内纪检监督作用。

纪检监察机关应将校服采购纳入日常监督和执纪问责范围,对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线索及时核查,对发现的违纪违法行为严肃追责问责。学校纪检委员应从决策启动至验收评价的全过程跟进,对违反程序、规避公开、公私不分、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等问题及时制止,发现重大问题立即按规定向上级报告。

三要压紧压实学校领导班子和相关责任人的主体责任。

校长作为校服采购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亲自谋划部署、亲自协调推进、亲自督促检查,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分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员对分管领域和经办事项承担直接责任。家委会成员和评审代表要对本人在会议审议和评审表决中发表的意见和作出的选择负责。

四要严格责任追究并强化结果运用。

对违反国家和省市有关校服采购规定的行为,如未履行集体决策程序,擅自改变经批准的采购方式,提供虚假材料或弄虚作假,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或好处费,指定或变相指定供应商,截留、挪用采购资金,虚列项目、多收费用等,要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批评、责令书面检查、约谈提醒、责令退赔、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较为突出、社会反映强烈且整改不力的学校,纳入重点监管范围,并将有关情况作为学校年度考核、负责人任免以及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四、工作要求

为确保本工作方案落地见效,推动校服集中采购工作持续规范有序开展,提出如下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谋划推进。

各学校应将校服集中采购工作纳入全面从严治党和依法治校总体布局,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和年度工作计划,合理设置工作流程和时间节点,以任务清单形式逐项明确目标、措施、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工作部署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要强化学习培训,提升履职能力。

通过集中学习、专题培训、以会代训、跟班学习等方式,有计划地组织校领导、中层干部、总务和财务人员、家委会成员等,系统学习国家及省市关于政府采购、校服安全与质量标准以及相关监管制度,熟悉政府采购平台的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不断提高依法采购、规范操作和识别防范廉洁风险的能力。

三要注重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各学校应借助校园网站、宣传橱窗、主题班会、家长学校等阵地,主动向师生和家长宣传校服集中采购的政策依据、运行流程和监督渠道,耐心做好政策解读和情况说明,引导家长理性表达诉求、积极参与监督,形成理解支持、共建共享的良好舆论环境。

四要坚持边实施边总结,持续改进提升。

各学校在实施本方案过程中,要及时归纳梳理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总结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成果,同时认真查找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适时修订完善本校工作方案和操作细则,推动形成规范长效的制度体系。教育行政部门应适时组织经验交流和专题研讨,总结推广一批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典型案例和操作模式,持续提升全市中小学校服集中采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清廉化水平,为学生健康成长保驾护航,为家长和社会交出一份满意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