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议事制度 (2025年修订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制定目的
为进一步明确校长办公会议的职责规范和运行程序,不断完善学校内部重大事项的集体议事机制,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实效性,推进依法治校、民主理校,根据教育部、县教体局与市委教育工委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校情及管理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层面各类事务需要召开校长办公会议进行商议、部署或决策的相关情形。凡涉及学校全局性事务,政策性强、影响面广,涉及人、财、物和重要人事任免等事项,均应纳入会议研究内容。个别事项虽非“大事”,但影响较大或确有争议,也需提请会议集体研究,防止出现“领导个人拍板、事后追责困难”的情况。
第三条
指导原则
校长办公会议要坚持以下几个原则:
一是集体决策,个人负责;
二是问题导向,实事求是;
三是分工明晰、程序规范;
四是依法依规、民主集中。
会议讨论中要充分听取意见,也要避免久议不决,影响决策效率。切忌“一言堂”、走过场式讨论和“没人管”的现象。
第二章
议事范围
第四条
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大类:
一、学校发展类事项
学校办学思路、发展方向、年度重点工作及阶段性规划、争创项目申报等;
机构设置、岗位调整、学部(年段)功能划分、文化建设等相关内容;
开展区域协同、与其他中小学合作办学、送教支教、资源统整等重大部署;
未来两三年系统性谋划的典型性课题,如校本课程体系重构、“双减”后教学模式优化等。
说明:发展类事项通常牵涉面广,涉及学校长远利益,即使某些内容暂不成熟,也建议方向性讨论“提前过一遍”,免得临时拍脑袋决策。
二、内设组织职责、人员安排和机制建设类议题
中层干部的提名、岗位职责调整、职级聘任、组长(年级组长、教研组长)进退、管理评估办法、岗位说明书等都应上会,尤其对于“先安排再补流程”的做法要尽量避免。
有的教师存在多岗重任带来的职责交叉,会议中应进行职责厘清与岗位分工的集体确认,避免后期管理中职责不清、扯皮互推。
三、有经费支出或资源配置类事务
涉及办学经费、专项资金、基础设施建设(如:厕所翻建、屋面修缮、办公室改造)等;
教学设施设备采购超限制额的(如智慧黑板、多媒体、办公电脑);
扩建或改建过程中有关设计、采购、审计等关键节点审批意见或步骤调整;
食堂设备添置、大宗物资采购、学生用品统一采购方案等。
此类议题多数需形成预算安排、经费使用清册、报价评估、招标流程等材料,涉及资金体系必须附财务审核意见。
四、教师发展与教职工权益类事项:
本校教师职称初审推荐、评优评先、年度考核优秀名额分配办法的制定与调整;
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补贴发放、课后服务津贴计算标准、节日慰问品采购、困难职工帮扶经费安排;
提升类培训推荐、“送培计划”人员遴选;
新教师入职安排、请调教师管理、小学—初中跨段流动等;
说明:凡涉及“人”的事项都容易引发关注,尤其在量化不清的情况下,建议会前更充分准备、有核心组推荐意见支撑,会上统一口径。
五、常规工作中需统筹部署或调控的重点项目
如阶段性质量考核安排、目标责任书签订、迎检准备预案(如文明校园创建)、暑期改建工作包干、师生写作赛事打包安排、开学初相关政策措施解读及落实办法等,均由校办或牵头处(室)提出议题。
部分事务不一定急需定案,但需“组织领导先统一思想,再推动具体落实”,会议定调对推进落实非常关键。
第三章
会议组织与程序
第五条
组织结构与召集主持
校长办公会议由校长亲自召集并主持,校长因公外出或特殊情况不能主持的,一般由常务副校长或其授权的副校长代为主持,但会议内容要完整跟校长事后衔接,不能自作主张形成决定。
党组织书记一般参与会议,部分议题对接党组织领导体系时,党政合议,尽量做到事项同进、口径统一。学校纪检委员、办公室主任为常规工作人员,列席并监督和记录会议全过程。
如有涉及后勤、教务、德育、年级组等工作重点事项,应通知直管部门负责人到会简要陈述和汇报;不列席则材料必须提前报送办公室。
第六条
议题材料准备与提交
各分管校长或职能部门如需将事项提请会议讨论,原则上应提前三日提交完整议题材料(含起草稿、汇总数据、实施建议、相关单位会签意见等);
附件不全或内容草率的议题不得纳入当周正式议程,急事特事确有需要临增议题的,须现场简要说明经校长同意后列入;
涉及钱、人、关键制度调整的议题材料,另外还需请办公室事先进行政策与程序合法性初审,视情出具审核记录;
各类议题材料提交后,由校办统一编排议程,拟定会议流程,通常由星期四前形成初步会稿,星期五前完成纸质材料准备,周一上午正式会议。
第七条
会议召开与议事程序
校长办公会议原则上每周一次,安排在每周一上午9:00前后召开为主,如遇节假日或特殊工作冲突(如教体局会议或大型考试备考),可临时顺延或提前召开,也可组织“临时会”或“专题会”。
日常会议由办公室负责提前一两个工作日把会议议程和议题材料发到校领导工作群或群里同步纸质资料放在行政值班室,确保参会人员提前阅知,不得临到现场才发材料。部分内容若需保密呈阅的,采取“限阅”方式,注明不得外传。
具体议事时,按照“先通报、再汇报、后研判”的流程推进:办公室汇总上次会议决策执行落实情况,相关议题由责任科室或分管领导做简要通报/说明,其他与会人员围绕问题发表意见,不搞过多铺陈,控制议题时间,尤其是“议无可议”的要果断跳过,不可拖沓。
毋庸讳言,有时候议题比较多,会议时间比较紧张,单个议题讨论起来意见分歧较大时,校长可暂缓表决,形成意见后再单独协调,避免现场僵持或决策失误。重要议题一般应形成3-5条集体意见,由办公室会议秘书记录在案。
每次会议结束后,由校长做简单小结,有必要时对重点安排进行“点题强调”,如出现部门执行力差或表现推诿问题,也会在会议中提及。校办做好会议纪要,并形成台账,重要事项挂账盯办。
第八条
决策方式与表决机制
校长办公会议不是“报到会”、“汇报会”,更不等同与行政例会,其核心功能是“研究+决策+督办”,因此当存在较大分歧时,可以采取投票、举手表决、逐项确定、对比分析等方法,不能久拖不议、迟迟无果。
一般性议题未出现显著分歧的,由校长视默契程度建议通过;有不同意见的提议议题,由主要负责人先作澄清,再由校长梳理意见后提出处理建议。
投票表决以多数通过为原则,不搞“全票通过”;党组织相关负责人在会议上如就师德师风问题或程序纪律方面表达明确意见,应予充分重视并优先核实。
提醒事项:有干部喜欢“模棱两可”,不发表意见,“不反对也不支持”,校长会议上对此现象要予以明确提醒。当表决形成决议后,各分管要主动配合执行,不能会后再私下否定。
第九条
决议执行与跟进落实
全体与会人员对会议内容负有保密责任和执行责任;与个人职责相关的事项应及时组织相关成员传达,明确任务,推动落实,不能把决策“挂在嘴上、落不到地上”。
办公室负责对会议通过的事项分类建账、台账管理,设“限时办结事项清单”,特别是涉及人事调整、制度实施、资金使用等内容,要提前设好节点时间,定期向校长报告办理进展。
同一事项已经通过决策,又被相关部门或人员搁置或擅自变更原定方案,应由办公室及时提示,必要时提请再次会议说明或进行责任追查。
校长本人也应带头抓好会议决策统筹,对会议定下来的事情亲自协调、亲自交办,不能交代完就“撒手”,否则再多制度也是“纸上谈兵”。
第四章
会务与纪要管理
第十条
会议记录与纪要归档
校长办公会必须设置会议记录,原则上由校办主任或办公室负责教师专人负责,一般采用同步速记或录音方式整理(重要会议可整理成Word档纸质签字版归档)。
会议纪要采用“概要式+落实清单”双格式,既保留讨论主旨和决议背景,又突出“谁负责、什么时间、完成什么事、后续谁监督”。
对于重要议题须在会议纪要中明确专人、专责、专限期,未写清楚的纪要一律不予发出,避免事后扯皮拖延。
纪要最终由校长本人审阅签字,特殊事项应交党支部书记审核意见,形成存档。涉及重大人事、财政或特殊材料的,纪要原始件须存放于校办锁柜专档,并不对一般人员开放翻阅。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制度解释权与修订管理
本制度由校长室、党支部联合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试行,原有《校务会议制度》《校长办公会制度》等相关文件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修订稿为准执行。
如在今后的执行过程中根据政策变动或实际运行效果需要调整的,学校党政联席会议可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修订,根据讨论结果及时修订后续条款。
第十二条
未尽事宜
凡本制度未予细化之处,参照学校其他管理制度执行。如涉及特别情况、突发情况不适用常规程序的,会议组织人可履行急事快办特事特办机制,以确保学校正常运转为大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