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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隐性辍学” 排查与干预工作方案(2026 年)
实施方案

学校 “隐性辍学” 排查与干预工作方案(2026 年)

学校 “隐性辍学” 排查与干预工作方案(2026 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关于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的决策部署,有效防范和化解 “隐性辍学” 风险,保障每一位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

2026/4/71 次浏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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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隐性辍学” 排查与干预工作方案(2026 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关于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的决策部署,有效防范和化解
“隐性辍学” 风险,保障每一位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精准识别、分类施策、协同育人”
的原则,构建全员参与、全程覆盖、全方位保障的
“隐性辍学” 防控体系,筑牢教育公平底线,为学生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二)工作目标

1.建立科学精准的

“隐性辍学” 识别指标体系,实现对全校学生学习状态的动态监测,确保隐性辍学风险早发现、早预警、早干预。

2.构建

“学校 -家庭 -社会”
三位一体的协同育人网络,形成 “排查 -预警 -干预 -跟踪 -巩固”
的全流程闭环管理机制。

3.对排查出的

“隐性辍学” 风险学生实施精准帮扶,使 95%以上的学生能够重新回归正常学习状态,有效降低实际辍学率,确保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100%。

4.营造积极向上、关爱包容的校园文化氛围,从根本上预防

“隐性辍学” 现象的发生。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

(一)领导小组

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德育、教学的副校长为副组长,各处室主任、年级组长为成员的
“隐性辍学”
排查与干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规划、协调推进全校排查与干预工作,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工作小组

1.德育处:牵头负责排查与干预工作的组织实施,建立学生动态管理台账,统筹协调班主任、心理教师、家长等各方力量开展干预工作,负责工作总结与数据上报。

2.教务处:负责学业困难学生的学业诊断与帮扶计划制定,组织教师开展分层教学、个别辅导等教学干预措施,提供教学资源支持。

3.年级组:负责本年级排查与干预工作的具体落实,督促班主任开展日常排查,组织年级教师开展集体研讨,协调解决本年级学生的特殊问题。

4.班主任:作为排查与干预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班学生的日常观察、信息收集与初步判断,建立班级学生成长档案,组织开展班级层面的干预活动,定期与家长沟通反馈。

5.科任教师:负责课堂上学生学习状态的观察记录,及时向班主任反馈学生在本学科的学习情况,参与制定并实施学生个性化帮扶计划。

6.心理教师:负责学生心理健康状况的评估与干预,为

“隐性辍学” 风险学生提供心理咨询与辅导,为班主任和家长提供心理健康教育指导。

7.后勤保障组:负责为干预工作提供必要的物资、场地等后勤保障,协助解决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等问题。

三、“隐性辍学”

的定义与识别标准

(一)定义

“隐性辍学”
是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虽然保留学籍、名义上在校就读,但实际上长期处于
“人在心不在”“名在实不在”
的状态,具体表现为学习动力严重不足、课堂参与度极低、学业成绩持续落后、频繁缺勤或迟到早退、心理状态异常等,最终可能发展为实际辍学的现象。

(二)五维识别指标体系

学校从以下五个维度建立识别指标体系,单一维度出现异常属于预警关注范围,两个及以上维度同时出现持续异常(两周以上)
的,应纳入重点排查对象。

1.出勤情况维度

无正当理由迟到早退每周3次以上;

间歇性缺勤呈规律性模式(如固定某天或某门课缺勤);

以各种理由频繁请假离开课堂,累计每月超过3天;

连续无故缺勤超过1天或累计无故缺勤超过3天。

1.课堂状态维度

上课期间长期趴桌、睡觉、发呆或从事与学习无关的活动,占据课堂大部分时间;

对教师提问、课堂互动和小组任务基本不回应或消极应付;

经常不带课本、练习本和学习工具,极少记笔记或根本不记笔记;

对课堂纪律表现出漠视态度,多次违反课堂纪律且屡教不改。

1.学业表现维度

多数学科成绩长期处于年级末位且无改善趋势(一个学期以上);

书面作业长期不交或严重敷衍,内容与教学进度完全脱节;

对学业成绩表现出完全无所谓的态度,不关心考试结果,拒绝参加学业评价;

学业基础严重断层,难以跟上教学进度,缺乏必要的补偿与支持。

1.人际交往维度

与同学关系疏远,很少参与集体活动,经常独自行动;

对教师的关心和帮助表现出持续性冷漠或抵触;

出现社交退缩或攻击性等异常行为,影响班级正常秩序;

过度沉迷网络或手机,与现实世界脱节。

1.情绪行为维度

长期表现出明显的情绪低落、兴趣减退、烦躁易怒等情绪问题;

日常精神状态持续萎靡,面部表情长期淡漠;

出现自伤、自残等危险行为或有此类倾向;

对学校生活产生强烈的疏离感或抵触情绪,表达
“不想上学” 等想法。

四、排查方法与实施步骤

(一)排查方法

1.日常观察法:班主任和科任教师通过日常课堂教学、课间活动、集体集会等场合,观察学生的行为表现、情绪状态和人际交往情况,做好记录。

2.谈话交流法:班主任定期与学生进行个别谈话,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学习感受和家庭情况;科任教师针对学生在本学科的学习问题进行专项交流。

3.家校沟通法:通过家长会、家访、电话、微信等方式,定期与家长沟通学生在家表现,了解家庭环境对学生的影响,收集家长反馈的信息。

4.数据分析对比法:通过分析学生的考勤记录、作业完成情况、考试成绩等数据,对比学生不同时期的表现,发现异常变化。

5.同伴反馈法:通过班级干部、小组组长等了解学生在同伴中的表现和人际关系情况,获取学生在非正式场合的真实状态。

(二)实施步骤

1.第一阶段:全面排查(每学期开学后第1-2周)

班主任通过开学初的班级活动、个人谈话等方式,对全班学生进行初步排查,建立班级学生基本信息档案。

教务处通过学籍系统与实际在校生比对,排查
“在籍不在校” 等异常情况。

德育处组织心理教师对全校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普查,筛查出有心理问题倾向的学生。

各排查单位将排查结果汇总至德育处,建立全校学生初步排查台账。

1.第二阶段:重点核查(每学期开学后第3-4周)

对初步排查中发现有异常情况的学生,由班主任联合科任教师、心理教师进行深入核查,通过家访、学业诊断、心理评估等方式,进一步确认学生是否存在
“隐性辍学” 风险。

对确认存在
“隐性辍学” 风险的学生,建立 “一生一档”
的专项管理台账,详细记录学生的基本情况、风险表现、成因分析、干预措施等信息。

工作领导小组对重点核查结果进行审核,确定干预工作的重点对象和优先级。

1.第三阶段:动态监测(每学期全过程)

班主任每周对本班学生进行一次全面观察,记录学生的出勤、课堂表现、作业完成等情况,及时更新学生管理台账。

科任教师每两周向班主任反馈一次所教学生的学习情况,特别是学业困难学生的进步情况。

心理教师每月对重点干预学生进行一次心理健康回访,评估干预效果。

年级组每月召开一次排查与干预工作例会,总结本年级工作进展,调整干预策略。

学校每学期期中、期末对全校排查与干预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调整工作方案。

四、分类干预措施

针对不同类型、不同成因的
“隐性辍学” 风险学生,实施 “一生一策”
的个性化干预措施,从学业、心理、家庭、社会等多个层面进行综合干预。

(一)学业困难型干预

1.学业诊断:由教务处组织教师对学生进行全面的学业诊断,找出学生学业困难的具体原因和知识断层点。

2.个性化学习计划:根据学业诊断结果,为学生制定个性化的学习计划,明确学习目标和进度安排。

3.分层教学与个别辅导:科任教师在课堂教学中采用分层教学策略,为学业困难学生提供基础内容的重点讲解;利用课后服务时间开展个别辅导,帮助学生弥补知识漏洞。

4.学习方法指导:安排优秀学生与学业困难学生结对帮扶,传授有效的学习方法和技巧;开设学习方法指导专题讲座,提高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

5.学习成果激励:为学业困难学生设定合理的学习目标,对学生的每一点进步及时给予肯定和鼓励,增强学生的学习自信心。

(二)心理问题型干预

1.心理评估:心理教师对学生进行专业的心理健康评估,确定学生心理问题的类型和严重程度。

2.心理咨询与辅导:根据评估结果,为学生提供个体心理咨询、团体心理辅导等服务,帮助学生解决情绪困扰、人际关系等问题。

3.心理支持活动: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主题班会、心理社团活动等,营造积极健康的校园心理环境,促进学生心理健康发展。

4.家校协同干预:为家长提供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帮助家长了解学生心理发展规律,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营造良好的家庭心理氛围。

5.专业转介:对存在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及时与家长沟通,建议转介到专业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学校提供必要的支持和配合。

(三)家庭因素型干预

1.家访沟通:班主任定期进行家访,与家长深入交流,了解家庭环境对学生的影响,帮助家长认识到家庭教育的重要性。

2.家长培训:学校定期组织家长学校、家庭教育讲座等活动,提高家长的家庭教育水平,传授与孩子沟通的技巧和方法。

3.家庭支持: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通过助学金、减免费用等方式提供经济支持;对家庭结构特殊的学生,安排教师进行重点关爱和陪伴。

4.亲子关系辅导:心理教师为有需要的家庭提供亲子关系辅导,帮助家长改善亲子沟通方式,建立和谐的亲子关系。

5.家校合作:建立家校定期沟通机制,通过家长微信群、电话等方式,及时向家长反馈学生的在校情况,了解学生的在家表现,共同制定并实施学生的教育计划。

(四)行为习惯型干预

1.行为规范教育:班主任组织开展行为规范主题班会,帮助学生认识到良好行为习惯的重要性,明确学校的规章制度和行为要求。

2.行为矫正计划:针对学生的不良行为习惯,制定具体的行为矫正计划,明确矫正目标、步骤和奖惩措施,由班主任和家长共同监督执行。

3.榜样示范引领:树立班级内的行为规范榜样,鼓励学生向榜样学习;安排行为习惯较好的学生与有不良行为习惯的学生结对帮扶,帮助其改正不良行为。

4.兴趣培养:发现并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为学生提供展示自我的平台,让学生在兴趣活动中获得成就感和归属感,从而减少不良行为的发生。

5.社会实践: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让学生了解社会、认识自我,增强社会责任感和集体荣誉感,促进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

(五)严重风险型干预

对于存在严重
“隐性辍学” 风险,甚至有实际辍学倾向的学生,采取以下强化干预措施:

1.成立由校长或分管副校长牵头,班主任、科任教师、心理教师、家长等组成的专项干预小组,制定详细的干预方案。

2.增加干预频率,班主任每周至少与学生谈话2次,与家长沟通1次;心理教师每周为学生提供1-2次心理咨询服务。

3.协调社区、关工委等社会力量参与干预工作,为学生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和帮助。

4.对有实际辍学行为的学生,按照《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采取

“教师 +家长”
结对劝返机制,开展多次上门劝返工作,做好劝返记录,确保学生早日返校复学。

5.学生返校后,安排专人负责跟踪辅导,帮助学生尽快适应校园生活,巩固劝返成果。

五、保障机制

(一)制度保障

1.建立健全

“隐性辍学” 排查与干预工作制度,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和工作流程,确保工作有章可循。

2.将

“隐性辍学” 排查与干预工作纳入教师绩效考核体系,对工作成效显著的教师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教师进行督促整改。

3.建立工作问责机制,对因工作失职导致学生实际辍学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资源保障

1.设立

“隐性辍学” 排查与干预专项经费,用于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学业辅导、家长培训等工作,为干预工作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

2.配备专职心理教师,建立心理咨询室,提供必要的心理测试工具和辅导设备。

3.建设学业辅导资源库,收集整理适合不同层次学生的学习资料、辅导课件等资源,为教师开展个别辅导提供支持。

4.与社区、关工委、公益组织等建立合作关系,整合社会资源,为干预工作提供更多支持。

(三)专业保障

1.定期组织教师参加

“隐性辍学” 识别与干预、心理健康教育、家庭教育指导等方面的专业培训,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

2.邀请教育专家、心理专家等开展专题讲座和指导,为学校排查与干预工作提供专业支持。

3.组织教师开展

“隐性辍学” 排查与干预工作的校本教研活动,分享经验、交流心得,共同提高工作水平。

(四)家校社协同保障

1.建立健全家校沟通机制,定期召开家长会、家长委员会会议,加强学校与家长的沟通与合作。

2.开展家长学校活动,为家长提供家庭教育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家长的家庭教育水平。

3.积极争取社区、街道等部门的支持,建立

“学校 -家庭 -社区”
三位一体的协同育人网络,形成防控 “隐性辍学”
的强大合力。

4.加强与公安、民政等部门的联系,对因家庭问题导致

“隐性辍学” 风险的学生,及时寻求相关部门的帮助和支持。

六、工作要求与考核评价

(一)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全校教职工要充分认识到

“隐性辍学” 排查与干预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2.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学生的个性差异和人格尊严,在排查与干预工作中注重保护学生的隐私,避免对学生造成二次伤害。

3.严格工作纪律,各部门、各岗位要严格按照工作方案开展工作,及时上报工作进展和数据,不得瞒报、漏报、谎报。

4.注重工作实效,干预措施要具体可行、针对性强,确保每一位

“隐性辍学” 风险学生都能得到有效的帮助和支持。

(二)考核评价

1.学校将

“隐性辍学” 排查与干预工作纳入各部门、各年级、各班级的年度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2.对班主任的考核重点包括排查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干预措施的有效性,与家长沟通的频率和效果等方面。

3.对科任教师的考核重点包括课堂观察记录的完整性,对学生学习情况反馈的及时性,参与干预工作的积极性和成效等方面。

4.建立干预工作成效评价机制,通过学生自评、同伴互评、教师评价、家长评价等方式,全面评估干预工作的效果,根据评价结果及时调整干预策略。

七、附则

1.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学校德育处负责解释。

2.各年级、各班级可根据本方案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3.本方案将根据实际执行情况和上级部门的要求,适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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