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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优秀教育工作者(教师)”评选办法(2025修订版)
实施方案

学校“优秀教育工作者(教师)”评选办法(2025修订版)

学校“优秀教育工作者(教师)”评选办法(2025修订版) 在当今快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教育事业承载着培养未来人才的重任。为打造一支德艺双馨、适应新时代教育发展需求的教师队伍,进一步提升我校的教育教学质量,营造积极向上的教育氛围,经学校领导团队深入研讨,并经学校党政联席会议审慎审议通过,特制定本“卓越教育工作者”评选方案。 一、评选宗旨 本次评选旨在激励全体教

2025/10/101 次浏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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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优秀教育工作者(教师)”评选办法(2025修订版)

在当今快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教育事业承载着培养未来人才的重任。为打造一支德艺双馨、适应新时代教育发展需求的教师队伍,进一步提升我校的教育教学质量,营造积极向上的教育氛围,经学校领导团队深入研讨,并经学校党政联席会议审慎审议通过,特制定本“卓越教育工作者”评选方案。

一、评选宗旨

本次评选旨在激励全体教职工全身心投入教育教学工作,鼓励教师不断深耕专业领域,激发创新活力,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优秀教师选拔与培养长效机制。通过表彰优秀,树立榜样,促进优良教风与校风的协同发展,推动学校教育事业迈向新的台阶。

二、评选范围

我校全体在职教职工,包括代课教师,均有机会参与此次评选,共同角逐“卓越教育工作者”的殊荣。

三、评选条件

(一)教育初心坚定

对教育事业怀有深厚的热爱与敬畏之心,深刻理解教育的使命与责任。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类思想政治学习活动,时刻保持政治敏锐性和教育前瞻性。始终坚守教师职业道德底线,以高尚的品德修养为学生树立楷模,积极关心学校集体的发展,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展现出严谨、负责的工作态度和良好的个人品德风貌。

(二)育人成效显著

以学生的全面发展为核心目标,将德育巧妙融入日常教学的每一个环节,注重培养学生的品德修养和价值观。平等对待每一位学生,无论成绩优劣,都给予充分的关注和耐心的指导。主动关注学生的学习与生活困难,积极提供帮助和支持,成为学生成长道路上的良师益友。在师生群体、家长以及社会各界中,赢得广泛的赞誉和良好的口碑。

(三)工作业绩突出

具备高度的敬业精神和强烈的团队协作意识,勇于承担并出色完成教学、管理、值班、服务保障以及学生活动组织等各项工作任务。在教学工作中,教学态度严谨认真,治学方法扎实有效,教学成果斐然。承担主要教学任务的学科,在期末质量监测中,综合排名需位居年级前二分之一(若任教多个班级,取各班排名平均值),且教学评价等级达到良好及以上水平。

(四)安全责任落实

在担任班主任管理班级或负责部门工作期间,始终将安全工作放在首位,严格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确保未发生任何重大责任事故。个人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也保持零安全事故的良好记录,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五)教研能力卓越

善于结合工作实际,对教学与管理过程进行深入反思和总结,积极开展教育理念创新、教学方法改进、安全管理优化以及后勤服务升级等方面的研究工作。主动参与各类继续教育、校本研修以及上级教育部门组织的培训活动,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提升专业素养,为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贡献智慧和力量。

(六)纪律遵守严格

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守岗位工作要求,做到按时出勤,无迟到、早退现象,杜绝委托他人代签考勤或无故缺课等行为。个人行为举止符合教师身份,未因个人不当行为给学校工作造成任何严重损失,也未产生任何不良的社会影响。

四、评选时间与名额规划

每年6月下旬,学校领导班子将综合考虑语文、数学、英语等主要学科以及其他非主要学科的教学实际需求,结合学校教职工的整体规模,科学合理地分类核定各学科的评选名额。评选总人数原则上控制在学校教职工总数的15%以内,确保评选的高质量和权威性。

五、评选流程与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每年6月下旬7月上旬)

由学校行政办公室牵头,联合教务处、德育处共同推进此项工作。通过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详细解读评选方案;利用内部办公平台(如企业微信、钉钉)发布评选通知,明确评选的各项条件、名额分配原则、具体流程节点、申报材料要求以及联系人信息;同时,在校园公告栏张贴醒目的宣传海报,确保全体在职教职工(包括代课教师)都能全面了解评选细则。此外,组织各教研组、年级组召开专题会议,深入解读评选标准,鼓励广大教职工积极参与申报。

(二)自主申报与部门举荐阶段(7月上旬,为期5个工作日)

符合评选条件的教职工,需在规定时间内,填写由教务处统一印制的《[学校名称]卓越教育工作者申报表》,并附上能够充分证明自身工作业绩的材料,如教学质量监测排名表、教研成果获奖证书、学生及家长的好评记录、安全工作详细台账等,提交至所在教研组(学科教师)或相应主管部门(后勤、行政岗位教职工提交至所属职能部门)。

各教研组和职能部门组建3
5人的推荐小组,成员包括部门负责人以及骨干教师代表。推荐小组召开民主评议会议,全面审核申报人的材料,综合考量其日常师德师风表现、教学工作成效以及团队协作能力,严格对照评选条件进行筛选。

通过“个人述职+小组评议+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确定本部门的推荐人选。推荐人数不超过本部门符合条件人数的20%。推荐结果在部门内公示2个工作日,接受全体成员监督。若公示期间无异议,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将推荐名单及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教务处。

对于那些工作表现突出但未自主申报的教职工,若推荐小组中有3人及以上联名提议,可将其纳入推荐范围,并按照上述流程完成评议与申报工作。

(三)资格审查阶段(7月中旬,共3个工作日)

学校成立由教务处、德育处、安全办、人事科组成的资格审查小组,由分管教学副校长担任组长。审查小组对申报人员进行全面细致的资格审查:

教学业绩审查:教务处负责仔细核对申报者的期末质量监测排名以及教学评价等级,确保其符合评选条件中关于教学成果的要求。对于任教多个班级并取平均值计算排名的情况,严格审核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同时查验教学质量监测排名表等相关证明材料是否完整、有效。

师德师风核查:德育处通过查阅师德师风档案、向师生及家长进行问卷调查、实地访谈等方式,深入了解申报者是否始终恪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无任何违反师德的不当行为,是否以良好的品德修养和职业操守为学生和同事树立榜样,是否积极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

安全责任审查:安全办全面审查申报者在担任班主任管理班级或负责部门工作期间的安全管理记录,确认是否发生过重大责任事故,个人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无涉及任何安全事故,仔细检查安全工作台账,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位。

教研提升审核:对申报者提交的教研成果证书、培训结业证明等材料进行严格审核,确认其是否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相关研究,在教育理念创新、教学方法改进、安全管理优化、后勤服务升级等方面取得的实际成果,以及参与继续教育、校本研修和上级教育部门组织培训的情况,评估其专业素养提升的程度和持续性。

纪律遵守审查:人事科依据学校的考勤记录、工作失误通报等资料,核实申报者是否严格遵守岗位工作纪律,有无迟到、早退、代签考勤、无故缺课等违规行为,是否因个人原因给学校工作或他人工作带来严重负面影响或经济损失。

资格审查小组完成全面审查后,形成详细的资格审查报告,将符合条件的申报者名单提交至评审委员会。

(四)综合评审阶段(7月下旬,共5个工作日)

学校组建评审委员会,成员涵盖校领导、各学科骨干教师代表以及家长代表,校长担任主任委员。评审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报者进行综合评审:

材料审阅环节:评审委员会成员认真研读申报者的《[学校名称]卓越教育工作者申报表》以及各类业绩证明材料,全面了解申报者在教学、德育、教研、安全等多个维度的工作表现和取得的成绩,梳理其教育教学理念和工作思路。

述职答辩环节:组织申报者进行个人述职,每位申报者需在规定时间内,清晰、全面地阐述自己的工作业绩、教育理念、创新举措以及未来工作计划。述职结束后,评审委员会成员根据申报材料和述职内容进行提问,申报者现场进行答辩。通过这一环节,评审委员会更深入、直观地了解申报者的综合素质、专业能力和应变能力。

综合评议环节:评审委员会成员结合材料审阅和述职答辩情况,依据评选条件,对申报者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综合评议。评议过程中,充分考虑申报者在教育教学实践中的实际成效,对学生全面发展的促进作用,在团队合作中的贡献,以及对学校整体发展的推动作用等因素。

投票表决环节:评审委员会成员在充分讨论和交流后,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得票数超过评审委员会成员总数三分之二的申报者,将被确定为“卓越教育工作者”候选人。

(五)公示阶段(8月上旬,共5个工作日)

教务处负责将“卓越教育工作者”候选人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通过校园公告栏张贴醒目的公示海报,以及在内部办公平台(如企业微信、钉钉)发布详细的公示信息,公示内容包括候选人姓名、所在部门、主要工作事迹等,确保全校师生及社会各界能够全面了解候选人情况,接受广泛监督。

在公示期间,若师生对候选人存在任何异议,可通过书面、电话等形式向学校纪委或教务处反映。学校将迅速成立专门调查小组,对反馈的问题进行深入调查核实。如经调查确认异议属实,将立即取消该候选人资格,并按照评审结果依次递补,再次进行公示,确保评选结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六)表彰奖励阶段(8月中旬)

学校将隆重召开表彰大会,对评选出的“卓越教育工作者”进行公开表彰。为每位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以彰显其卓越成就,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激励他们在教育事业上继续发光发热。

同时,学校将对“卓越教育工作者”的先进事迹进行深度挖掘、精心整理与广泛宣传。通过校园网开辟专题板块、在校报校刊设立专栏、利用微信公众号推送系列报道等多种渠道,全面展示优秀教师的教育智慧、敬业精神和突出贡献,充分发挥他们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发全体教职工见贤思齐,营造积极进取、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共同为学校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贡献力量。

六、其他重要事项

1.对于已荣获“卓越教育工作者”称号的教职工,若在后续工作中出现违反师德师风要求、教学质量大幅下滑、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等不符合评选条件的情况,学校将果断撤销其荣誉称号,并追回相关奖励,以维护评选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2.在评选过程中,一旦发现申报者存在弄虚作假、拉票贿选等违规行为,学校将严肃处理。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当年及今后三年内的评选资格,并依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同时,对涉及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确保评选过程风清气正。

3.本评选方案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说明。在实施过程中,若遇到特殊情况或上级政策发生调整,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对评选方案进行及时修订与完善。修订后的方案需经过校长办公会议深入研究论证,并报请学校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方可正式实施。

4.本评选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原《学校“优秀教育工作者(教师)”评选办法》即刻废止。希望通过本评选方案的有效实施,能够精准选拔出一批在教育教学、师德师风、教研创新等方面表现卓越的优秀教职工,为学校的长远发展和教育质量的提升筑牢坚实的人才根基,激励全体教职工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严格的标准、更加务实的作风投入到教育事业中,携手共创学校教育发展的崭新篇章,为培育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而不懈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