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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及管理规程(2025年修订)
综合资料

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及管理规程(2025年修订)

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及管理规程(2025年修订) 在教育事业蓬勃发展的今天,为全面提升学校治理效能,打造一支适应新时代教育需求的高素质专业化中层干部队伍,依据《XX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法规要求,并紧密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状况,特制定本规程。 一、总体指引 (一)核心理念 秉持先进教育理念与科学人才观,坚持以德为先、德才兼备的选人用

2025/7/262 次浏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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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及管理规程(2025年修订)

在教育事业蓬勃发展的今天,为全面提升学校治理效能,打造一支适应新时代教育需求的高素质专业化中层干部队伍,依据《XX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法规要求,并紧密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状况,特制定本规程。

一、总体指引

(一)核心理念

秉持先进教育理念与科学人才观,坚持以德为先、德才兼备的选人用人准则,以学校事业发展为根本出发点,确保人岗精准匹配、人事高度契合。构建顺应教育发展规律与干部成长规律的选拔任用机制,为推动教育现代化、兴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筑牢组织根基。

(二)根本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强化党对干部工作的全面领导,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正确方向。

2.德才并重原则:将品德修养置于首位,兼顾才能素质,从品德、能力、作风、业绩以及廉洁等多维度综合考量干部。

3.民主集中原则:充分发扬民主精神,广泛汇聚各方意见,严格遵循既定程序运作,保障决策的科学性与民主性。

4.公正透明原则:做到选拔程序公开、标准明确、结果公示,确保选拔全程公平公正,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5.竞争择优原则:搭建开放竞争的选拔平台,让优秀人才凭借自身实力脱颖而出,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平者让的良性循环。

6.实绩导向原则:突出工作实际成效,着重关注在教育教学一线和关键岗位的实践表现。

(三)适用范畴

本规程适用于学校内设机构中层正副职干部的选拔任用与管理工作,涵盖教务处、学生处、总务处、科研处、人事处等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及其副职。

二、职位规划与结构优化

(一)职位设定准则

中层干部职位设定严格依据上级部门核定的机构设置方案与领导职数配置,力求精简高效、职责明晰、权责统一。学校不得擅自增设中层机构或超职数配备干部,如因工作特殊需要调整,须按规定程序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二)结构优化方向

1.年龄结构:构建合理的年龄梯队,确保45岁以下中青年干部占一定比例,35岁以下年轻干部不少于20%,重点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

2.知识结构:注重专业搭配与知识互补,既要有教育教学专业背景的干部,也要有管理、财务、信息技术等多领域专业背景的干部。

3.经历结构:统筹考虑干部的教学经历、管理经历和培训经历,优先选拔具备丰富一线教学经验与管理实践的人员。

4.性别结构:重视培养选拔女干部,使女干部比例与学校女教职工比例基本匹配。

(三)任职层级划分

中层干部实行职务层级管理,分为中层正职和中层副职两个层级。中层正职全面主持部门工作,承担部门工作的总责;中层副职协助正职开展工作,负责分管特定业务领域。

三、任职资格条件

(一)基本素养

1.具备较高的政治觉悟,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对党的教育事业怀有赤诚之心,拥有强烈的事业心与责任感,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2.拥有良好的师德师风,为人师表、品德高尚、廉洁奉公、团结协作,能在师生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拥有扎实的教育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熟悉教育教学规律与学校管理工作,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教育教学管理、沟通交流以及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

4.富有改革创新精神,积极探索教育教学与学校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推动学校各项工作不断创新发展。

5.拥有健康的身体和良好的心理素质,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二)任职年限要求

1.竞聘中层正职岗位,一般需在中层副职岗位任职满[X]年以上;或在教学一线担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等重要岗位职务满[X]年以上,且表现优异。

2.竞聘中层副职岗位,一般应具备[X]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验,且在学校其他管理岗位或班主任岗位工作满[X]年以上。

(三)学历与职称要求

1.竞聘中层干部岗位,原则上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2.应具备与工作相关的专业技术职称,且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应占有一定比例。

(四)考核要求

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需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其中至少有一次为优秀等次。在教育教学、管理等工作领域取得突出成绩,荣获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的人员将予以优先考虑。

四、选拔任用流程

(一)动议环节

学校党委(总支、支部)基于学校事业发展的长远规划、中层干部队伍的现状以及领导班子的综合考量,发起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动议。动议内容涵盖选拔任用的职位、数量、范围、条件、方式及程序等初步设想,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二)民主推荐

民主推荐分为会议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两种方式。民主推荐结果作为选拔任用的关键参考依据,有效期为一年。

-召开民主推荐大会,参会人员包括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全体教职工代表、离退休教职工代表等。会议推荐时,明确公布推荐职位、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提供干部名册,提出具体要求,并组织填写推荐表。

-个别谈话推荐在特定范围内展开,谈话对象依据职位要求和推荐范围确定。谈话过程中,认真倾听谈话对象的意见建议,并做好详细记录。

(三)考察阶段

学校党委(总支、支部)依据民主推荐情况,研究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人数通常多于拟任职务人数,实行差额考察。

-组建考察组,制定详细考察方案。考察组由学校组织人事部门人员和相关专业人员构成,通过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实地考察以及与考察对象面谈等多种方式,全方位考察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实际情况,重点聚焦工作实绩和廉政表现。

-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形成客观、公正的书面考察材料,对考察对象作出全面评价,并提出是否任用的建议。

(四)讨论决策

学校党委(总支、支部)召开专题会议,听取考察情况汇报,对拟任人选展开充分讨论。讨论过程中,鼓励与会人员充分发表意见,若出现意见分歧较大或存在重大问题尚未明确的情况,应暂缓作出决定。会议决定任用的,严格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以应到会成员超过半数同意形成最终决定。

(五)任前公示

对拟任用的中层干部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为[X]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任用人员的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政治面貌、现任职务、拟任职务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对公示期间收到的问题反映,及时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核实,不影响任用的,办理任用手续;对存在影响任用问题的,取消任用资格。

(六)正式任职

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对新提拔任用的中层干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X]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予以任职;考核不合格的,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照试任前职级重新安排工作。

五、监督管理举措

(一)监督机制构建

建立健全中层干部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强化对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的监督。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主动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广大师生群众的监督。学校设立专门的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畅通监督渠道,及时受理针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干部履职情况的举报与反映。

(二)考核评价体系

构建科学合理的中层干部考核指标体系,从德、能、勤、绩、廉等多个维度对干部进行全面考核,重点突出工作业绩和职责履行情况。考核方式分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

-平时考核注重对干部日常工作表现和工作任务完成进度的动态跟踪了解。

-年度考核于每年年底开展,通过个人述职、民主测评、领导评价等多种方式进行综合评定。

-任期考核在干部任期届满时实施,全面评估干部在整个任期内的工作成效和目标达成情况。考核结果将作为干部奖惩、职务调整、续聘或解聘的重要依据。

(三)述职述廉制度

严格落实中层干部述职述廉制度。中层干部每年需向学校党委(总支、支部)和全体教职工进行述职述廉,详细汇报本人履行职责、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双重监督。对于在述职述廉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的干部,学校党委(总支、支部)将及时进行谈话提醒,并督促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

(四)教育培训强化

高度重视对中层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致力于提升干部的思想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制定科学系统的培训计划,定期组织中层干部参加各类培训活动,内容涵盖政治理论培训、教育管理业务培训、专业知识培训等多个方面。积极鼓励干部参加在职学习和进修,不断更新知识结构,全面提升综合素质。

(五)交流轮岗规划

建立中层干部交流轮岗制度,依据工作实际需求和干部培养锻炼的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中层干部在不同部门之间进行交流轮岗。通过这一举措,促进干部在多岗位接受锻炼,拓宽工作视野,增强综合协调能力和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同时,优化干部队伍整体结构,激发干部队伍的生机与活力。

(六)违规查处问责

对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和相关规定的行为,秉持零容忍态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对于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出现的营私舞弊、拉票贿选、跑官要官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对相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并取消违规任用干部的任职资格。对因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六、职务调整与免职情形

(一)职务调整安排

因学校工作布局和事业发展需要,学校党委(总支、支部)有权对中层干部的职务进行合理调整。涉及职务调整的干部,应坚决服从组织安排,认真细致地做好工作交接,确保工作的平稳过渡和有序开展。

(二)免职情形规定

中层干部若出现以下情形之一,一般应当免去现职:

-达到任职年龄界限或法定退休年龄界限的;

-年度考核或任期考核被评定为不称职的;

-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给学校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产生恶劣影响的;

-违反党纪国法,受到纪律处分或法律制裁的;

-因健康原因,无法正常履行工作职责达一年以上的;

-因其他合理原因需要免去职务的。

七、附则说明

(一)解释权归属

本规程由学校组织人事部门负责解释,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和疑问,由组织人事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解答和说明。

(二)实施与更新

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如遇上级政策发生调整变化,以新政策为准。学校原有相关规定与本规程不一致的,统一按照本规程执行。学校将以本规程为基石,持续探索创新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的方式方法。紧密结合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深入推进以及学校发展战略目标的动态调整,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全方位提升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为学校的可持续健康发展筑牢坚实的组织保障,提供强大的人才支撑。通过不断完善制度体系、强化过程管理、严格监督问责,全力打造一支对党忠诚、清正廉洁、敢于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中层干部队伍,助力学校各项事业迈向新的高峰,为实现教育现代化宏伟目标、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贡献磅礴力量。在规程实施过程中,学校组织人事部门肩负着统筹协调与具体指导的重要职责。要对各项工作进行全面规划与安排,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既定程序和标准有序推进。同时,各部门需树立大局意识,积极配合组织人事部门的工作,形成上下一心、协同合作的强大工作合力,共同推动学校中层干部队伍建设不断迈向新台阶。

此外,注重对规程实施效果的跟踪评估至关重要。学校应定期收集师生对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工作的意见与建议,搭建多元化的沟通反馈渠道,确保信息的全面性与真实性。深入分析研究规程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运用科学的评估方法和工具,准确把握工作成效与存在的不足。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依据评估结果对规程进行适时、适度的调整和完善,使规程更加贴合学校发展实际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长远需求。

营造积极健康的政治生态和工作氛围,是学校中层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保障。在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工作中,要大力倡导公平竞争、团结协作的工作作风,弘扬正气,抵制歪风邪气。鼓励干部勇于担当责任,积极主动作为,在面对困难和挑战时,能够挺身而出,展现出应有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对于那些在工作中表现卓越、为学校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干部,要给予及时、充分的表彰和奖励,通过树立先进典型,传递正确的用人导向,激发广大干部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形成人人争先进、个个创佳绩的良好局面。

展望未来,学校将以本规程为坚实基础,持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紧密关注教育领域的发展趋势和变革需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不断探索创新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的方式方法。通过精准科学的选拔机制、严格有效的监督管理、系统全面的培养提升,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打造一支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管理水平高超的中层干部队伍。为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内涵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持,推动学校各项事业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在实现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征程中书写更加辉煌的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