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人民政府2021年履行教育职责自查自评报告
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对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x〔2018〕xx号)和《xx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对县市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暨党政领导履行教育工作主体责任督导考核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xx〔2022〕xx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县履行教育职责自查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经济社会基本情况。xx是古丝绸之路西出长安第一县,地处关中平原腹地,总面积xxxx平方公里,辖xx个镇x个街道办事处xxx个行政村,人口xx万。我县交通区位、产业、政策等优势明显,是xx都市圈x个功能组团市县之一(x县xx组团)。“十四五”期间,我县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1136”发展战略,坚持“党建引领、工业强基、农业高质、三产融合、共同富裕”工作思路,奋力建设“全国乡村振兴引领区、全国全域旅游示范区、西部产城融合先行区”,全面开启高质量发展新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