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学校合唱社团工作方案
学校合唱社团工作方案
合唱是和谐之音,是和谐的群声,可以说是艺术魅力与社会感染力相结合的高雅艺术,
为了适应新课程改革的要求,为了培养学生的音乐审美能力,为了加强我校精神文明建设与校园文化建设,进一步推进和谐校园,使学校合唱队有更好的发展前景,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名称
“红领巾”合唱团
二、组织目的
以广大少年儿童的志趣与爱好为联系纽带,以丰富学生的知识和能力,拓宽视野为原则,锻炼和提升广大少年儿童为己任,让我镇广大少年儿童更能够了解音乐,走近音乐,展示自己,让钟爱音乐的孩子们拥有自己的音乐梦想。合唱团将为同学们无偿进行指导、讲授以及组织参加各种形式的音乐赛事,提供锻炼的平台。
三、组织形式及计划时间的安排
1、聘请国家老师对合唱团同学进行专业的培训和指导。
2、合唱团可以利用“每天锻炼一小时”的时间进行集中排练(每周至少一次),组织多形式的合唱、独唱。合唱曲目为红色歌曲、原创作品。
四、合唱团组建准备
1、参加合唱团的学生,以学生为主体,立足全镇。合唱团成员的选拔从先从一年级学生开始,组建百人规模的合唱团。具体选拔如下:
①热爱音乐,有上进心。
②有一定的音乐基础与声乐素养。
③团队精神较强,时间观念强。
④通过学校热爱音乐的学生自主报名,之后接受指导老师的更进一步考核。
2、学校音乐老师将成为“红领巾•天籁之声”合唱团成功组建的核心力量,同时全程参加合唱团活动。
3、音乐排练场地设在 。
“红领巾”合唱团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合唱团名称:“红领巾”合唱团
第二条
本合唱团由中心校发起,受县教育局领导及广大师生、家长的支持,自愿建成一个有组织,有规模的音乐团体组织。
第三条
合唱团宗旨:立足学校、面向社会、服务于广大少年儿童,让学生在进行声乐和素质训练的同时感受歌唱带来的快乐,为我镇广大少年儿童创建各种交流学习的平台和锻炼的机会,让热爱音乐的孩子们有充分展示自己才华的舞台。
第四条
合唱团目标:首先,为了让少年儿童更能够了解音乐,走近音乐,展示自己,提供更好的平台,提供优良的条件,提供完美的教学模式,让我镇钟爱音乐的少年儿童拥有自己的音乐梦想,圆梦艺术之旅。其次,逐步形成我镇与县内外之间的合作、交流,增强其影响力。最后,积极参加各类音乐组织的比赛,为广大少年儿童提供锻炼的平台。
第五条
本组织团体遵循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组织活动服从集体安排,以团结为荣,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本合唱团设立名誉团长1人,团长1人,副团长2人、艺术指导(兼艺术总监)1名、指挥1名、宣传报道安全与日常管理组成员一名、联络组成员一名,由以上人员组成团委会。
第七条
合唱团实行团长领导下的副团长、艺术总监、指挥分工负责。
1、管理和组织团内各项事务。
2、负责保管团内物品,协助团长管理团内事务。
3、指挥组织好合唱团的排练和演出,并制定全面详细的教学训练与作品排练计划。
4、宣传报道组负责合唱团日常相关活动的宣传、跟踪报道和各项资料的收集及汇编存档工作以及分发曲谱。
5、安全与日常管理组负责考勤。每次授课时教师和助教及工作人员到岗情况,集体活动的签到、点名,负责合唱团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及日常教学的安全工作以及每次排练及大型活动的后勤工作。
第八条
考勤制度:
团员要按时参加排练,不得迟到早退(特殊情况除外)。
第九条
排练、演出制度:
1、团员要严格按照团部制定的排练和演出计划参加排练、演出;无故不参加排练的,不安排观摩、演出等活动。
2、合唱团每周组织一次辅导和合唱排练,团员(包括音乐教师)须全部参加;定期组织基础训练和合唱基础知识讲座,团员(包括音乐教师)按要求参加。
第三章
合唱团成员
第十条
本着自愿、热爱原则,经过选拔,通过者即可成为“红领巾”合唱团的一员。
第十一条
成员选拔:首先,通过学校热爱音乐的少年儿童自主报名,填写申请表。然后接受指导老师的更进一步考核。最后,根据合唱团的详细安排,接受相关的指导。
第十二条 权利
1、成员有参加本合唱团各项活动的权利。
2、获得本合唱团的荣誉、奖励的权利,有申请退组的权利。
第十三条 义务
1、有自觉维护合唱团章程,执行组织安排,维护集体荣誉的义务。
2、关于本合唱团的各种活动,有积极支持、鼓励和参加的义务。
第十四条 本合唱团的章程将服从教育局的有关规定,若有矛盾,将自动废除本章程的规定项。
第十五条 本合唱团严格按照章程的规定,统一管理,接受全部成员及指导老师的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