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综合满意度测评实施方案(2026年修订)
为深入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精神,进一步完善教师评价体系,全面、客观地掌握教师师德表现、教学水平以及育人效果,推动教师的专业成长,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特此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的第一标准,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突出教育教学实绩,建立学生、家长、同事、学校多元参与的教师评价体系,以评促建、以评促改,激励广大教师争做“四有”好老师,为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师德为先,把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摆在首位,引导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坚持多元评价,综合运用学生测评、家长测评、同事互评、学校考评等方式,形成多角度、全方位的评价机制。坚持发展导向,注重过程性评价和增值性评价,关注教师的成长进步和专业提升。坚持公平公正,严格规范测评程序,确保测评过程透明、结果客观。坚持结果运用,将测评结果与教师年度考核、评优评先、职称晋升、绩效分配等有机结合。
三、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教师综合满意度测评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分管教学副校长任副组长,教务处、德育处、办公室、年级组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测评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测评方案和测评指标体系,组织开展测评工作,汇总分析测评数据,形成测评报告,研究测评结果运用,受理测评相关申诉等。
四、测评对象
全体在岗教师,包括专任教师、班主任、教辅人员等。新入职未满一学期的教师参与测评但结果仅作参考,不纳入考核排名。
五、测评主体及权重
本次测评采用多主体综合评价方式,具体构成及权重如下:
学生测评占35%,测评主体为所教班级学生,小学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参与,一二年级学生由家长代为填写。主要测评教师的课堂教学、师生关系、作业布置与批改、关爱学生等方面。
家长测评占25%,测评主体为所教班级学生家长,班主任接受全班家长测评,任课教师随机抽取30%家长参与测评。主要测评教师的家校沟通、育人效果、师德表现、对学生的关注程度等方面。
同事互评占15%,测评主体为同年级组或同教研组教师,采取匿名方式进行。主要测评教师的团队协作、教研参与、师德修养、同事关系等方面。
学校考评占25%,测评主体为学校领导小组成员,依据日常管理记录、教学常规检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等进行。主要测评教师的工作态度、任务执行、专业发展、遵规守纪等方面。
六、测评内容及维度
测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五个维度:
第一维度是师德师风,包括政治素养、职业道德、廉洁从教、关爱学生、为人师表等方面,重点考察教师是否存在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是否做到公平对待每一位学生,是否存在体罚或变相体罚、有偿补课等问题。此维度实行一票否决制,凡出现严重师德师风问题的,测评结果直接定为不合格。
第二维度是教育教学,包括课堂教学质量、教学态度、教学方法、作业设计与批改、教学效果等方面,重点考察教师是否认真备课上课,是否关注学生学习需求,是否做到因材施教,作业布置是否合理、批改是否及时。
第三维度是育人成效,包括班级管理、学生发展、德育工作、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等方面,重点考察教师是否关注学生全面发展,是否注重学生良好习惯和健全人格的培养,是否积极参与学生管理和德育活动。
第四维度是家校沟通,包括与家长的联系频率、沟通态度、沟通效果、问题处理等方面,重点考察教师是否主动与家长保持联系,是否及时反馈学生在校情况,是否耐心解答家长疑问,是否妥善处理家校矛盾。
第五维度是专业发展与团队协作,包括教研参与、业务学习、团队合作、工作态度、任务执行等方面,重点考察教师是否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和业务培训,是否主动承担学校工作任务,是否与同事和谐相处、协作配合。
七、测评方式
学生测评采用网络问卷形式,由班主任组织学生在计算机教室或使用平板统一填写,确保学生独立完成,填写过程中教师回避。
家长测评采用网络问卷形式,通过班级群发送问卷链接,设定填写时限,由家长自主完成,确保一人一票、匿名填写。
同事互评采用网络问卷形式,以年级组或教研组为单位,组内教师相互评价,匿名进行,评价人数不少于5人。
学校考评采用量化打分形式,由领导小组成员根据教师日常表现、常规检查记录、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等进行综合评定,集体研究确定分数。
所有网络问卷均通过问卷星或学校信息化平台发放,确保数据安全、结果保密。
八、测评时间安排
测评工作每学期开展一次,一般安排在学期末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时间为测评前两周,主要工作包括修订完善测评指标和问卷,召开工作部署会议,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第二阶段为实施阶段,时间为一周左右,主要工作包括发放测评问卷,组织学生、家长、同事分别进行测评,学校领导小组完成考评打分。
第三阶段为汇总阶段,时间为测评结束后一周内,主要工作包括回收整理测评数据,进行统计分析,计算各项得分及综合得分。
第四阶段为反馈阶段,时间为汇总完成后一周内,主要工作包括向教师个人反馈测评结果,受理申诉,形成学校测评工作报告。
九、结果计算方法
教师综合满意度得分按照各测评主体权重加权计算,公式为:综合得分=学生测评得分×35%+家长测评得分×25%+同事互评得分×15%+学校考评得分×25%。
各项测评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学生测评和家长测评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平均值,同事互评取平均值,学校考评取领导小组成员评分的平均值。
根据综合得分,测评结果分为四个等次:90分及以上为优秀,80分至89分为良好,60分至7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优秀比例原则上控制在20%以内。
十、结果运用
测评结果作为教师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综合满意度测评结果占年度考核总分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学校根据实际确定。
测评结果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在各级各类评优评先、骨干教师评选、名师推荐等工作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测评结果优秀的教师,测评结果不合格的教师原则上不得参评。
测评结果作为职称评审和岗位晋升的参考依据,在职称评审、岗位竞聘等工作中,将近三年测评结果作为重要参考。
测评结果与绩效分配挂钩,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将测评结果与绩效工资分配、奖励性绩效发放等适度挂钩,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测评结果用于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对测评结果不理想的教师,学校将进行谈话提醒,帮助分析原因,制定改进措施,必要时安排跟岗学习或专项培训。对连续两次测评不合格的教师,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岗位调整。
十一、工作要求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教师综合满意度测评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测评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严格程序,确保公正。要严格按照测评方案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确保测评过程公开透明,测评结果客观公正。
加强保密,维护稳定。要严格执行保密规定,测评数据和结果仅限相关人员掌握,不得泄露、不得公开排名、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注重沟通,正确引导。要做好测评前的宣传解释工作,引导学生、家长、教师正确认识测评的目的和意义,客观公正地进行评价,避免人情分、报复分。
及时反馈,促进改进。要及时向教师本人反馈测评结果,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帮助教师明确改进方向,真正发挥测评的激励和导向作用。
十二、申诉与复核
教师对测评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测评结果后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测评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诉,领导小组应在收到申诉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告知申诉人。复核期间,原测评结果暂不执行。
十三、附则
本方案由学校教师综合满意度测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方案不一致的,以本方案为准。学校将根据实施情况适时修订完善本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