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长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实施方案(2026年修订版)
为了深入贯彻《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和教育部《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全面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呼应“基础教育规范化管理巩固年”的总体部署,进一步健全中小学校长目标管理与考评机制,推动全区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特在既有制度基础上,对本方案作如下修订和完善。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科学的教育质量观。通过改进校长考评,引导校长自觉抵制“唯分数、唯升学”的办学取向,把主要精力放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规范办学行为、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和提升学校治理水平上,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考评对象
本方案适用于全区各类中小学校的校长(D组织书记),包括:
——普通中学、中心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
——区直学校;
——实验小学、实验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等。
各学校可参照本方案框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副校级领导干部及基层小学校长的考核细则,做到标准衔接、分类实施。
三、评价原则
(一)D建引领、方向为先。
把落实中小学校D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和加强学校D建工作作为考评的重要内容,真正做到以高质量D建统领学校高质量发展,实现D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二)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把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要求贯穿考评全过程,坚决纠正片面看分数、唯升学率论英雄等倾向,杜绝只抓智育、忽视德育和综合素质发展的错误导向。
(三)突出增值导向与发展导向。
不简单以升学率或一次考试成绩对学校和校长“排座次”,更加关注学校整体发展进步程度和校长任职期间办学质量、办学水平的提升情况,引导学校走内涵式发展道路。
(四)兼顾过程管理与结果成效。
强化对校长履责情况、日常管理和改进过程的考察,把学校管理、课程建设、教师成长、校园文化、安全治理等过程性表现与教育教学最终成效结合起来综合评价。
四、考评内容及分值结构
本次考评设置五个一级指标,总分100分,并配套加分项和一票否决项:
(一)D建与办学方向(15分)
(二)教育教学管理(30分)
(三)教师队伍建设(20分)
(四)学校治理与安全(15分)
(五)学生全面发展(20分)
(一)D建与办学方向(15分)
D组织建设(5分)
全面落实中小学校D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健全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按期做好D组织换届,推进组织生活常态化、规范化,扎实开展D建带团建、队建工作。按照“四有”好干部标准建设校级领导班子,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评分方法:通过查阅D组织会议记录、决策台账、组织生活记录等资料进行评价。制度体系完善、运行规范、落实到位的,评分5分;基本建立并较好执行的,评分4分;存在明显缺项或落实较差的,视情在3分及以下评分。
办学方向与规范化管理(5分)
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严格遵守教育部基础教育规范管理负面清单:不得用升学率、考试成绩对教师排名、奖惩;不得炒作中高考“状元”、名校率、升学率;不得在校园内张贴具有明显功利取向的升学标语。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选拔性招生考试,不得将各类竞赛证书、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条件或依据。
评分方法:未出现违反负面清单行为的,评分5分;每发现一次违规行为扣2分,被上级部门通报批评的,本项不得分。
思想政治教育和意识形态工作(5分)
切实履行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思政课程建设主体责任,校长带头推动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每学期至少为学生讲授一堂思想政治理论课或作一次国旗下讲话。严格落实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责任制,完善校园网络、宣传栏、校刊校报等内容审核制度,确保意识形态安全。
评分方法:校长有按要求讲授思想政治课或国旗下讲话经历,得2分;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的,得2分;年度思想政治工作有规划、有落实、有成效的,得1分。
(二)教育教学管理(30分)
“双减”落实与作业管理(6分)
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双减”工作的各项规定,科学安排学生在校学习时间和课后服务时间,不组织、不参与集中补课或任何形式的学科类有偿补课。严格控制作业总量,坚持分层、弹性作业,坚决避免机械、重复性作业,切实保障学生睡眠时间和身心健康。
评分方法:通过查阅课程表、作息时间安排、作业记录册、课后服务方案等资料进行综合评估。无违规情形,管理制度完备、执行到位的,得6分;总体落实较好但精细化管理尚有不足,且未被通报的,得4—5分;被上级部门通报或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得3分及以下。
课程开设与课程实施(8分)
全面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齐开足开好各类课程,不随意增减课时,不以任何名义挤占体育、美育、劳动等课程。结合学校实际科学开发校本课程,注重综合性与实践性,切实推动“五育并举”落地。
评分方法:通过查课表、课程计划、教师任课安排、随机听课等进行评价。课程设置规范、未发现挤占课程现象,校本课程实施质量较高的,得8分;基本做到开齐开足,但校本课程建设和实施质量一般的,得6—7分;存在未按要求开齐课程或挤占体育、美育、劳动课程等问题的,得5分及以下。
教学常规管理与课堂教学改革(8分)
健全教学常规管理制度,落实集体备课、听评课、作业批改、学情分析等基本要求。推动课堂教学改革,倡导以学生为主体的学习方式,突出核心素养和自主学习能力培养,坚决反对“满堂灌”、大量刷题等应试化教学。
评分方法:通过查阅教学常规制度、备课组活动记录、教师听评课记录,并结合随堂听课等情况综合评价。教学常规扎实有效、课堂教学能体现“以生为本、以学定教”的,得8分;教学常规基本落实,课堂教学有改进但特色不明显的,得6—7分;教学常规执行不力,仍主要依靠“讲练”冲分数的,得5分及以下。
教学质量监测与增值评价(5分)
建立多元化质量监测机制,坚持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杜绝以一次考试成绩简单评价学生、教师和学校。重视学生发展“增值”和学习进步,定期开展学情监测与诊断分析,针对短板制定并落实改进措施。
评分方法:查看质量监测台账、期末质量分析报告及整改落实情况等。有清晰的增值评价理念和连续数据支撑,学校整体质量稳中有升的,得5分;开展了一定质量分析但增值理念不够突出、改进措施落实一般的,得3—4分;仍片面追求分数和升学率、评价方式单一的,得2分及以下。
教研工作与教育教学改革创新(3分)
制定切实可行的校本教研规划和年度计划,聚焦课堂教学改进、课程实施难点和学生核心素养培养组织教研活动,做到有主题、有问题、有总结。积极承担区级及以上课题、试点项目或教改任务,形成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评分方法:查教研计划、教研活动记录、课题立项及结题材料等。教研制度完善、活动有记录、有质量、有成果的,得3分;虽有教研活动但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的,得2分;教研流于形式、成效不明显的,得1分及以下。
(三)教师队伍建设(20分)
师德师风建设(6分)
把师德师风作为教师评价的第一标准,把师德考核作为教师考核、职称评审、评优评先的首要条件。常态化开展师德教育和警示教育,完善教师职业道德负面清单和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任期内本校未发生严重师德失范事件。
评分方法:查师德建设制度、学习记录、谈心谈话记录、师德考核材料等。制度健全、教育常态化、无被通报的师德问题的,得6分;虽未出现重大问题,但日常教育提醒不够经常的,得4—5分;发生一般性师德问题或群众反映较多的,得3分及以下。
教师专业发展与培训(6分)
根据学校发展需求和教师队伍现状,制订教师培训与专业发展规划,积极支持教师参加国家、省、市、区各级培训和教研活动,鼓励青年教师拜师结对、参加教学竞赛。重视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培养,形成梯队合理的教师发展格局。
评分方法:查教师培训规划、培训记录、校本培训资料、教师获奖证书等。有系统规划、人均培训学时达标、梯队建设成效突出的,得6分;有培训安排但系统性不足的,得4—5分;培训流于形式或对教师专业发展支持不够的,得3分及以下。
教师队伍结构与日常管理(4分)
按照编制和标准配足配齐教师,优化学科结构、年龄结构和职称结构,积极推进城乡、校际师资交流和轮岗。规范执行人事管理制度,严格教师请销假和考勤管理,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评分方法:查编制使用、岗位设置、教师结构情况及考勤记录。师资配置基本均衡、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的,得4分;存在一定结构性问题但总体能保障正常教学的,得3分;长期缺编、学科空档明显或管理混乱的,得2分及以下。
教师评价激励与人文关怀(4分)
坚持科学的教师评价导向,坚决防止“唯分数、唯论文、唯职称”。在教师考核中突出师德表现、教育教学过程和育人实绩。规范实施绩效工资分配,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农村学校教师适度倾斜。关心教师身心健康和工作生活困难,营造团结和谐、相互尊重的人文环境。
评分方法:查教师考核与绩效分配方案、教职工满意度调查等。评价导向科学、公平公正、教师认可度高的,得4分;基本规范但教师意见较多的,得3分;因评价或分配不公引发集中投诉或信访问题的,得2分及以下。
(四)学校治理与安全(15分)
依法治校与制度建设(4分)
认真执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校务公开、民主监督等制度,重大事项按规定程序集体研究决定。完善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增强制度的操作性和约束力,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财、管物。
评分方法:查学校章程、议事规则、校务公开资料等。依法治校落实到位、制度完善且执行有力的,得4分;制度基本健全但执行力度一般的,得3分;制度缺失、形同虚设的,得2分及以下。
校园安全与应急管理(6分)
严格落实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齐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常态化开展消防、交通、防溺水、防校园欺凌、防灾减灾等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确保不发生较大及以上校园安全责任事故。
评分方法:查安全工作台账、隐患排查记录、应急预案、演练记录、安全教育活动资料等。安全管理规范、隐患整改及时、无较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得6分;虽发生一般安全事故但处置及时、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得4—5分;安全管理混乱或被上级通报批评的,得3分及以下(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按一票否决处理)。
后勤管理与保障能力(3分)
规范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厉行节约,杜绝乱收费、挤占挪用和浪费现象。加强校园环境、设施设备和功能场室维护,保障教学和师生生活需要,重点加强食堂、宿舍等关键部位管理,确保安全卫生。
评分方法:查财务账目、收费公示、资产管理台账和后勤工作记录等。管理规范、无违规收费和明显浪费现象的,得3分;存在一般性管理问题但无违纪违规的,得2分;因管理不善被审计或纪检部门通报的,得1分及以下。
家校社协同育人(2分)
健全家校沟通协商机制,定期召开家长会,办好家长学校,向家庭提供科学的家庭教育指导,畅通家校联系渠道。主动加强与社区和有关职能部门的合作,整合社会资源,开展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文明校园创建活动,提升学校社会声誉和群众满意度。
评分方法:查家校联系记录、家长学校活动资料、社会满意度调查等。机制完善、活动经常、社会和家长满意度高的,得2分;家校沟通基本正常但形式单一、影响一般的,得1分;因沟通不畅引发家长集中投诉的,本项不得分。
(五)学生全面发展(20分)
德育工作与行为习惯养成(5分)
把立德树人作为学校工作的根本任务,健全德育工作体系,抓好班主任队伍和少先队、共青团组织建设,注重学生文明礼仪、行为规范、诚信品质和社会责任感培养。德育活动有年度规划、有主题设计、有过程记录、有成效展示。
评分方法:查德育工作计划、主题教育活动资料、班主任工作台账等。德育体系完善、活动丰富、学生文明行为良好的,得5分;德育工作正常开展但特色不突出、影响力一般的,得3—4分;学生违纪现象较多、德育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的,得2分及以下。
身心健康、体育与美育(6分)
全面落实体育与健康课程,保障学生每天校内体育活动时间符合要求,扎实开展阳光体育运动,认真做好近视防控和肥胖干预工作。按标准开设美育课程,积极开展艺术社团、文艺展演和校园文化活动。健全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制度,配备专兼职心理教师或辅导员,做好心理普查和危机干预。
评分方法:查体育、美育课程开课和活动记录、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结果、心理健康教育档案等。体育、美育工作扎实有力,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稳定或有所提升的,得6分;总体落实较好但部分指标未达预期的,得4—5分;体育、美育工作被明显弱化或学生身心健康问题突出、被通报的,得3分及以下。
实践教育与劳动教育(4分)
严格落实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和劳动教育要求,建设稳定的校内外实践基地,常态化组织社会实践、科技创新、研学旅行、劳动实践和志愿服务等活动,引导学生树立正确劳动观,养成良好劳动习惯和实践能力。
评分方法:查实践和劳动教育方案、活动记录、学生作品和成果展示等。有制度、有基地、有活动、有成效的,得4分;有开展活动但频次不足或内容较单一的,得2—3分;实践和劳动教育明显缺失的,得1分及以下。
学生发展质量与综合素养(5分)
尊重学生个体差异,关注兴趣特长发展,提供多样化成长通道和展示平台。学生在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合作意识、信息素养等方面有明显进步,在各级各类非功利性竞赛、展示交流中表现良好。整体学生精神面貌阳光健康,学习生活状态积极向上。
评分方法:综合运用学生成长记录袋、问卷调查、访谈及成果展示等方式评价。学生综合素养提升明显、发展状态良好的,得5分;发展总体正常但亮点不足的,得3—4分;存在学生发展失衡、学习压力过大等突出问题的,得2分及以下。
六、加分项(原则上不超过5分)
在上述100分基础上,设置加分项,突出鼓励改革创新和示范引领。
办学成效获得国家、省、市、区级表彰或推广的:
——获得国家级荣誉,加2分;
——获得省级荣誉,加1.5分;
——获得市级荣誉,加1分;
——获得区级荣誉,加0.5分。
同一类荣誉不重复累计,本项加分总分不超过3分。
主动承担区级及以上教育教学改革、教育信息化建设、项目试点等重点任务,完成质量高、经验在区域内推广的,加1—2分。
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推进教育共同体建设、促进城乡教育一体化、推动教育数字化转型等方面,成效显著并经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可再视情加1分。
加分总分原则上控制在5分以内。
七、一票否决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校长),实行一票否决,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当年考评结论直接确定为“不合格”,并依规依纪追究相关责任:
发生较大及以上校园安全责任事故,或因学校安全管理严重失职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在办学方向和教育方针执行上出现严重偏差,存在违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错误言行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严重违反基础教育规范管理负面清单,出现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违规招生、违规组织选拔性考试、以升学率片面评价学校和教师等行为,被省、市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发生严重师德失范事件,校长履职不力、监督管理严重不到位,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校长本人或班子成员因违纪违法受到撤职及以上D纪政务处分的。
因学校管理混乱、教育教学问题突出,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或重大网络负面舆情,经调查认定校长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
以上指标和要求,各学校可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分解,结合自身办学实际明确量化标准和考评办法,确保导向鲜明、标准清晰、操作性强,切实发挥校长目标管理考评在规范办学行为、提升办学质量、推进学校高质量发展中的引领和保障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