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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学校职称竞聘推荐工作实施方案(2025.12)
实施方案

中心学校职称竞聘推荐工作实施方案(2025.12)

中心学校职称竞聘推荐工作实施方案(2025.12) 为进一步推进职称制度改革,把我校教师职称评审推荐工作做得更细致、更踏实,同时也尽量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按照省、市、县教育主管部门关于职称评审推荐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现制定本实施方案。可以理解为:上面有总体要求,我们根据自家情况,把操作细则说清楚。 一、指导思想 以......落实立德树

2025/12/201 次浏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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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学校职称竞聘推荐工作实施方案(2025.12)

为进一步推进职称制度改革,把我校教师职称评审推荐工作做得更细致、更踏实,同时也尽量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按照省、市、县教育主管部门关于职称评审推荐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现制定本实施方案。可以理解为:上面有总体要求,我们根据自家情况,把操作细则说清楚。

一、指导思想

以......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把育人放在首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通过建立一个尽量科学、规范,又尽可能公平公正的教师职称评审制度,来激励大家安心教书、潜心育人,真正做到爱岗敬业、守好讲台,为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可靠的人才保障和队伍支撑。

二、组织机构

为了让职称评审推荐工作有条不紊、有人负责,学校成立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小组和推荐委员会,分层负责、各司其职。

(一)2025年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中心学校)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主要负责全局统筹、重大事项把关、结果审定等工作。

(二)中心学校2025年职称评审工作指导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主要负责业务指导、政策把握、过程督查等。

(三)职称评审推荐委员会

1.初中推荐委员会

主任:xxx

副主任:xxx

委员:xxx

2.小学部推荐委员会

主任:xxx

副主任:xxx

委员:xxx

推荐委员会主要承担本校区教师的具体评议、打分和拟推荐人选的产生等工作。

三、基本原则

在整个职称评审推荐过程中,大体遵循以下几条原则,简单说就是:先看师德,再看业绩,过程要公平,结果要能起到激励作用。

(一)坚持师德优先

把师德师风作为教师职称评定的第一条件。实行师德失范“一票否决”,只要在师德方面出现严重问题,再好看的业绩材料也不作为推荐对象。

(二)坚持业绩导向

重点看教育教学一线的真实表现,突出教学工作量、教学质量、班主任工作以及其他实际教育教学业绩,不搞“花架子”。材料再多,最终也要落到课堂和学生发展上来。

(三)坚持公平公正

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县的有关标准和程序,做到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教职工监督,尽量让过程透明、结果服众。

(四)坚持激励先进

在同等条件下,向教学一线倾斜、向长期担任班主任的教师倾斜、向工作业绩突出的教师倾斜,让真正在一线辛苦付出、有担当、有成效的老师感受到制度上的尊重和激励。

四、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申报教师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要求:

1.拥护......国家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身心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要求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

3.具备相应学段、学科的教师资格,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并达到规定的教学工作量要求。

4.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其中申报高级职称的,近年考核结果中须至少有1次“优秀”。

(二)教学工作量要求

中小学专任教师申报职称评审,须在任现职期间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近5年平均周课时量大致应达到以下标准(以实际执行细则为准):

1.小学专任教师平均每周课时一般不低于1420节;

2.初中专任教师平均每周课时一般不低于1218节;

3.兼任管理工作的教师,课时量原则上不低于同学段专任教师的一半;

4.班主任工作量折算为每周增加5课时计入工作量。

上述课时量由教务部门或相应管理部门统一核算并出具书面证明。

(三)继续教育要求

任现职以来,须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习任务。一般要求为:

1.每年参加继续教育累计不少于72学时;

2.其中县级及以上部门组织的培训学时不少于36学时;

3.能提供相应的培训证明或学时登记材料,时间、单位、内容要对应得上。

五、评审程序

整个评审推荐过程大致分为几个阶段,既有时间安排,也有内容要求,各环节相互衔接。

(一)宣传动员(xx月xx日—xx月xx日)

1.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传达上级关于职称评审工作的政策精神和具体要求,说明本年度职称评审的大致安排。

2.通过校园网、工作群、公告栏等渠道公布《中心学校2025年度职称竞聘推荐工作实施方案》。

3.公示学校职称评审推荐委员会成员名单,便于教师了解评审机构和人员组成,主动接受监督。

(二)个人申报(xx月xx日—xx月xx日)

符合条件、且有申报意向的教师,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校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教师职称评审申报表》,并准备、提交以下材料(一般提供复印件并备原件查验):

1.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证件复印件;

2.现职称证书复印件;

3.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表或综合考核表复印件;

4.继续教育学习证明材料(学时登记、结业证书等);

5.教学工作量证明(教务处或相关部门出具);

6.各类获奖证书、荣誉证书、公开课或比赛证书及其他能够反映教学、教研业绩的材料复印件。

材料要真实、完整、清晰,能说明问题即可,不主张盲目“堆材料”。

(三)资格审查(xx月xx日—xx月xx日)

学校职称评审推荐委员会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主要看以下几点:

是否符合申报职称的基本条件和任职年限要求;

提交材料是否真实、齐全、符合时间范围;

有无师德方面的“硬伤”或政策性不符合情形。

审查结果在校内公示3个工作日,让大家知情,如有遗漏或异议可以及时反馈和纠正。

(四)评价推荐(xx月xx日—xx月xx日)

1.教学业绩民主评议

组织全体教职工(或一定范围内)对申报人员的日常表现和教学业绩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可以采取无记名投票、量化打分等方式,重点围绕教学态度、课堂效果、团队协作、师德师风等方面进行。

2.推荐委员会集中评审

推荐委员会在充分了解申报人基本情况、认真参考民主评议结果的基础上,对照国家、省市县的职称政策以及中心学校的量化评价标准,对每一位申报人进行综合评价。

评审时,坚持集体讨论、民主表决原则,实行“一人一表、逐人打分、差额评议”。根据得分情况从高到低排序,提出拟推荐人选名单及拟申报的职称等级建议,形成书面评审意见和会议纪要,并由全体委员签字确认后,报学校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五)结果公示与申诉处理(xx月xx日—xx月xx日)

1.结果公示

学校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对推荐委员会提交的拟推荐人选名单进行复核、审定后,在校内显著位置(如公示栏、校园网等)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公示内容一般包括:

申报人姓名;

申报学科、学段及申报层级;

拟推荐职称等级;

主要业绩的简要说明等。

2.异议受理与调查处理

在公示期间,任何个人或集体如对拟推荐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学校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或纪检监督部门反映情况。

(1)学校对收到的意见应及时受理并组织调查核实,必要时听取申报人和相关人员的解释与申辩;

(2)若经查实,确有影响其推荐资格的问题(如材料造假、师德问题等),取消其当次推荐资格,并视情报上级部门备案;

(3)对恶意诽谤、诬告他人者,依纪依规严肃处理,维护正常的评审秩序。

调查处理结果要及时反馈给当事人和反映人,并根据具体情况在校内适当范围内通报。

3.结果确认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相关异议已调查处理完毕后,由学校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最终确认推荐人选名单。该名单将作为报送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或职称评审机构的重要依据。

(六)材料报送与评审配合(xx月xx日—xx月xx日)

1.材料整理与报送

政工、人事、教务等相关部门,按照上级职称评审部门的统一要求,对通过校内推荐的教师申报材料进行再次审核和整理。重点核查:

(1)原始证书与复印件是否一致,有无涂改;

(2)各类佐证材料的时间是否在规定范围内,内容是否与申报业绩相符;

(3)表格填写是否规范完整,签字、盖章是否齐全。

审核无误后,由中心学校统一汇总、打包,按程序上报县(区)教育主管部门或职称办。

2.配合上级评审工作

在上级组织的材料评审、面试答辩、课堂教学考核等环节中,学校主要做好:

(1)及时通知申报教师参加相关评审活动,向其说明流程和注意事项;

(2)需要补充说明或出具证明的,学校按实际情况如实提供;

(3)对评审通过的教师,按规定及时办理任职、工资等相关手续;对暂未通过的教师,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疏导,帮助其客观分析不足,明确今后努力方向,而不是简单“评完就完”。

六、纪律要求与监督机制

(一)严守评审纪律

1.严禁弄虚作假

申报人须对自己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性负责。严禁出现伪造证书、虚构业绩、时间造假、篡改证明等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

(1)立即取消其当次职称申报资格;

(2)如已进入推荐名单或已通过评审的,报请上级部门撤销相关结果;

(3)情节严重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并纳入个人诚信记录。

2.严禁徇私舞弊

凡参与职称评审、推荐、审核等工作的人员,要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涉及近亲属或与申报人存在可能影响公正评审关系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评审过程中,严禁吃拿卡要、请吃送礼,严禁打招呼、说情、私下串联投票,也不得泄露评审秘密。对违反者,将视情节轻重追究行政或纪律责任,必要时移交上级纪检部门处理。

3.严守保密要求

对评审过程中的讨论情况、投票情况、个人打分以及未予推荐人员的信息等,相关人员应严格保密,不得随意传播,更不得在校外散布不实信息,避免引发不必要的矛盾和误解。

(二)畅通监督渠道

学校自觉接受教职工和社会监督,设立职称评审监督电话和监督意见箱,由纪检部门牵头,全程参与并监督评审各个环节。

对反映集中的问题或群众反响较大的情况,纪检部门将及时组织专项核查,确保职称评审推荐工作在“阳光下”运行,让教师真正感到公正、透明、可追溯。

七、附则

(一)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及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关于职称制度改革和职称评审工作的最新政策文件执行。若上级政策有新的调整,学校将及时对本方案作相应修订,并向全体教职工说明。

(二)本方案由中心学校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并具体组织实施。执行过程中如遇实际问题,可及时向领导小组反馈,由其研究处理。

(三)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校此前制定的与本方案不一致的有关规定,自本方案实施之日起一并停止执行,以本方案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