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控辍保学工作制度
为了巩固提高“普九”成果,保障学生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扎实推进素质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素质,特制定控辍保学规章制度如下:
一、加大宣传、强化责任感
1、加大对实施义务教育重要性的宣传力度,明确政府、社会、家庭、学校的任务和职责,齐抓共管,形成控制学生辍学的良好环境。
2、明确“控辍保学”是教职工的本职工作。在日常的教育教学中,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发现辍学苗头时,及时帮助解决。
二、工作总体制度
1、建立目标责任制。每学年初,我校将与班主任、任课教师签订“控辍保学”目标责任书,并将此项工作列入教师的年度考核。
2、建立报告制度。开学初,班主任向教务处报告学生情况;学期中,对于有辍学意向的学生,各班主任必须及时到教务处填写“未到校学生报告单”,及时汇报未到校学生的原因和去向。
3、建立动员制度。我校实行包联制度,组织班子成员、班主任、任课教师配合村动员辍学生返校就读。
4、建立助学制度。帮助贫困学生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5、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教师因教育思想不端正或教学行为不当而造成学生辍学的,我校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取消本学年的评优评先资格,本学年年终考核定为不合格。
三、辍学报告制度
1、每天对班级的辍学生进行报告,每月综合报告,每学期末全面报告。
2、班主任对每个辍学生和有辍学苗头的学生要及时跟踪,了解他的辍学原因、思想动态及监护人的意见,做好跟踪记录、家访纪录,在做好复学动员工作的同时,掌握每一名学生的去向,及时将情况反馈给学校。
3、班级发现辍学,要及时进行家访,做好家长或监护人的思想工作,劝导学生复学,班主任要填写“辍学报告单”递交学校,学校及时采取措施或强制学生复学,对未能及时报告或未及时家访,工作不实造成辍学的,追究班主任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