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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校服治理“大文章”,筑牢风险防控“防护墙”——校服采购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
综合资料

做好校服治理“大文章”,筑牢风险防控“防护墙”——校服采购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

做好校服治理“大文章”,筑牢风险防控“防护墙”——校服采购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 校服事关学生的身心健康,校服选购历来受到家长关心、社会关切。近年来,*将校服选购作为开展教育领域群众身边“可视”“有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的重点,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聚焦校服“谁来买”“怎么买”“怎么管”三个关键问题,创新实施“三化”策略,探索构建校服治理工作体系,有效筑牢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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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校服治理“大文章”,筑牢风险防控“防护墙”——校服采购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

校服事关学生的身心健康,校服选购历来受到家长关心、社会关切。近年来,*将校服选购作为开展教育领域群众身边“可视”“有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的重点,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聚焦校服“谁来买”“怎么买”“怎么管”三个关键问题,创新实施“三化”策略,探索构建校服治理工作体系,有效筑牢校服选购领域廉政风险“防护墙”。

一、坚持“民主化”决策,破解校服选购“谁来买”难题

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发挥学校党组织政治领导和监督作用,建立健全学校校服管理监管机制,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民主共商决策,将校服管理由自上而下的“单向行政管理”转为齐抓共管的“多元联动管理”。

(一)强化党建引领,把好政治方向

大力推进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改革,发挥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的领导职责,坚持“公开公正、依法依规,严格规范程序,依法公开采购,认真组织评审,确保质优价宜”原则,积极推进学校党建与校服管理业务融合。一是用好“普规普纪”活教材。组织学校领导干部、负责校服采购相关工作人员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通过案例剖析、廉政谈话等方式,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确保在关键时刻保持思想定力、政治定力和抵腐定力;二是启动风险排查“扫描仪”。围绕校服采购决策、企业遴选、合同签订、质量验收、资金支付等关键环节,全面排查校服管理中的廉政风险点,建立风险清单,细化预警防控措施,从严治理校服管理中违反程序、收取回扣、收受礼金红包、滥用职权等“可视”“有感”腐败问题。

(二)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三级管理

针对学校校服采购管理中“主体不明、责任不清、混淆视听”的热点难点问题,建立“区-局-校”三级校服管理机制。区级联动,建立区教育局牵头、市场监管局等多部门密切协作的联动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联合区纪委、司法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等部门开展区域校服治理专项行动,集中解决校服管理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形成监管合力;局级统筹,区教育局明确专门科室负责校服管理工作,制定区域校服管理实施细则,规范采购流程、质量标准、收费要求等,加强对学校校服采购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校级监督,学校党组织牵头成立监督小组,由党组织书记或纪委书记(纪检委员)、家长代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共同组成,全程监督校服选购的各个环节,确保采购过程公开透明、合规合法。

(三)强化民主决策,保障多元参与

坚持民主集中制度,执行民主决策,学校召开校服采购专题会议,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邀请家长、学生、教师等代表参与讨论。公推公选家长代表(涵盖不同年级、不同家庭背景)、学生代表(由各班级民主推选)、教师代表(包括班主任、学科教师)组建校服采购工作小组,内设需求组、评审组、验收组等专门小组,明确各组职责分工。需求组负责调研学生和家长对校服款式、面料、功能等方面的需求,形成需求清单;评审组负责制定评审标准,对竞标企业进行评审;验收组负责校服到货后的质量验收工作。各小组分工协作开展实地考察、现场调研等工作,全面、直观、准确掌握每个竞标企业的生产规模、技术实力、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情况。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设立举报电话、邮箱等监督渠道,防范决策风险,做到“议事有规则、决策有依据、执行有标准”,形成廉政风险防控闭环。

二、坚持“规范化”流程,破解校服选购“怎么买”难题

规范校服管理,严控采购、竞标、验收等关键流程,实现校服选购规范化、公开化、透明化,筑牢制度防线堵住腐败关口。坚持“适用、实用、够用”原则,保证校服产品质量和安全,切实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

(一)坚持“四不原则”,征集选购意向

在校服选购前充分征求学生和家长的意见,坚持“四不原则”,保障学生和家长的自主选择权。一是“不强求”,家长自愿购买校服,学校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爱心捐赠、减免费用等方式提供帮助;二是“不包办”,向对应年级学生及家长发放校服《征订意向书》,明确校服款式、面料、价格区间、采购流程等信息,新生与录取通知书一并发放,让家长和学生提前知晓相关情况;三是“不歧视”,允许学生按照学校选用校服的款式颜色,自行购买、制作符合标准的校服,学校不得以学生未购买统一校服为由禁止其参加集体活动,不得对自行购买校服的学生设置歧视性条件;四是“不浪费”,结合学生身体生长发育特点,合理确定校服使用周期,学生订购的校服使用周期原则上不低于三年,毕业年级原则上不再统一选购新校服,避免资源浪费。

(二)遵循“三个要求”,公开遴选标准

学校在校服选购前须对外发布公告,公告须严格遵循三个要求,确保遴选过程公开透明。一是明确“何处公告”,在学校校园公众号、校务公开栏、班级群等平台及时向社会发布选购信息,公告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保障公众的知情权;二是明确“向谁公告”,通过教育部门官网、行业协会平台等多种渠道广泛告知符合资质的服装生产企业和家长,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鼓励有实力、信誉好的企业参与竞标;三是明确“公告什么”,学校要在公告中详细说明选购文件、选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资质要求、评审标准、报名时间及方式、联系方式等内容,免费向有意向的企业提供选购文件,不得设置不合理条件排斥潜在竞标企业。

(三)采取“三盲三亮”,公平透明竞标

在校服议标过程中,坚持“三盲三亮”制度,确保竞标过程公平、公正、公开。“三盲”即“盲入、盲竞、盲评”:竞标企业与评审成员入场实行“双盲”制,双方互不见面,评审成员由区教育局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现场公布;企业竞标书、样品需密封带入竞标现场,在相关人员见证下当场启封,竞标演讲中不得透露企业名称、商标等可识别信息;评委根据公布的评审标准,对竞标企业的资料和样品进行独立评审打分,评审过程中不交流、不讨论,确保评审结果客观公正。“三亮”是指当场“亮评分、亮结果、亮公示”:评审结束后,当场公布各评委打分情况、汇总后的评审结果,明确中选企业;同时,将评审结果、中选企业基本信息、校服相关参数等内容在学校校园公众号、校务公开栏等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整个评审环节在教育局、学校、公证处及家长、学生代表等多方见证下公开透明进行。

(四)强化“双验三检”,保证产品品质

为确保校服产品质量符合标准,严格落实“双验三检”制度。“双验”即查验成衣标识和质检报告:学校验收组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对到货校服逐项进行验收,重点查看成衣是否具备合格标识(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执行标准、生产企业名称及地址、质量等级、安全类别等),核实企业提供的本批次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是否真实有效,检验项目是否齐全,检验结果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同时,核对供货产品与采购合同约定的校服技术标准、面辅料材质、款式颜色等是否完全一致,对不一致的产品坚决予以退回。“三检”即企业自检、学校送检、教育局抽检:企业在产品出厂前必须进行全面质量检验,出具自检报告;学校在验收过程中,随机抽取部分校服样品送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入库发放;区教育局定期或不定期对辖区内学校采购的校服进行随机抽检,对抽检不合格的产品,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三、坚持“精益化”治理,破解校服选购“怎么管”难题

以标准化、精细化、精准化为抓手,构建全链条、常态化的校服治理体系,持续提升校服管理水平,杜绝校服选购领域的不当谋利行为,严防腐败问题发生。

(一)标准化准入,确保选优用优

一是突出校服质量优。制定区域校服质量标准体系,明确校服面辅料材质、安全性能、物理性能等关键指标,要求竞标企业必须符合GB
18401《纺织品
安全技术规范》、GB/T
31888《中小学生校服》等国家相关标准,优先选用环保、透气、耐磨、易清洗的面辅料,确保校服穿着舒适、安全无害。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企业,一律不得进入遴选范围。二是突出着装功能优。结合不同年龄段学生的身体特点和校园活动需求,分类制定校服功能标准。小学生校服注重舒适、便捷、耐脏,便于日常活动;中学生校服兼顾舒适与美观,适当考虑运动、礼仪等不同场景的穿着需求,合理设计款式和细节,提升校服的实用性和功能性。三是突出企业品质优。明确竞标企业的准入资质条件,要求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拥有相应的生产设备、技术人员和生产场地,具有良好的生产经营状况和信誉记录,无重大质量违法违规记录、失信行为等。同时,建立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对中选企业的履约情况、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进行跟踪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后续采购遴选的重要依据,对信用评价差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取消其参与区域内校服采购的资格。

(二)精细化实施,杜绝不当谋利

一是规范收费,严管资金。严格执行校服收费公示制度,学校在收取校服费用前,必须将收费标准、收费依据、资金用途等信息在学校校园公众号、校务公开栏等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校服费用由学校统一代收代缴,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学校及时将代收费用足额支付给中选企业,不得无故拖欠。同时,严禁学校、教师以任何名义向学生或家长收取与校服采购相关的额外费用,严禁企业向学校、教师支付回扣、佣金等不正当利益。二是精准测评,阳光公示。建立校服使用情况跟踪测评机制,每学期末组织学生、家长对校服的质量、穿着舒适度、售后服务等进行评价,形成测评报告。对测评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企业,要求其限期整改。同时,将测评结果、整改情况等信息进行阳光公示,接受各方监督。此外,定期公示校服采购的相关信息,包括采购合同、验收报告、检测结果、费用收支情况等,确保校服管理全程可追溯、可监督。

(三)精准化督导,严防校服腐败

一是建立“两类台账”,完善信息备案。建立校服采购管理台账和问题整改台账,详细记录校服采购的各个环节信息(包括决策过程、企业遴选、合同签订、验收检测、资金支付等)以及发现的问题、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结果等。同时,完善信息备案制度,学校将校服采购相关文件资料(包括公告、选购文件、评审报告、合同、检测报告等)及时报区教育局备案,区教育局对备案信息进行整理归档,实现全程留痕管理。二是聚焦“两个重点”,跟踪监督回访。聚焦重点学校(包括城乡结合部学校、民办学校等)和重点环节(包括企业遴选、质量验收、资金使用等),开展常态化跟踪监督回访。通过实地检查、查阅资料、座谈访谈、问卷调查等方式,了解校服采购管理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对回访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三是实施“两类行动”,营造良好生态。实施专项整治行动,定期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校服采购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强制采购、收受回扣、滥用职权等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力震慑;实施宣传引导行动,通过家长会、校园公众号、宣传手册等多种渠道,向学生、家长宣传校服管理政策、采购流程、质量标准等知识,提高学生和家长的维权意识和参与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监督校服管理工作的良好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