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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德育副校长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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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德育副校长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细则

学校德育副校长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细则 第一章 总述条款 第一条 细则制定初衷 为完整落地立德树人核心育人目标,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动校内德育管理模式实现多层转型:由依靠各类活动堆砌推进德育,转向常态化、嵌入式日常育人体系;由事后处置问题的被动管理,转向前置摸排、早期介入的风险防控;由偏重纸质台账留存的形式管理,转向以学生真实成长、校园治理实效为核心成果导向

2026/8/72 次浏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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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德育副校长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细则

第一章
总述条款

第一条
细则制定初衷

为完整落地立德树人核心育人目标,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动校内德育管理模式实现多层转型:由依靠各类活动堆砌推进德育,转向常态化、嵌入式日常育人体系;由事后处置问题的被动管理,转向前置摸排、早期介入的风险防控;由偏重纸质台账留存的形式管理,转向以学生真实成长、校园治理实效为核心成果导向。进一步明晰德育副校长岗位职责边界,压实统筹管理责任,全面提升班级建设、学生行为规范、心理疏导、校园欺凌防控、家校社协同育人等板块运行质量,结合本校管理架构与日常运行现状,制定本考评细则。

第二条
考评核心导向准则

对德育分管副校长的全程考评遵循六项核心准则,贯穿月度记录、期中核查、期末总评全流程:

1.以育人为核心评判标准

考评重心聚焦学生行为习惯长效养成、校园整体文明秩序改善、特殊学生思想行为转化、班主任队伍专业能力成长、家校共育满意度提升,不将活动举办场次、档案材料篇幅、对外宣传稿件数量等同于德育工作实际成效,杜绝重形式轻内核的评判逻辑。

2.坚守学生身心健康底线标准

将全体学生身心发展安全作为德育管理不可突破的底线,统筹统筹常态化心理辅导、每日体育活动、生命安全宣讲、抗挫折引导、青春期身心教育、特殊群体学生关怀等系列工作落地成效,作为基础考评板块。

3.以现存突出问题为评判抓手

考评兼顾常规德育工作落地与否,更重点核查校园阶段性突出矛盾是否完成摸排研判、配套整改方案是否落地、同类问题是否实现减量清零,杜绝只完成常规流程、回避难点堵点的履职状态。

4.权责匹配划分评判边界

清晰界定德育副校长统筹牵头责任、重点事项直接监管责任、跨部门协同协调责任,不将所有学生相关事务全部笼统划归德育分管岗位;同步厘清各职能科室、年级、班主任专属职责,规避权责交叉、责任悬空、问题追责一刀切等情况。

5.过程推进与落地成效双向并重

既考核学期德育方案制定、常态化巡班巡校、班主任专题会议、各类台账规范搭建等过程性工作;也同步考核学生行为转变、校园风险下降、家校矛盾化解等可量化实际成果,做到过程不缺位、成果有体现。

6.依托事实客观公正评判

所有扣分事项必须对应明确岗位职责、完整实地调查、书面事实佐证,无依据、无核实的主观印象不得作为扣分依据;针对主动排查隐患、第一时间上报风险、标准化处置突发问题的履职行为,不因出现问题简单反向扣分,兼顾主动担当的正向导向。

第三条
细则适用范畴

本细则适用对象为校内专职分管德育、学生常规管理、班主任队伍建设、心理健康教育、家校协同育人工作的校级副职。

学校若单独设置安全、法治、体卫艺分管副校长,各类事项遵循“主管主体负责、牵头统筹协调、执行岗位留痕”的权责划分逻辑,各分管领导仅对自身管辖板块承担考评责任,不交叉连带追责。

德育副校长承担统筹规划、常态化督查、整体调度的领导职责,不替代年级组长、班主任、心理专职教师、德育干事承担一线实操类工作,一线岗位履职疏漏由对应直接责任人承担主要考评扣分项。

第四条
考评周期设置

整体绩效考评以完整学期为基础核算单位,执行月度履职情况台账登记、期中阶段性专项核查、期末综合全面考评三段式流程。

年度综合考评取上下两学期最终得分平均值作为年度绩效依据;学期内发生校园欺凌、学生心理极端事件、群体性家校纠纷等重大管理责任事件,全部计入事发对应学期考评档案,并同步按照校内追责配套制度叠加处置。

第二章
考评组织架构与计分规则

第五条
考评工作小组构成与职责

校内单独组建德育副校长专项绩效考评工作组,由校长担任工作组组长,其余校级干部、党政办公室、教务处、政教处、总务处主要负责人、一线教职工代表共同作为工作组成员。

工作组核心工作内容包含:

1.每学期初审议本年度德育重点工作清单、专项攻坚任务;

2.开展全学期不定时日常巡查、期中专项核查、期末综合评价;

3.针对各类扣分事项开展实地走访、多方问询,厘清责任归属;

4.期末汇总全部考评材料,集体审议最终考评得分;

5.受理被考评副校长提交的考评异议申诉,开展复核研判。

若工作组成员与被考评对象存在亲属、利益关联,对应成员需主动回避该事项的调研、打分、表决全部流程。

第六条
总分构成板块设置

德育副校长绩效考评基础满分100分,由四大板块加权核算形成基础分:

1.日常履职流程落地板块,权重40%,计40分;

2.学期重点攻坚任务落地成效板块,权重35%,计35分;

3.多元主体综合满意度评价板块,权重15%,计15分;

4.考评工作组整体综合研判板块,权重10%,计10分。

最终综合得分在基础百分制得分之上,叠加专项加分、重大事项扣分项,形成本学期最终绩效得分,全部核算标准统一配套《德育副校长绩效综合评分表》作为执行附件。

第七条
考评佐证材料规范

所有打分、扣分、加分事项均需留存完整可追溯佐证材料,无有效材料不予变更分值,佐证材料分为四类:

1.过程类材料:德育学期规划、月度工作安排、巡校巡班记录、班主任会议纪要、心理筛查台账、欺凌排查登记表、各类培训活动签到及过程记录;

2.成效类材料:学生行为整改台账、特殊学生帮扶记录、校园问题整改前后对比材料、家校矛盾化解回执、欺凌零发生阶段性证明;

3.评价类材料:班主任匿名问卷、教职工线上评价、家长代表座谈记录、学生文明行为抽样调研数据;

4.事件类材料:突发问题处置报告、上级督办整改回执、专项表彰文件、各类责任事件调查结论。

全部佐证材料由党政办公室统一归档留存,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作为年度复核、上级督导备查资料。

第三章
四大考评板块详细评分细则

第一板块:日常履职过程落实(40分)

本板块侧重考核德育副校长常态化基础管理工作是否持续、规范落地,按月度台账同步登记得分,期中、期末汇总核算:

1.德育统筹规划与会议调度(10分)

按时制定贴合本校学情的学期德育整体方案,按月拆解细分工作要点;定期召开班主任例会、心理工作专题会、家校共育推进会,会议不流于形式,留存问题研讨、整改部署完整记录,缺会、无实质议题酌情扣分。

2.常态化校园巡查管理(10分)

每日分时段巡查课间、午休、放学关键节点校园秩序,定期抽查班级卫生、黑板报、班级文化、学生仪容仪表;巡查发现问题同步下发整改通知并跟踪闭环,长期未开展巡查、只记录不整改予以逐项扣分。

3.班主任队伍常态化培育(10分)

按计划组织班主任业务培训、经验交流、案例研讨、外出观摩;建立班主任谈心疏导机制,关注班级管理压力,完善班主任激励方案;长期未组织培训、班主任诉求长期无回应予以扣分。

4.心理健康与欺凌常态化排查(10分)

统筹组织全校月度心理普筛,建立重点学生一人一档;落实每月校园欺凌全覆盖摸排机制,及时介入矛盾纠纷;筛查流于形式、重点学生无跟踪帮扶、欺凌隐患遗漏予以扣分。

第二板块:学期重点任务落地成效(35分)

本板块以成果为核心评判,不单纯看流程是否开展,重点核查问题改善、育人实效:

1.学生行为规范与文明校园建设(9分)

学期内学生违纪、课间冲突、仪容仪表不规范等现象实现稳步下降,校园文明氛围明显提升;设置阶段性量化对比标准,问题持续高发、无改善趋势按梯度扣分。

2.特殊学生帮扶转化成效(9分)

针对留守、单亲、心理敏感、行为偏差学生建立完整帮扶链条,联合班主任、心理教师、家长开展持续干预;学期内完成既定转化目标,出现学生极端问题未提前干预予以大幅扣分。

3.家校社协同育人落地效果(9分)

统筹家长会、家长课堂、入户家访、社区德育实践等活动搭建共育渠道,群体性家校投诉、家校矛盾逐年减少;家校沟通渠道闭塞、纠纷频发不予加分并对应扣分。

4.德育专项攻坚任务完成(8分)

每学期上级、校内部署的德育专项活动、主题教育、安全生命宣讲、劳动德育等攻坚任务按时保质落地,形成可展示育人成果;拖延、简化执行、未达成目标逐项扣分。

第三板块:多元主体综合评价(15分)

采用匿名问卷、座谈两种形式同步采集评价,参与对象覆盖全体班主任、随机抽取任课教师、家长委员会代表、学生代表,四项群体评价加权汇总:

1.班主任群体评价(6分):考核统筹管理是否人性化、培训帮扶是否务实、诉求反馈是否及时;

2.一线教师综合评价(4分):考核德育工作协同配合、跨部门沟通协调效率;

3.家长代表满意度(3分):考核家校沟通机制、学生问题处置公开透明程度;

4.高年级学生代表简易评价(2分):考核校园育人氛围、德育活动适配性。

评价出现大面积负面反馈、集中反映履职缺位,按对应分值梯度扣减。

第四板块:考评工作组综合研判(10分)

工作组成员结合全学期整体履职表现、重难点问题攻坚态度、主动创新举措、责任担当意识综合打分,评判维度包含:面对德育难点是否主动攻坚、遇到突发问题是否第一时间牵头处置、是否结合本校学情创新德育模式、跨部门协同配合是否顺畅。无硬性扣分项,依据整体履职质感浮动计分。

第四章
专项加分与重大事项扣分机制

第八条
正向加分项目(单次加分上限5分,学期累计不超过10分)

1.统筹打造本校特色德育品牌、劳动育人、心理干预体系,获得区级及以上表彰、经验推广材料,按层级加分;

2.主动创新欺凌防控、特殊学生帮扶模式,形成标准化可复制校本制度,经上级督导肯定予以加分;

3.主动化解潜在重大学生心理、家校矛盾风险,提前规避责任事件,经工作组核实予以加分;

4.牵头德育课题、育人论文获区级以上奖项,组织学生德育赛事取得突出集体成绩予以加分。

第九条
负面扣分项(无上限,出现直接在总分扣除,可叠加)

1.发生学生欺凌事件、心理极端事件、群体性家校纠纷,未做到提前排查、及时干预,依据事件严重程度扣5—20分;

2.上级德育、心理健康、校园安全专项督导,因统筹管理缺位被书面通报,单次扣3—8分;

3.刻意回避校园德育难点,同类学生问题反复发生且无整改方案,月度核查累计扣分;

4.台账造假、巡查记录补填、隐瞒学生风险隐患,一经核实单次扣5分;

5.班主任队伍培育长期缺位,出现大面积班主任消极履职、集体诉求未妥善处置,扣4—10分。

第五章
考评结果运用与申诉流程

第十条
得分层级划分与绩效挂钩

期末综合得分划分四档,直接关联学期绩效分配、年度评优、岗位履职鉴定:

1.

90分及以上:优秀档,全额发放对应绩效奖励,年度评优优先推荐;

2.

75—89分:合格档,足额发放基础绩效;

3.

60—74分:待改进档,按比例扣减绩效,提交书面整改方案;

4.

60分以下:不合格档,大幅扣减绩效,校长约谈,制定为期一月整改观察期,连续两学期不合格上报上级主管部门调整岗位。

第十一条
考评异议申诉流程

德育副校长收到初步考评得分公示后3个工作日内,可向考评工作组提交书面申诉材料,附带佐证证据。工作组5个工作日内组织复核、多方问询,出具复核结论,复核结果为本学期最终得分,不再二次申诉。

第六章 附则条款

1.本试行细则自2026年秋季学期正式启动实施,每学期末考评工作组收集履职反馈,次年春季完成细则修订优化;

2.本细则由学校校长牵头的德育绩效考评工作组负责最终解释;

3.校内原有同类德育干部考核相关文件,与本细则条款冲突的,以本文试行规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