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育惩戒实施细则(2026年修订)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教育惩戒工作,保障和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作为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立法依据
本细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我校1至9年级全体在籍学生在校期间发生的违规违纪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学生在校外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期间发生的违规违纪行为,同样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
教育惩戒定义
教育惩戒是指学校及教师在教育教学和管理过程中,基于教育目的,针对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扰乱教育教学秩序、有害身心健康等行为,实施的对学生进行管理、训导或者以规定方式予以矫治,促使学生引以为戒,认识和改正错误的职务行为。
教育惩戒不是惩罚,而是教育的一种方式。实施教育惩戒必须以教育为目的,注重与学生的沟通与帮扶,做到有限度、有温度,不能以管代教,更不能简单粗暴地处理问题。
第四条
基本原则
实施教育惩戒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育人为本原则。坚持教育为主、惩戒为辅的理念,将惩戒作为教育的手段而非目的。实施教育惩戒应当重视与学生的沟通交流,了解学生行为背后的原因,帮助学生认识错误、改正错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特别要注意不能采取包办式的管理方式,要给学生反思和改正的空间,培养学生的自我管理能力和自我教育能力。
(二)合法合规原则。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本细则规定的权限、程序实施教育惩戒,不得超越权限、违反程序。严禁任何形式的体罚和变相体罚,严禁侮辱学生人格尊严。
(三)过罚适当原则。实施教育惩戒应当根据学生违规违纪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等,选择适当的惩戒措施,做到宽严相济。对初次违纪、情节轻微的学生以批评教育为主;对屡教不改、情节较重的学生,可以实施相应等级的惩戒措施。
(四)公平公正原则。对所有学生一视同仁,不因学生的学习成绩、家庭背景、性别等因素而有所区别对待。实施教育惩戒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第五条
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学生教育惩戒工作委员会,负责教育惩戒的实施与监督工作。
委员会组成:
主任:校长
副主任:分管德育副校长、分管教学副校长
成员:德育主任、教务主任、各年级组长、法治副校长、家长代表2名、教师代表3名
委员会职责:
1.审议学校教育惩戒实施细则,并监督实施情况
2.审批较重及以上级别的教育惩戒措施
3.受理学生及家长的申诉,组织复核
4.指导教师正确实施教育惩戒
5.定期总结教育惩戒工作,研究改进措施
第二章
违规违纪行为的认定与分级
第六条
一般违规违纪行为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一般违规违纪行为:
1.在课堂上说话、传递纸条、玩手机等影响课堂秩序的行为
2.不按时完成作业,或者抄袭他人作业
3.在校园内追逐打闹,发出噪音影响他人
4.不按学校规定穿校服,或者佩戴与学生身份不符的饰物
5.迟到、早退,无故缺席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
6.损坏公物但主动承认并赔偿的
7.在禁止区域吃零食,或者乱扔垃圾
8.其他违反校规校纪但情节轻微的行为
第七条
较重违规违纪行为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较重违规违纪行为:
1.多次实施一般违规违纪行为,经教育不改的
2.故意损坏公物,造成一定损失的
3.打骂同学,或者以语言、文字、网络等方式侮辱、诽谤他人的
4.欺凌同学,索要或者强拿同学财物的
5.无故旷课累计超过3天的
6.考试作弊的
7.偷窃他人财物的
8.吸烟、饮酒的
9.翻越围墙或者擅自离开校园的
10.携带管制刀具或者其他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物品进入校园的
11.观看、传播不良信息或者淫秽物品的
12.其他严重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
第八条
严重违规违纪行为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严重违规违纪行为:
1.多次实施较重违规违纪行为,屡教不改的
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
3.聚众斗殴、敲诈勒索的
4.参与赌博活动的
5.吸食毒品的
6.其他违法犯罪行为
第三章
教育惩戒措施
第九条
一般教育惩戒措施
针对一般违规违纪行为,可以采取下列一种或者多种措施:
(一)当面批评教育。由任课教师或者班主任对学生违规行为进行当面批评,指出错误,要求改正。批评教育应当注意方式方法,不得讽刺挖苦学生,不得在全班或者全校大会上点名批评,以免伤害学生自尊心。
(二)责令赔礼道歉。要求学生向受到影响的同学或者老师当面道歉,取得谅解。必要时,可以要求学生写书面检讨,但不得强制要求在班级或者学校大会上宣读。
(三)适当增加学习任务。可以要求学生完成额外的学习任务,如抄写课文、做额外的练习题等,但增加的任务量要适度,一般不超过正常作业量的50%。严禁以罚抄课文、罚做作业的方式变相体罚学生。
(四)暂时中止活动。对于在课堂上屡次扰乱秩序的学生,可以责令其暂时离开教室,到教室后排或者教室外指定地点站立反省,时间一般不超过一节课。学生站立期间,教师应当关注学生状态,不得让学生长时间站立导致身体不适。
(五)课后留校教导。对于违规行为需要深入教育的学生,可以在放学后留校进行个别教育,时间一般不超过1小时,且不得晚于18:00。留校教导期间应当确保学生安全,不得让学生独自在教室。
(六)通知家长。将学生违规情况及时告知家长,请家长配合学校共同教育。通知家长可以采用电话、短信、微信或者面谈等方式。
第十条
较重教育惩戒措施
针对较重违规违纪行为,可以在采取一般教育惩戒措施的基础上,增加下列措施:
1.由德育主任或者年级组长对学生进行专门的批评教育,要求学生深刻反省,写出书面检讨
2.暂停或者限制学生参加某些集体活动,如春游、秋游、文艺演出等,时间一般不超过一个月
3.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公益劳动,如打扫卫生、整理图书等,时间和强度应当适当,不得影响学生正常学习
4.由法治副校长对学生进行法治教育
5.请家长到校,与学校共同商讨教育方案
第十一条
严重教育惩戒措施
针对严重违规违纪行为,学校应当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1.给予警告、严重警告等纪律处分
2.安排专门的法治教育、心理辅导
3.建议家长带学生到专业机构进行心理矫治或者行为矫正
4.对于触犯法律的学生,及时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二条
严格禁止的行为
实施教育惩戒过程中,严禁出现以下行为:
(一)体罚和变相体罚。严禁以殴打、扇耳光、打手心、罚蹲、罚站超过合理限度、长时间保持不舒服姿势等方式体罚学生。严禁以超量抄写、反复抄写、长时间站立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
(二)辱骂或者以带有歧视、侮辱的言行贬损学生。严禁使用侮辱性语言或者动作对待学生,严禁因学生的家庭背景、身体特征、学习成绩等进行讽刺挖苦。
(三)因个别学生违规而惩罚全班学生。严禁采用连坐的方式,因少数学生违规而对全班或者全体学生实施惩戒。
(四)因学业成绩而实施惩戒。严禁因学生学习成绩不理想、考试成绩下降、作业完成质量不高等学业问题对学生实施惩戒。教育惩戒只能针对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不能针对学业表现。
(五)侵犯学生基本权利。严禁以任何理由搜查学生身体、私人物品,严禁没收学生财物且不归还,严禁要求家长代替学生接受惩戒,严禁向学生及家长收取罚款。
(六)其他侵害学生权益的行为。包括强迫学生转学、退学,在学生档案中记载不实信息,向其他学校、用人单位泄露学生隐私等。
第四章
教育惩戒的实施程序
第十三条
一般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理程序
对于一般违规违纪行为,按照以下程序处理:
1.任课教师或者班主任发现学生违规行为后,应当及时制止,并进行初步调查了解
2.确认违规事实后,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实施相应的一般教育惩戒措施
3.任课教师实施教育惩戒的,应当在当天放学前告知班主任
4.班主任应当在实施惩戒当天通过电话或者微信告知家长,说明学生违规情况和处理措施
5.班主任做好相关记录,记入班级管理档案
第十四条
较重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理程序
对于较重违规违纪行为,应当按照以下程序处理:
(一)调查核实。班主任或者年级组长应当对违规事实进行全面调查,听取学生本人、其他相关学生、在场教师的陈述,必要时可以调取监控录像等证据材料。调查过程应当客观公正,充分保障学生的陈述权和申辩权。
(二)告知学生和家长。在实施惩戒前,应当告知学生违规事实、拟采取的惩戒措施以及依据,听取学生的陈述和申辩。同时应当电话或者书面通知家长到校,向家长说明情况,听取家长意见。
(三)审批。年级组长提出处理建议,报德育主任审批。对于暂停学生参加重要集体活动、给予纪律处分等措施,应当报分管德育副校长审批。
(四)实施与记录。经审批同意后实施惩戒措施。班主任应当填写《学生教育惩戒记录表》,详细记录违规事实、惩戒措施、实施时间、学生表现等内容,由学生本人、班主任、年级组长签字,报德育处备案。
(五)跟踪教育。实施惩戒后,班主任应当持续关注学生思想动态和行为表现,及时进行跟踪教育,帮助学生真正认识错误、改正错误。必要时可以安排心理教师进行心理疏导。
第十五条
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理程序
对于严重违规违纪行为,应当按照以下程序处理:
1.德育处或者年级组应当立即开展调查,收集证据材料,形成书面调查报告
2.通知家长到校,向家长详细说明学生违规情况和可能采取的处理措施
3.将调查报告和处理建议提交学生教育惩戒工作委员会审议
4.学生教育惩戒工作委员会召开专门会议,听取各方意见,作出处理决定
5.学校向学生和家长送达书面的处理决定书,明确告知申诉途径和期限
6.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学校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配合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7.学校应当建立专门档案,妥善保存相关材料
第十六条
书面记录要求
实施教育惩戒应当做好书面记录工作,确保有据可查。记录内容应当包括:
1.学生基本信息(姓名、班级、学号)
2.违规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
3.违规行为的性质、情节、后果
4.采取的惩戒措施及依据
5.实施惩戒的教师或者管理人员
6.学生本人的陈述和申辩
7.家长的意见
8.实施惩戒后的跟踪教育情况
记录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由相关人员签字确认。记录材料由德育处统一归档保管,保管期限不少于3年。
第十七条
申诉机制
学生及其家长对教育惩戒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向学校提出申诉。
申诉程序:
(一)学生或者家长应当在收到惩戒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学生教育惩戒工作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诉材料。申诉材料应当写明申诉人基本信息、申诉请求、事实与理由。
(二)学生教育惩戒工作委员会应当在收到申诉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必要时可以召开听证会,听取申诉人、实施惩戒的教师、相关证人的陈述。
(三)复核期间,不停止原惩戒决定的执行,但申诉人提出合理理由的,可以暂停执行。
(四)学生教育惩戒工作委员会根据复核情况作出决定:维持原惩戒决定、变更惩戒措施、撤销惩戒决定。复核决定应当书面送达申诉人。
(五)学生及其家长对学校的复核决定仍有异议的,可以向教育主管部门申诉。
第五章
教育惩戒的监督与保障
第十八条
教师培训
学校应当定期组织教师学习教育惩戒相关法律法规和本细则,提高教师正确实施教育惩戒的能力。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1.教育惩戒的法律依据和政策要求
2.教育惩戒的原则、方法与技巧
3.实施教育惩戒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4.典型案例分析
5.学生心理特点与沟通技巧
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全体教师培训,每学年至少组织一次班主任专题培训。
第十九条
家校沟通
学校应当通过家长会、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等渠道,向家长宣传教育惩戒的意义和方法,争取家长的理解和支持。
在学生入学时,学校应当向家长发放《学生教育惩戒实施细则》,并请家长签字确认知晓。对于实施较重及以上惩戒措施的,应当及时与家长沟通,取得家长配合。
第二十条
监督检查
学校应当建立教育惩戒监督机制,确保教育惩戒依法依规实施。
(一)德育处应当定期检查教育惩戒实施情况,收集教师和学生的反馈意见,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二)学生教育惩戒工作委员会每学期召开一次会议,听取德育处关于教育惩戒工作的汇报,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改进措施。
(三)对于教师违反本细则规定,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侵害学生权益行为的,学校应当依据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处分或者解除聘用关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学校应当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对于举报的问题,学校应当认真调查核实,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第二十一条
教师权益保障
教师正常实施教育惩戒,因意外或者学生本人因素导致学生身心受到伤害的,学校不得据此对教师予以否定性评价或者处理。
学生及其家长对教师正常实施教育惩戒无理取闹、威胁或者实施其他不当行为的,学校应当及时制止,必要时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切实保障教师合法权益。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细则由学校学生教育惩戒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在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和上级最新要求,适时修订完善。
第二十四条
对于学生在校外实施的违规违纪行为,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学校可以参照本细则给予相应的教育惩戒。
附件(表格样式)
附件1:学生教育惩戒记录表
项目
内容
学生姓名
班级
学号
违规时间
违规地点
违规事实
违规性质
□一般违规 □较重违规 □严重违规
惩戒措施
实施时间
实施人
学生陈述
家长意见
审批人
跟踪教育情况
备注
附件2:教育惩戒家长告知书
尊敬的家长:
您的孩子____(姓名),因____(违规事实),违反了____(相关规定),根据《学校教育惩戒实施细则》第____条,学校拟对其采取____(惩戒措施)。
请您于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到校,与学校共同商讨教育方案。
联系人:____
联系电话:____
____学校
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3:教育惩戒申诉表
项目
内容
申诉人姓名
与学生关系
联系电话
学生姓名
班级
原惩戒决定
申诉请求
事实与理由
申诉日期
附件4:教育惩戒复核意见书
申诉人____,针对____年____月____日学校对学生____作出的____(惩戒决定)提出申诉。学生教育惩戒工作委员会已完成复核,复核意见如下:
经查,____(事实认定)。
根据《学校教育惩戒实施细则》第____条,决定:
□维持原惩戒决定
□变更为:____
□撤销原惩戒决定
学生教育惩戒工作委员会(盖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5:课后留校教导记录表
日期
学生姓名
班级
留校原因
教导内容
开始时间
结束时间
教导教师
学生签字
附件6:较重违规违纪行为调查报告
一、基本情况
学生姓名:____班级:学号:
违规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____分
违规地点:____
二、违规事实
(详细叙述违规经过)
三、证据材料
1.学生本人陈述:
2.相关学生陈述:
3.教师陈述:
4.其他证据:
四、处理建议
调查人: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7:学生教育惩戒工作委员会会议记录
会议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
会议地点:____
主持人:____
参会人员:____
会议议题:____
讨论情况:
决议:
记录人:____
附件8:教育惩戒月度统计表
序号
班级
学生人次
一般违规
较重违规
严重违规
主要违规类型
惩戒效果
备注
统计时间:____年____月
填报人:____
审核人:____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