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德育积分制管理方案(2025 年修订)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
“五育并举、德育为先”
原则,将德育积分作为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道德素养培育的重要载体,通过科学量化、公平评定,引导学生养成良好品行,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积分管理内容
(一)积分构成
德育积分实行
“基础分 +加分项-扣分项”
累计制,满分 100分,其中基础分80分,加分项上限20分,扣分项无下限(但单次扣分不超过10分,累计扣分不影响基础分有效性)。
(二)具体细则
基础分(80分)
学生需遵守以下基本要求,达标即得基础分,任一要求未达标按对应标准扣减基础分:
遵守校规校纪,无迟到、早退、旷课(迟到/早退单次扣1分,旷课单次扣3分);
尊重师长、团结同学,无辱骂、冲突行为(发生冲突单次扣2分);
保持个人及校园卫生,无乱扔垃圾、破坏环境行为(单次扣1分);
按时完成德育作业(如志愿服务记录、道德感悟心得),未完成单次扣2分。
加分项(上限20分)
符合以下情形可申请加分,同一事项不重复加分:
参与校园志愿服务(如食堂协助、图书馆整理),每小时加1分(累计不超过5分);
获得校级及以上道德类表彰(如
“文明学生”“美德少年”),校级加 3分、市级加5分、省级及以上加8分;
主动帮助他人、见义勇为(经学校核实),单次加2-5分;
参与德育主题活动(如演讲比赛、公益宣传)并获奖,校级一等奖加3分、二等奖加2分,市级及以上按同级标准多加1分。
扣分项
出现以下行为需扣除积分,情节严重者结合校规校纪另行处理:
违反课堂纪律(如玩手机、扰乱秩序),单次扣1-2分;
不遵守公共秩序(如课间打闹、破坏公物),单次扣2-3分;
存在不诚信行为(如作业抄袭、考试作弊),单次扣5-10分;
无故不参与集体德育活动(如升旗仪式、主题班会),单次扣3分。
三、积分评定流程
(一)评定周期
实行
“周记录、月汇总、学期总评”,每周由班级德育委员记录学生行为,每月5日前完成上月积分统计,每学期末(6月 /
12 月)进行总评。
(二)具体步骤
个人申报:学生每月3日前,就加分项向班级德育委员提交证明材料(如志愿服务签到表、获奖证书复印件);
班级初评:班主任牵头,组织德育委员、学科代表组成评议小组,核对材料并初步计算积分,于每月4日前在班级公示(公示期1天);
学校复核:德育处每月5-7日审核各班级积分表,对有异议的案例进行调查核实,确定最终积分;
公示备案:学校官网每月10日前公示全校学生上月积分,公示期3天,无异议后录入学生德育档案。
四、积分结果运用
评优评先关联:学期总评积分90分及以上者,方可参与
“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 等荣誉评选;积分80-89分者,可参与校级单项表彰评选;积分低于60分者,取消本学期评优资格。
综合素质评价:德育积分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思想品德” 维度的核心依据,积分 85分及以上对应
“优秀”,70-84分对应
“良好”,60-69分对应
“合格”,低于 60分对应
“待改进”。
激励与帮扶:对学期总评前10%的学生,给予
“德育之星” 表彰及德育实践活动优先参与权;对积分低于70分的学生,由班主任牵头制定
“一对一” 帮扶计划(如德育导师辅导、行为矫正目标),帮助其提升品行。
毕业审核:初中/高中毕业生需累计6个学期德育积分均不低于60分,方可正常毕业;未达标的学生需通过补修德育课程、增加志愿服务时长等方式补足积分。
五、保障措施
组织保障: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德育处、年级组、班主任代表组成的德育积分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方案实施、争议处理及修订工作。
监督机制:设立学生监督岗(由各班级代表组成)和家长监督热线,对积分评定过程中的不公、违规行为进行反馈,领导小组需在3个工作日内回应处理。
宣传培训:每学期开学初组织师生学习方案细则,通过班会、校园广播、家长群等渠道解读积分标准,确保全员知晓;每学年开展班主任积分评定培训,提升公平性与规范性。
动态修订:每年12月结合方案实施情况(如学生反馈、积分分布数据),由领导小组牵头修订细则,修订内容需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于次年1月公示实施。
